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昭和十二年度对华作战计划》

山之出 2024-07-04 10:46:13

日本陆军对华《作战计划大纲》1937年9月20日参谋总长因得到了军令部的理解,与9月20日晋谒天皇,上奏了作战计划。《作战计划大纲》及说明要旨如下,作战计划大纲昭和12年9月20日一、制定计划的基础本计划制定的基础是,在对华作战期间要能够随时根据对俄年度作战计划进行作战,特别是进行第一期作战。二、对华作战方针(一)大致以10月上旬为期,在华北与上海两方面发动攻击,务必给予重大打击,造成使敌人屈服的形势。(二)以上作战不能达到目的时,即使当时的形势有所变化,也要停止陆上兵力的积极作战,以各种其他办法挫伤敌人的持久作战的意志,同时节约直接对华作战的兵力,将必要的部队调到满洲及华北待机,整顿对俄作战的准备,以备战争的长期化。上述积极作战与持久作战,预订以10月底为界限。三、兵力的区分、使用及任务(一)对华决战的时机(1)华北方面以华北方面军(以八个师团为基干)击败河北省中部之敌,依据情况方面军的兵力可分为九个师团。(2)上海方面以上海派遣军(以五个师团为基干)击败上海周围之敌。(二)对华持久作战时机(1)华北方面以一个军(大概以三个师团为基干)确保平津地方及察哈尔省东部,并谋求其安定。(2)上海方面以一个军(大概以三个师团为基干)确保上海周围的重要阵线,切断上海、南京间的联系,并谋求占领地区的安定。四、对华持久作战时期拨充对俄作战兵力,预定为十九个师团。日俄开战时,预定初期兵力区分为,关东军司令官属下四个军(以十五个师团为基干)及直辖四个师团,另外大本营直辖的四个师团。附记一、对华作战期间为了完成对俄作战准备,要迅速实现以下各项:(一)增加在满四团的定员,附加轻便的辎重;(二)增加在满师团数;(三)新编临时编成的十个师团;(四)提高特设师团的装备,实施必要的训练;(五)扩充航空部队;(六)增强运输干线;(七)促进在国境修筑堡垒。二、总结此次事变的经验,发现国军的军备有很多需要改善之处,因此要对原定军备充实计划,重新加以研讨,进行必要的修改,其主要内容要提前实施。(一)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的兵备;(二)进一步增强现代化的装备;(三)根本改革动员制度。

1937年7月日军如何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张皓

摘要

日本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一直是日本一些学者否认的问题。铁的史实证明,日本恰恰是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地夺取平津地区,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军大队长一木清直得意地称是他挑起了卢沟桥事变。1937年7月11日,日本政府决定乘机给予中国一击,日本海陆军拟定作战计划。7月25日,日本完成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准备;7月31日,夺取平津地区,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日军有计划有步骤地攻打各战略地点:事变前期,主要攻打卢沟桥、宛平城及其附近地区,切断北平与外界的联系;事变中期,冲击北平各门,继续攻打战略地点和南苑,包围北平;事变后期,对平津发起总攻。另一方面,日军以谈判给第29军还可以妥协解决事变的幻想,使日本争取到20来天时间调遣夺取平津的足够兵力。总之,从攻打各战略地点到发起总攻,日军是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的。它却卑鄙地声称由于第29军的“不法”而调兵华北是“必要”的,又由于第29军的“不诚意”和国民政府的“不反省”,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是“正当”的。

关键词

七七事变;第29军;日本驻屯军;广安门事变

绪言:日军攻占平津地区到底有无计划?

七七事变作为一历史巨变,对中日两国的发展和世界格局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长久以来,两国学术界对事变的研究有同有异。在事变的发生与发展上,两国学术界的研究具有一致性。日本一些学者认为“日本方面毫无疑问是肇事者”,驻屯军“早就阴谋占领芦沟桥一带”,联队长牟田口廉也最终下达了开战命令。事变发生后,日军以绝对优势军事力量推动了它的发展,近卫内阁“接受了陆军中央部的乘此机会解决日中问题的要求”。中国学者指出:七七事变是日本参谋本部和驻屯军一些少壮派军人共同策划的,驻屯军将领精心制造了第一枪,天皇裕仁非常清楚日军的行动,支持扩大事变。

但是,在日本是否有计划有步骤地制造七七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问题上,两国学术界的分歧较大。日本一些人总是宣称七七事变是“偶然事件”,日军并无具体的对平津作战计划,更无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计划。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著的《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称:全面侵华战争是在日本“没有料到的时机和场所之下突然发生的”,在日本“无准备、无计划的情况下”发生的。熊沛彪反驳指出:日本采取“不扩大”的缓兵之计,以便“从容地调兵遣将,发动全面的侵华战争”,“立即提出了‘确保’平津地区以控制冀察的战争目标”,将之扩大为“全面灭亡中国的战争目标”。曲家源指出:“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完全是有目的、有计划并且是有充分准备的。”对此,安井三吉虽然认为“日中战争,是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但是认为“日军计划说”不正确,强调日本并无具体计划,亦未做好准备。曲家源回驳:七七事变“是日军‘谋略’的产物”。

这一争论提出的问题是:日军到底有无制造七七事变和对华全面开战的具体计划?事实是,事变之前,日本五相会议通过了《国策基准》,陆海军中央部制定1937年对华作战计划,参谋本部作出《昭和十二年度帝国陆军作战计划要领》。日军就是这样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事实如此,为何像安井三吉这样的日本学者亦否认全面侵华战争是日军有计划有准备地发动的呢?他否认的关键之处在于:事变发生后,日本是否已准备好怎样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有无计划发动?采取什么谋略发动?对这些问题,学术界未能给予有力回答。

