毛泽东设想文字改革:第一步用简体字,注音字母,第二步拼音化

千篇历史藏 2024-07-13 10:14:39

【《毛年谱(1949-1976)》纪事本末(490)】1953年,毛泽东60岁。

1953年5月18日晚上,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文化教育工作。毛泽东谈到文字改革问题时说: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要搞出简体字来,简体字可以创造。同时要研究注音字母,它有长期历史。将来拼音,要从汉字注音字母中搞出字母来。文字改革,第一步用简体字,注音字母,第二步拼音化。

5月22日,毛泽东审阅修改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新闻稿。新闻稿中有一段转述毛泽东对文字改革的意见的文字是:

“林汉达秘书主任根据胡乔木委员的叙述,传达了毛主席对文字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毛主席指出,文字改革工作关系到几万万人,不可操切从事,要继续深人研究,多方征求意见。

毛主席认为去年拟出的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笔画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拼音文字不必搞成复杂的方块形式,那样的体势不便于书写,尤其不便于速写。汉字就因为笔画方向乱,所以产生了草书,草书就是打破方块体势的。

毛主席认为拼音文字无论如何要简单,要利用原有汉字的简单笔画和草体;笔势基本上要尽量向着一个方向(‘一边倒’),不要复杂;方案要多多征求意见加以改进,必须真正做到简单容易,才能推行。

毛主席指出:过去拟出的七百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成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

毛泽东将这段文字的开头一句话改写为:

“接着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大家认为这样的意见是可以作为本会研究的基本方向的。即是说,中国文字改革工作关系到几万万人,不可操切从事,要继续深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

同时,删去文内“毛主席认为”、 “毛主席指出”、“毛主席的主要意思是”等字样;将一处“一致拥护毛主席的指示”,修改为:“一致同意上述意见”;将“主席所指示”、“主席指示”、“毛主席的指示”等改写为别的文字。

毛泽东在给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任马叙伦的信中说:

“此件由胡乔木同志从尊处转来,因给一些同志传阅,耽搁了很多时间,兹特奉还。如要在《中国语文》上发表,请照修改样式为荷!”

此前的简化字运动

简化汉字并非始于新中国成立后。早在晚清末年,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皆主张文字拼音化。1906年,教育家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五四之后,一批知识分子痛感于汉字的“三多五难”:字数多,笔画多,读音多,因而就难认、难读、难写、难记、难用,不利于启蒙大众,文字改革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一部分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胡适、鲁迅、钱玄同等新文化运动的先锋都倡导简化字。鲁迅曾经感慨:“中国的文字,对于大众,除了身份,经济这些限制之外,还要加上一条高门槛:难。单是这条门槛,倘不费它10来年功夫,就不容易跨过。”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锦熙、杨树达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35年春,上海文化界发起大规模汉字简化运动,称为“手头字运动”,意即一般人怎么写,书就怎么印,使得文字比较容易写、容易认。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钱玄同主编的《简体字谱》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简体字324个,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当时的简化原则一是述而不作,二是选择社会上比较通行之简体字最先采用,三是已简化的字不再求简。

这套方案后来因遭到戴季陶等人的反对,于第二年2月通令收回。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的简体字运动停顿。

新中国的简化字改革

北平和平解放后,一直致力于改革汉字的语言学家黎锦熙看到了汉字改革的曙光。1949年5月,他联同多所高校的语言文字专家,向中共“五老”之一吴玉章建议成立一个文字改革研究会,恢复屡被战乱打断的文字改革工作。

在延安时期,吴玉章就一直热心于文字改革。此时,他也正在思考着新中国的文字改革问题。黎锦熙的建议与他不谋而合。于是,他上书刘少奇希望能够成立一个文字改革研究会,专门研究文字改革工作。

吴玉章等人所说的文字改革工作主要指的是创立一种拼音化新文字以取代汉字。但当时对于这个问题中央还没来得及考虑。刘少奇回信说:“可以组织这一团体,但不能限于新文字,汉字简体字也应研究整理一下,以便大众应用。”

于是,在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时,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也成为协会研究的目标之一。

但协会成立后,人们对于新文字的热情远远高于汉字简化。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全国各地近百种新文字方案。同时,全国各地新文字研究组织也纷纷成立。据统计,仅1950年一年全国就有60个县进行了新文字的推广活动,14000多人参加学习,6所大学和3所中学把新文字列为正式课程。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短命"的二简字

在《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发布之后,总理主持修订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这份方案于1977年正式公布,其中规定的简体字俗称"二简字"。

二简字主要选取当时在群众中广泛流行使用的简化字,从实用目的出发,淘汰了一些容易混淆读错的汉字,并删减了一些汉字的偏旁部首。但是,“二简字”简化手段盲目粗暴,以致缺乏甚至毫无规范汉字应具有的表意文字性质,对中国的汉字文化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发布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纸首先刊登试行。随后教育局也宣布在教科书中使用二简字。

在推行九年之后,二简字就被突然叫停。1986年国务宣布废除二简字,报纸和教科书上也不再使用二简字。除了少数个别字现今仍在使用,如"桔子"(橘子)、"炖肉"( 燉肉)等,其余二简字几乎已经淡出人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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