在日军夺取平津、全面展开攻取华北作战之时,中共中央军委于1937年9月27日“估计日寇在华北作战计划,占领平津、南口、张家口之线为第一步,以占领沧州、保定、代县、涞源、大同之线为第二步”。这指出了日军的华北作战计划,与《昭和十二年度帝国陆军作战计划要领》所规定的内容基本相同。在第一步计划中,首先是占领平津。自制造七七事变到7月30日占领平津,日军依据北平及其四郊的战略位置与交通干线,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攻打,派遣足够的兵力入华北,完成对平津的包围,一举夺取平津地区。这样,日军有步骤有计划地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一、 事变前期:

攻打卢沟桥,控制平汉、北宁、平绥三线

日军夺取平津的策略手段,要从北平西郊、南郊的战略地点说起。卢沟桥、丰台、长辛店“一线相通,有辅车相依之势,不独为北方铁路交通之枢轴”,“亦战略上之重要地带”。卢沟桥“不但握平汉路地段之咽喉,而且对平绥与北宁两路均有重大关系”,日军若占领此地,就可控制平汉、北宁、平绥三线,使北平与冀南“分割而陷于孤立”。丰台位于卢沟桥之东,“为平汉北宁两路接轨处”。长辛店“在芦沟桥西南六公里,为平汉路北段之要镇”,自此“沿永定河北行而接西山之脉,山川苍茫,洵为用武之地”。因此,日军1936年6月将河边正三旅团第1联队主力调至丰台,9月强占此地。之后,日军“即欲占据芦沟桥以至长辛店良乡之地,与通州成为犄角之势,并藉永定河之天然屏障,可对北平施行封锁”。日军发现,中国军队第29军采取了措施:在卢沟桥附近定河左岸驻扎约一个团;在卢沟桥北面八宝山驻扎两个旅,其中一部驻守在卢沟桥西北方向3公里处的衙门口;在卢沟桥南面的南苑驻有第38师一部。这样,中日两军形成对峙,日本参谋本部公平匡武报告:“在芦沟桥附近,日中两军的冲突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1937年7月5日起,日军在卢沟桥、长辛店、平汉线附近实弹“演习”,7月7日夜,他们突然指责第29军23时40分“不法射击”演习军队。24时,日本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久太郎声称“发现缺少一兵,同时认为放枪者已入宛平县城”,要求“立即率队入城,搜查该兵”。日军超越了辛丑条约规定的“范围及目的,任意留驻部队及到处随时实弹演习”,并企图享有随处“搜查之权”。第29军回答:“时值深夜,日兵入城,殊足引起地方不安;同时我方在芦部队,七日竟日均未出城,该种枪声决非我方所放。”但是,日军约600余士兵“突向二十九军驻芦步兵射击”,占领“芦沟桥车站暨附近所有煤厂”。国民政府立即认识到:日军“意向乃在占领宛平,故有意造成此事态也”。

由此来看,日军指责第29军“不法射击”,第29军指出“该种枪声决非我方所放”,日军借口搜查占领宛平城之阴谋没得逞而“向我方射击”。发动全面侵华战是日本既定步伐,“大约从1937年6月起,关东军和华北驻屯军已着手策划阴谋,妄图挑起事端,同中国军队交战”。东京盛传“七夕之夜”即8月12日“华北会重演柳湖一样的事件”,南京也“闻八月间日陆军异动”。日军借口遭到“不法射击”,提前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北平市长秦德纯报告国民政府:“日军示威多日,此次在芦发生冲突,系日军有计划行动。”所谓“不法射击”大概是偶然的,制造事变是必然的。

事变发生后,日军攻打北平四郊战略地点。7月8日晨和上午,日军主要攻打两地。其一,卢沟桥和宛平城。日本驻北平武官辅佐官今井武夫称“华军除于昨晚射击日军外,今晨复首先开枪,日军遂不得不予报复”。3时半,第1联队第3大队队长一木清直率领步兵四五百人、山炮4门及机枪队增援,占领宛平城外沙岗。第29军起初“未还击”,至5时半才不得不还击,“缘我已伤亡至八十余人,敌仍进击不已”。9时40分,国民政府军令部部长徐永昌获悉“日人已向衙门口方向撤去,敌伤亡官三、士兵二十余,我伤亡八九十人”。其二,龙王庙。9时半,日军宣布:“在芦沟桥北方约一千米之龙王庙华军,八日午前五时半再开始不法射击,日军当即应战击退之,占据龙王庙。

8至11时,双方协商停战。9时,驻屯军司令部命令河边正三:“一、军要确保永定河左岸芦沟桥附近地区,以谋求事件的解决。二、步兵旅团长须解除永定河左岸芦沟桥附近支军的武装,以利事件的解决。”9时25分,第1联队联队长牟田口廉也要求中国军队不得驻扎在长辛店、卢沟桥,宣称“占领卢沟桥是驻屯军的意图,要迅速坚决实行”,第29军须先将“宛平驻军立即退出,永定河岸队亦须撤退”。第29军“坚持须日军回返原防,以后再谈其他”。11时半谈判破裂后,“芦沟桥日军即作紧张布置,取四面包围形势”,驻津日军1000人携带克、装甲车、钢甲车、大炮、重机枪增援。16时30分,河边正三命令牟田口:“旅团以确实掌握步兵第一联队主力及机械化部队之时机,开始攻击卢沟桥。”牟田口限第29军“六时以前将宛平县城让出,否则决武力攻城”,遭拒后即“集中兵力向芦沟桥城攻”。第29军第219团团长吉星文、第3营营长金振中应战,第110旅旅长何基沣增援。21时30分,日本陆军省宣布:“中日两军目下正在交战中。”

在攻打宛平城、卢沟桥时,日军开始冲击北平城。晨,在苗家地“演习”日军200余名企图闯入北平城。13时许,通州日军300余名、丰台日军1000余名开至永定门外,第29军“为城防起见,同时将外城各门关闭”。15时许,“由通县开来日兵三百余,要求进朝阳门”,第29军“拒绝之”。20时起,北平城“宣告临时戒严”。日方指责朝阳门“自今晨以来即行紧闭,以致由通州方面而来之日军不得入北平,只得徘徊于城外”。

从上述情况来看,日军7月8日的战术特点是:其一,攻打中心是卢沟桥、宛平城,目的在于截断平汉线,控制北宁线。平汉线“北上车只能开到长辛店,南下车八日晨均未开出”,北宁线“各次车开平者多止于天津,应由平开出者,亦分别改由丰台或天津开车”。日伪称:“除北宁线外,北平与外境之联络,已一切断绝。”北宁路一时未断绝之因,在于日军企图用该路输送弹药物资,日军指责北宁路管理局“不应日军要求,竟而拒绝输送军需品”。其二,攻打范围扩大到龙王庙,并开始冲击北平城。18时,今井武夫对秦德纯“表示和平之意”。秦德纯质问:“此次事件,日方之目的在卢沟桥一地?抑为对全部华北或全中国发动开始?”今井武夫诡称:“此事系偶然发生,只限于卢沟桥一地,决不扩大。”然而,《盛京时报》声称:“在芦沟桥之日华两军……似全面的开始战斗。”

日军以现有兵力不能占领卢沟桥、宛平城,于是玩弄和谈。7月9日4时,双方同意“同时撤退芦沟桥之部队,该处防务交由石友三之保安队接防,并约定五时起实行”。国民政府认为协议有三点:(1)“双方停止军事行动”;(2)“双方出动各部队回原防”;(3)“芦沟桥仍由我军驻守”。这是第29军同意撤退的原因所在。协议达成后,第29军开始后撤,日方承认16时“残留于芦沟桥之中国部队,完全向永定河西方撤退终了”。

然而,日军不仅“拒绝全部撤至指定地点”,反而“首则遗留部队二百余名于芦沟桥东北之五里店,继则调动大部军队千余人,集结于芦沟桥东北三里许之大瓦窑”。至7月9日午,“芦沟桥附近一带驻扎之日军除原有者外,尚有由津通开往之四百余人、坦克车十二辆,及大批砲车无线电、铁甲车与运输子弹车,均屯聚附近。丰台方面新增有六百余名日军、机枪多挺、载重汽车十余辆、坦克车三十余辆,及满装弹药之专车多辆。”7月10日,由沈阳陆续调集的援军抵达丰台。这样,日军借和谈之机增调兵力部署于五里店、大瓦窑,包围了卢沟桥。

援军抵达后,日军7月10日分两阶段攻打第29军。第一阶段攻打卢沟桥、宛平城。2时半,日军进攻从卢沟桥退守永定河西岸回龙庙的金振中营。8时,牟田口“亲躬拔剑,率先奋战”。10时,“回至丰台之日军约步兵一营,炮廿六门”,又“向芦沟桥前进,意欲夺取该桥”。第29军急忙回守,并“派兵一营在芦沟桥北附近拒止该敌之前进”,同时报告国民政府:“日军千余、砲二十余门、机枪三十余挺,十日晨集中于芦沟桥东北三里许之大瓦窑后,即向我芦沟桥阵地数次猛力攻扑。

第二阶段,日军的攻打范围从卢沟桥、宛平城扩大至衙门口、龙王庙。17时10分,日军一面“包围宛平,突向我门外涵洞守军猛攻”,一面指责第29军“由芦沟桥北方约五千米衙门口,以迫击砲之射击,向日军开始攻击”。接着,它指责第29军19时分三路进行攻击:一是“再向芦沟桥加以攻击”,二是“由永定河右岸,以迫击砲向日军开始射击”,三是占领龙王庙后“对芦沟桥附近驻防日军不法猛攻”。它宣称这些攻击遭到回击:牟田口“亲率手兵,大举逆袭”,于21时15分占领龙王庙,同时占领东辛庄。但第29军报告国民政府:19时半,日军“由丰台增加步砲兵数百余”,“复向我龙王庙阵地来犯”,战至21时半“仍持对峙状态”。18时至24时,卢沟桥、五里店一带日军进攻第29军。

日军7月10日的攻打表明它企图“占领芦沟桥、遮断我平汉交通、并扩大事件”。它声称“期于七月九日午前五时华方容纳日方要求,决撤退芦沟桥部队”,但是过了“午前六时,华军不但不撤退,反而增加兵力”,日军不扩大事态的“努力”“或归泡影”,责任“完全由华方负之”。蒋介石认识到“倭寇于八日在芦沟桥挑衅,与我守军对战,其意在非夺取芦沟桥不休,至今尤未告段落”,指示第29军“此为存亡关头,万不使失守也”。

从7月10日至7月11日晨,日军企图“肃清平四周所谓抗日军队,尤注意我西苑冯治之三十七师”。因此,它“不断向平西八宝山集结兵力,猛攻该山险要衙门口”。河边正三将指挥部移至龙王庙,决定“由十一日晨起改以联队单位作战,由河边旅团步兵第一联队主力担任”,由联队长牟田口指挥。河边正三作出部署:牟田口指挥攻打八宝山、衙门口,森田中佐指挥炮击卢沟桥、永定河,由森田少佐指挥包围宛平县。依此,日军于1时3刻“向芦沟桥以步枪机关枪夹以大砲猛烈攻击”。第29军认识到日军“欲以宛平为其军事集中点”,“力拒之,不许日军占据该城”,于5时左右收复卢沟桥铁桥,并固守宛平城及卢沟桥。日军不甘心,于22时20分、24时数次猛攻卢沟桥,同时,对其他要地也发起攻击:11时欲驱逐通州城外中国驻军,23时向卢沟桥一带五里店、东涵洞及丰台南黄土坡发起进攻,24时“八宝山附近亦发生激战”。国民政府认识到:“本日倭又反攻不已,是其非攻克芦沟桥不止之表现”,而且“攻击范围亦已扩出芦沟桥附近,已达永定门之某处”。

综上,7月7日之夜在日方眼中为“特殊之夜”,大队长一木清直宣称他在宛平城外西北的小山丘挑起事变。他将之命名为“一文字山”,得意地称“事变发生后此名被采用,成立固有名词”;日军在此立纪念碑,上写“一文字山支那事变发端之地”!鉴于卢沟桥的地位,日军始终以之及其东侧宛平城为攻击目标。若占领卢沟桥及其北侧扼守平汉路的铁路桥,日军就控制了平汉、平绥及北宁三线,不仅为攻占北平奠定了基础,其西进或南侵也畅通无阻。由于丰台已被日军占领,卢沟桥、宛平城、长辛店对中国军队来说“万不可失守”。7月11日,日本政府“决定调动国内三个师团和关东军及朝鲜军的有力部队”,日本军部作出《关于在北支作战的陆海军协定》,规定“平定平津地区,对北支之支那军予以膺惩。虽然作战尽量限制在北支,但是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转向对支那的全面作战”。这样,日本在事变发生后不久即作好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准备,国民政府得知日军“决定扩大准备,以武清、丰台、宛平、昌平为第一线侵略出发点”。结合“关东军已有大批过榆关、天津集结丰台”等情况来看,日本武力夺取华北的野心暴露无遗,日军攻打卢沟桥、宛平城,“实为有计划的以武力攫夺整个华北的开端”。

二、事变中期:

攻打北平西郊各要点,包围北平城

7月11日中午,日本夺取平津地区的战场指挥官香月清司抵达天津,就任驻屯军司令官。一上任,他就决定“以此次事件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北支问题”,为此要“逐次集中兵力,伺机对河北省内之支那军予以彻底打击和扫荡”。7月12日,他下令“作好全对华作战准备”。7月13日,他决定将驻屯军与援军第20师团“合并使用”,尽速完成“必要的战略部署”,“必要时一举歼灭第二十九军”。7月15日,他制定《支那驻屯军作战计划》,规定:7月20日前完成部署,第一期作战由河边正三旅团和第11、第1混成旅团将位于西苑的中国军队第37师“一举击败,将其扫荡至永定河以南”,同时“将位于南苑之第38师一并攻击之”,“由川岸兵团随时将第132师击败”;空军轰炸西苑、八宝山、北苑、长辛店、南苑。

在香月清司拟定作战计划、进行部署的过程中,日军又开始攻打北平西郊、西南郊各战略地点。这场进攻发生于7月11日22时半,至7月12日9时半“稍停”。日军宣称:第29军7月11日20时“虽已对日方提出文书,通告承认日方要求”,但是23时“又对五里店附近日军”“竟开始不法攻击”。但宋哲元、秦德纯报告蒋介石日军“复向我芦沟桥西北龙王庙来犯”。7月12日1时,日军猛攻青塔村、蒋家村、古庙等处第29军驻军,并猛轰宛平城。1时40分,卢沟桥、大井村、五里店一带发生“大冲突,重砲机枪之声密如联珠”。自7月11日22时半至7月12日晨2时半,日军猛攻八宝山,激烈程度为7月7日以来“所未有”。在这场进攻中,日军攻打重点指向八宝山。它宣称:第37师主力集中八宝山“强化其攻击的姿势”,“向芦沟桥之北方约二公里平汉铁道沿线进出,与在永定河右岸高地之部队,互相呼应,与日本军前哨部队对峙,突然自昨夜半对日本军开始攻击”,此举破坏了7月11日20时达成之协议,“日华两军之全面的冲突,成为不可避免”。

与此同时,日军加紧运兵入华北。7月12日,关东军650余名携带小钢炮抵达分驻于密云城内和石匣等处。晚,“抵津之日兵车两列,共载士兵约千余人及大批军器”,其中一部赴天津东局子、海光寺兵营,另一部经由平津公路开往丰台。秦德纯报告:“1.日兵车十列,分载各种部队,附战车、汽车、弹药等项,由山海关陆续西开,迄至本日午后八时止,已有五列到达天津附近。2.日军三百余名,附战车八辆,炮车七辆,载重汽车二十余辆,于本日午后由通县经鞱渠门、奚观音壤往平市南郊运动。3.由通县二次运朝阳门奚苗家地之日军,约有三百余人。又日骑兵二百余人,正由通县向北平行进中。”截止此日,日军增援“已超过二万人”,“飞机一百架之多”。另外,“日之第五、第十两师团已在准备上船。又,朝鲜之第二十师团亦向我开动”。7月13日,关东军“除由榆关由北宁路线运输外,并分由平古(北口)大道运输”,共到3批,载重汽车220余辆、士兵近2000人。有电称:7月12、13两日日军自朝鲜、中国东北开入天津,三日内集结华北的兵力有3个师团又1个旅团。7月14日,日军“由关外开进兵车前后已达十三列”,秦德纯报告国民政府:“敌军步炮兵约二千余名、重炮三十六门、军马二百五十匹、弹药给养车四十几辆,由津沿平津大道向北平方面行进”;“据报密云方面,开到日军五百余名”。3时,日军增援丰台已达一个旅团以上“约四千人、机枪约百余挺、重砲八门、重战车八辆”。对于这一切,关东军明确称:“日方准备采行最剧烈之手段,关东军现已最完全布置,以援助华北驻屯军,俾冲突事件获有完全结束。”国民政府认识到:“足见欲以强力压迫华北、以遂行其政策,和平解决及事态不扩大等名词,或仅其准备未完成时一种外交辞令。”新闻政论家张季鸾指出:日本“发动全面战争为不可免”。

与此同时,日军逼进北平各门。蒋介石指示第29军:“北平城门,即使徒手倭兵亦不许其入城,否则彼入城一人,即多增一兵之力。7月12日21时,日军坦克10余辆、重炮车7辆、摩托车40辆、载重汽车30余辆,“上载钢砲迫击砲重机关枪多架,及士兵多名”,“由古北口经通州开抵平市广渠门,要求开门入城”。遭拒后,日军“留一部在门外,一部似向南苑方面开进”,第29军南苑驻军“严密戒备”。21时10分,日军200余人“由通州开抵平市朝阳门外二里许地方之大桥地方”。22时许,日军进攻广安门外5里的财神庙。

7月13日,“战区已扩至北平四郊”。日军宣称,一小队士兵经过马村时遭到中国军队“不法射击”,运送弹药的4辆汽车在距离永定门1公里之外也遭到第29军“射击”。《盛京时报》透露日军采取此种战术的目的:“十三日午前之日华两军冲突事件,日军方面有三名战死者。查该冲突原因,华方忽视日军小部队,竟而出以攻击的态度,致惹起如此事件。如此层叠不穷之华侧背信行为,日军当局颇为激昂,和平解决之希望完全绝望。因此,日军扩大攻打范围,于10时进攻驻扎在南苑大沟门附近第38师一部,并“向南苑进攻二十九军军部”。这是日军首次攻打第29军军部,也是日本空军首次参战。11时至14时,日军400余名携带载重汽车65辆、坦克车4辆、迫击炮7门、卡车4辆,冲击永定门。双方在永定门外北宁路铁桥、马村附近观音堂一带展开激战。中方认识到日军目的之所在:“十三日十二时后,平永定门战事已移至观音堂,砲声渐密。黄土坡丰台以西,遍是日军。丰台日方已置大本营,顷对平市取南西两面包围式,厚集兵力,渐行迫压,平汉、平绥、北宁三路皆为遮断,刻战事重心已由芦沟桥宛平而移至北平,敌似注意我南苑西苑二十九军根据地。”

7月14日,日军继续以南苑为中心展开攻击,并攻打廊坊第29军驻军。它指责“八宝山附近之华军”1时许“忽向日军开枪”,乃“集结兵力千余,向南苑猛攻”。第29军“拼死御敌于大红门”。10时,日军百余名又攻打大红门。13时许,日军两辆坦克攻击右安门约半小时。16时,日军骑兵攻打南苑南面的中国军队。17时,日军骑兵200余人攻打南苑第29军军部。此间,日军3架飞机“在芦沟桥一带上空侦察”,4辆坦克在北平市郊“四出窜扰”。21时许,日军六七百人由天津开丰台经杨村、落垡时,突然射击第38师驻军。这样,“华北危局,又形扩大焉”。

秦德纯综合7月14日情况报告国民政府:日军“当系大战前之准备”。蒋介石对秦德纯肯定地指出:倭寇内定十五日起总攻击,此报极确。”虽非7月15日发起总攻,但是如前文所指出,香月清司在此日规定了7月20日前完成攻击部署。7月16日,日本参谋本部作出《对支那作战要领》,规定:一旦“主要兵力集结完毕后,即以主力攻击北平近郊,一举击破平津地区的支那军,然后占领保定、独流镇一线以北地区”。

日军在作出攻击部署和作战要领之时及之后,增兵10万,动员40万兵力。7月15日,“到津之日兵车已达二十列。”7月16日,万余援军抵津,已奉令开拔者,有第五、第六、第十、第十二、第十六五个师团,人数约在十万左右,其中除两师团已指定开赴平津外,其余三师团暂开至朝鲜待命,预定一周内调动完毕”。7月17日,国民政府注意到:日本计划“动员四十万”,除五个师团已奉命开拔外,尚有大批部队由日本国内外各地继续出发,现更继续征集预备队入伍,听候派遣,有大批军火及军用品向平津一带源源运送,坦克车数百辆已由日运出,飞机四百架已飞至台湾候用”。7月18至19日,由冀外开来日军兵车十三列,除一列停秦皇岛,两列停唐山外,计到津十列均系载运兵员”,榆关开出陆续到津日军兵车三列,共载步兵千余名,骑兵一百六十余名,马匹六十余匹”,第20师团全部抵津并“占领所有北宁线铁路车站”。

与此同时,香月清司将已到援军部署到攻击位置上。7月15日,步兵、炮兵2000名开到北平,通县方面“日军若千名,均集中南门,与我二十九军遥相对峙”。7月16日,将从台湾调来的酒井镐次旅团部署在密云。7月17日,在怀柔、高丽营等平郊地区部署兵力;在丰台通州间“共集结八千余名”,形成对北平的大包围之势,“丰台之日军现正集中包围南苑一带,首先消灭南苑一万二千之我军,将为日军机动之第一目标”,由师团长川岸文三郎、旅团长河边正三指挥。7月19日晨,从天津调来“日兵千余名,携机枪十六挺、轻机枪七十挺、重砲八门、山砲十六门、载重汽车六十”辆,部署在通州;中午,“日兵六十余名,押载重汽车二十二辆,满载弹药汽油等物”,由杨村调丰台。22时,将驻丰台日军一队、炮车10余辆、钢甲汽车10余辆调往卢沟桥方面,为攻占卢沟桥做好准备。

在此过程中,日军小规模进攻第29军。7月16日,日军在大瓦窑、五里店、大井村一带抓紧构筑工事,数次挑衅中国军队,每次约20分钟。7月17日23时,“芦沟桥附近之吴家村一带,日军与我军发生小冲突,日兵死亡二十余名”。7月18日的侦察和攻击更为频繁。日军飞机先后三次至南苑上空侦察第29军动向。上午,日本两架战斗机飞至高碑店站、平汉路漳河桥、河北邢台县属官庄站及元氏县,扫射列车,造成30人伤亡。5时,大井村一带日军连续发炮。10时,日军“图闯入宣武门”。11时,日机飞至河北石家庄以南、河南彰德以北扫射平汉线上之列车,中方“共伤亡六七十人”。16时,宛平县城外东北角之日军炮击宛平城半小时,“我死警察一、伤十余”。

日军在7月20日完成军事部署前,攻打基本上属于小规模的,以此掩盖发起总攻的企图。但是,日军仍忍不住发出了要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信号:7月16日8时进攻天津与通州之间的安平,声称“此次战斗,自两军冲突以来,为首次展开一大激战”,诬称这是中国军队“对日军加以攻击,如此背信行为依然继续,和平的收拾事态愈趋困难”。

综上,自7月11日至18日,日军大规模增兵平津,逼近北平城,冲击各城门,指责北平城“自七月八日以来即宣布戒严,其第二十九军之兵士对于在住的曰本人……加以各种之迫害,其生命财产实已濒于危险之状态”。同时,日军实施出通州向西南经永定门大红门前进,由丰台向北前进威胁南苑的计划,作战目标由卢沟桥转移为同时针对南苑第38师及第29军军部,衙门口“为战事最烈之地”。因此,宋哲元报告蒋介石:“日本企图侵占华北之表现,已无可讳言。”奉命北上了解情况的参谋次长熊斌也报告:“战争恐不能免。”

三、事变后期:发起总攻,攻占平津

尽管用一周的时间调兵,但日军还不足以发起总攻。于是,日本“放出尚可和平之空气”,“等待增援完竣,然后发动”。7月18日,香月清司会面宋哲元“仍谈和平”。7月19日,日本驻华大使馆武官喜多诚一拜见何应钦“盼中日两国军部能继续谅解”,他责问:“中国对日本有各种批评态度,举例而言,如报纸满篇抗日,并言日本有预定计划。根据欧美苏联所得情报,中国与日本有一战的决心,中国空军已奉命令全部动员,陆军已陆续北上,有一部份已进至保定”,这违反《何梅协定》。何应钦指出:1935年国民政府为避免冲突,将军队调离平津,“乃是一种临时措施,以后中国军队之任何调遣,并不受任何拘束”。喜多宣称:日本则认为部队调离后所有“中央军不能再进入河北境”,中国增派第30、39、102、10等师“进入保定石家庄,日本军队不能漠视”。他恫嚇:“如中国方面不将新进入河北的军队撤退,则局势必急变,必至引起中日军全面之冲突,以后局势,则必扩大。”何应钦指出:“中国军队的移动,纯系出于自卫,并无挑战之意。日本新增加之军队如撤退,中国方面亦可考虑将新增加之军队撤退”,“事变之扩大与否,在日本不在中国”。

7月19日,日军声称不断遭到第29军的“不法射击”:晨,五里店附近哨兵遭到射击;9时、14时、16时,永定河东岸数次遭到来自西岸迫击炮的射击,21时半许“华军又自芦沟桥侧向日军开迫击砲两响”。22时,香月清司声称,第29军整天“由芦沟桥及其附近”屡次射击日军,致使“日军有负伤者”,而日军“隐忍自重,并未还击一粒子弹”。他威胁到:如果“中国仍然反覆如斯不信行为,则日军自二十日正午以后恐至采取独自行动之不得已”。23时,双方签订所谓“细目协定”六条:“(一)彻底弹压共产党的策动。(二)对双方合作不适宜的职员,由冀察方面主动罢免。(三)在冀察范围内,对于其他各方面设置机关中有排日色彩的职员予以取缔。(四)撤去在冀察的蓝衣社、CC团等排日团体。(五)取缔排日言论及排日宣传机关,取缔学生和民众的排日运动。(六)取缔冀察所属各部队、各学校的排日教育和排日运动。同时,双方达成共同撤退的协定,分三步撤兵:第一步,第29军“撤衙门口、八宝山一带军队”,由保安队接防;第二步,7月22日18时以前,日军“撤退五里店、大井村、大瓦窑一带军队”;第三步,第29军“撤退芦沟桥以西军队,恢复以前状况”。蒋介石对宋哲元指出:“切勿以芦沟桥案签字即可作为解决,此乃敌缓兵作用也。”

7月20日,日军自2时半起“以猛烈砲火及机枪,向我宛平县城及铁路桥轰击”,至20时半“始止”。日军则声称,由于第29军两次“由芦沟桥方面,以迫击砲对日军加以轰击”,14时半又“由芦沟桥八宝山方面,频对日军加以猛烈射击”,日军不得已“应战”。15时,日军2000余、坦克40辆及载重汽车,猛攻卢沟桥,炮击宛平城,同时攻打北平西南郊大井村、小井村、什方院。日军声称:午后,华方一度发生不法射击,被日军膺惩击退后,至午后六时五十分许,华方又由芦沟桥方面向一文字山日军阵地集中迫击砲射击,日方乃不得已应战。至七时十分,开始砲击。及至八时二十分许,华方始再度沉默。”日本陆军大臣杉山元宣称:“华侧虽承认成立局地的解决,竟蹂躏该协定,对日军加以不法砲击,故日军不得已自卫上加以应战。”是日,日本政府决定“采取自卫上之适切的强硬态度”。

第29军却仍然实施三步撤退协议。7月21日“午后二十九军后撤至田村一带,另以保安队陈希贤旅接防”。13时,衙门口驻军“暂向后撤退,移防由保安队接替”。19点25分,八宝山驻军“撤退一部”。7月22日,驻守前门的第37师士兵千余人也向涿州撤走。日军仍然不满,7月24日指责“第卅七师撤退依然迟迟不进,五列车输送之兵力不过一团。又在芦沟桥对岸一带有冯治安军二营,拟侵入左岸。更在八宝山、衙门后方田村附近集结相当部队,不肯入于西苑”。日方又指责:“因廿三日赵登禹部开入北平城内,华军兵力又增加。”

按照协议须撤走的卢沟桥、大井村、大瓦窑一带日军约二三千名,至7月24日“迄未撤去”。今井武夫先是诡称,日军“后撤尚非其时”,“须视华军之撤退是否有诚意”,并“全视中国方面能否履行一切条件而定”;后又“否认日军当局曾允许如华军撤退,日军亦撤退之约定”;并谓“日军之行动,全以时局之需要而定,决不因华军之撤退与否而放弃原有之地位,局势或有较大需要时,不特不能撤退,且将增调大军至宛平前线”。日军宣称:要“就地谈判华北一切问题后,再谈撤兵”。

不仅如此,日军还继续攻打第29军,抢占要地,抓紧备战。7月21日15时左右,日军千余人“由古北口向南口与北平间的沙河急进,似有截断平绥铁路的企图”。7月22日1时50分,大瓦窑一带日军炮轰第29军。2时起,大井村、五里店等地日军猛攻第29军衙门口阵地。随后“在芦沟桥车站东南方之沙岗高地,将各砲架起,砲口向宛平县城、芦沟石桥及长辛店各地瞄准”。7月24日“自晨七时半至下午五时,计有载重汽车六十余辆,装载大批军实及士兵,由津沿平津公路开往丰台”。期间,日军“在宛平城东方沙岗子村高地,用树枝密构交通长壕,从五里店直达八宝山以南之枣村、庄田村,工程浩大”。日军亦称在卢沟桥附近加紧备战:“与河边部队移动同时,以一木部队为中心之部队,对于运送粮食及弹药非常忙碌,通信队在露营中从事通信,不遑挥汗。”

与此同时,日军更大规模地增兵华北。7月19日,“日兵车仍络绎不绝”入华北。7月20日,日本“仍系海陆进兵”到平津“约两万余人”16艘军舰开到青岛海域。7月21日,自大连、釜山登陆的部队更多。至7月25日,日本除在本国留5个师团、中国东北留3个师团、朝鲜留1个师团外,“其余动员来华,计为三、四、五、六、十四、二十、七等师团”;“空军之向华出动者为第三、四、五三联队”。至于装备调运,《中央日报》7月23日统计:“日本全国各地征集之运输汽车约二万辆,现均由海道运至天津。又日本邮船会社之摩耶丸生驹丸等船,亦专供每日由日本向塘沽运送军火之用。至日本自本月十七日起向平津一带输送之军用物品,计有飞机三百架、机器自踏车一百数十辆、防毒面具三十万,及弹药、坦克车、大砲、机关枪等甚多。”宋哲元报告:“似此情形,敌有预定计划,大战势所不免。”蒋介石指出:日军在7月25日前已完成“对北平包围之势”。今井武夫宣称:对华开战准备至此完成,“其发动仅仅是时间问题”。

日军图谋占据“北宁津浦两路各车站”,特别是拿“扼天津方面军事上之重要地点”廊坊开刀。7月25日晚,日军约1300人由杨村开抵廊坊,要求“驻廊坊之华军退至永定河西之固安”。19时,日军200余名“由津搭车开往廊坊,即拟驻于车站”。7月26日零时,日军藉口修复廊坊军用电线时遭到“不法攻击”,攻击中国驻军第38师113旅。日军鲤登部队2000余名,携铁甲车、大炮增援,日军五井部队“当即占领廊房站”。6时,日军战机8架轰炸距离廊坊20余里的采育镇。8时,“日军又由天津开抵廊房千余名,同时并以飞机十四架、装甲车数辆,向我当地驻军猛烈轰袭”。第113旅不得已突围,日军切断了平津交通。

接着,日军制造了广安门事件。它通过第29军顾问中岛、樱井谎称有七八十人想入门观光北平,取得城门守军同意。然而,却有500余名士兵于7月26日19时乘坐重汽车12辆、坐车5辆、坦克3辆“先拟攻下广安门”。守军发现受骗,又得到日军正在攻打廊坊和“日人将入城”的情报,因而力阻。驻屯军司令部承认这部日军是“为保护留平日侨,负重大责任被任命入城”的,却指责“华军先开其门,待日本部队三分之一通过该门后,突然紧闭城门,以手榴弹及机关枪对日本部队开始猛击”,声称为“支那方面的不信行为所激怒”。

日军制造这两次事件的企图非常明显。日本政府声明:“帝国尚隐忍努力和平的解决,当时华方于七月廿六日在廊房对修理电线之日军部队,加以不法射击,更是日傍晚对为保护日侨经冀察当局谅解而入城之日驻剳部队,突如闭锁城门,出以俄然加以射击之暴拳。该两事件,对日军应当所负之平津交通线之确保,及保护日侨之华军武力妨害。”这样,香月清司于7月26日15时向宋哲元“名正言顺”地提出最后通牒,限7月27日15时前答复:(1)“限芦沟桥八宝山一带我驻军三十七师,于廿七日午前撤至长辛店”;(2)“限北平西苑我驻军三十七师,于廿八日午前撤至永定河以西,并谓三十七师必须撤至保定以南。7月27日,日本政府“通告各国,决定对华用兵”。

还未等到宋哲元的答复,香月清司就于7月26日22时20分下达总攻击令。从7月27日晨起,日军数万在“飞机数十架、炮百余门及装甲车”配合下,猛攻北平四郊。

北平东面、北面。在已占领廊坊的基础上,日军于7月21日3时围攻通县第29军驻军。进而,日军菅岛部队7时许攻打驻守珠宝寺的独立第39旅。8时,日军攻打高丽营、小汤山,同时以飞机轰炸。日军酒井部队进攻沙河镇第37师,于10时半占领,截断平绥线,切断北平守军“向察哈尔方面之退路”。日军铃木部队由北大举南下进攻清河镇,于14时半占领。14时,日军“以步、砲连合约二千,向北苑攻击”。

北平西面、南面。大井村一带日军首先以重炮轰击宛平城,日军河野部队于7月21日18时占据宛平县城。期间,日军攻打八宝山、衙门口、西苑第29军驻军。14时,日军“以连合兵力约三千、砲约四十门”攻打南苑,并“以飞机四十架向黄寺、北苑、西苑轰炸甚烈”;丰台日军400名乘坦克车5辆、装甲车9辆、载重汽车10余辆,与广安门外日军200余名汇合,攻打广安门。7月28日5时40分,日机轰炸南苑、西苑之第37师、第38师。6时,川岸师团在大炮40余门、坂口飞行队掩护下猛攻南苑,于13时占领。15时,日军“步、骑约四百名,附唐克车数辆”,猛攻南苑南面的团河。

得知日军对北平四郊发起总攻后,驻守天津的第38师两个旅及保安队在副师长李文田的指挥下,攻打“天津日租界兵营飞机场津浦总站”。日伪称:7月28日夜半,第38师攻打日军机场;自7月29日2时起,第38师攻打天津南部“日兵营约二公里之通往八里台之道路附近一带”、海光寺日军兵营和大沽日军。一开始,情形尚好,宋哲元向国民政府报告:“1.三时,东局子机厂被我攻下,并烧毁敌机六十余架。2.海河大铁桥及金刚桥,均已炸断,市内交通断绝。3.所有天津东西两车站、特别四区之日军均被击退。4.敌以飞机、坦克车轰炸冲击,河北一带遂入混战状态。海光寺日兵营上空,敌以飞机五十余架,盘旋掩护,迄未攻下。现仍在激战中。”随之,日军步兵、骑兵于8时左右在飞机配合下反攻,战事集中于东局子、海光寺、东站和总站、津城南市大胡同地;日海军亦于8时15分“与陆军协力,开始攻击大沽”。这样,第38师伤亡大而奉令撤退,宋哲元7月30日报告蒋介石:日军“增厚兵力,且取有大批飞机飞至。至我驻津各部因受日方压迫,已撤至马厂”。

从以上所述情况来看,日军攻打的重点是北平南郊之南苑、团河,东郊之大兴与通县交界处,西郊之西苑、八宝山、衙门口,北郊之北苑、高丽营、小汤山等处,尤其攻打驻扎在南苑、西苑、北苑的第37、38、132师。在日军陆空军和重炮攻击下,第37、8师突围,经长辛店撤走保定。日军发现,北平城内第37师所属部队亦于7月28日23时撤退。他们宣称所谓:“夫日本皇军,一度拔降魔之剑,所向无敌,即彼傲慢无礼之二十九军,亦仅半日,即予以歼灭之打击。” 7月31日,日军得意地宣称:“自开始作战以来,仅及二日,完全占据永定河左岸平津一带。”

四、结论:

日军完成战争准备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策略手段

总之,日军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制造了七七事 变,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大队长一木清直挑起事 变后, 日本政府于7 月 11 日决定乘机给予中国一 击,日本海陆军拟定作战计划。7 月25日,日本完 成发动战争的准备;7 月 31 日, 夺取平津地区, 发 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日军完 成战争准备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三大策略手段。

(一)分阶段攻打第29军,按部就班夺取平津。

按照8月10日《中央日报》的简短回顾,日军的攻打步伐分为三个阶段:前期,“七月八日晨,日军在芦沟桥演习而砲攻宛平城,十日日军续攻宛平城”;中期,“十四日日军大批入关,川口师团全部抵津,十五十六十七日,日军陆续入关,积极布置军事,造成大包围北平形势”;后期,“十八至二十日,日军陆续增加,轰击芦沟桥,二十六日,日军进攻廊坊及北平广安门。同日香月驻屯军司令向宋哲元提最后通牒,限二十九军退出平津。二十九日至本月一日,日军大轰炸平郊及天津”。在这三个阶段中,日军的战略战术呈现出:

其一,攻打从北平西郊发展到四郊。前期,攻打卢沟桥、宛平城及其附近地区,以切断北平与外界联系,扼制平汉线、平绥线;中期,冲击北平城各门,攻打南苑,包围北平;后期,以小规模攻击掩盖企图,待足够兵力抵达后即对平津发起总攻。

其二,攻打地点具有战略地位。如攻打南郊小红门,可以“切断南苑与北平间公路”;攻打西郊之蓝靛厂、万寿山、八里庄、西苑,可以扼制平绥路。

其三,针对第29军各师驻扎情况区别地攻击。在前期,日军主要进攻第37师;中期,虽然进攻了第38师,但只是攻打位于南苑的第38师一部和第132师,未攻打部署在廊坊、天津的第38师其他各部;后期才对第29军各师发起进攻,夺取平津。这样,日军一方面避免第29军各师增援作战,一方面有利于先对北平动手,然后才攻打天津。而第29军由于幻想和平解决事变,各师未能共同作战。

(二)指责第29军“不信”、“不法”,从而宣称攻打是“正当”的。

其一,日军选定卢沟桥“为进攻地带”,固然是因为它对于其夺取华北的重要战略地位,也是为了强辩根据“日华间条约”卢沟桥属于“驻屯地域”。日伪宣称,日军“于其驻屯地域施行演习”“系正当行为”,“中国军乃竟突然加以射击,是诚为不能容许之不法行为”。日伪提出所谓“条约权”,哪里又冒出一个“日华间条约”?《辛丑条约》虽然规定英美日等列强可在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等12处“留兵驻守”但“未言及驻兵有演习之权”。因此,蒋介石反驳指出:“倭在平津一带驻兵地点及其行动,应遵守辛丑条约。”借口士兵走失或被绑架,是日军一贯手段,后来准备在上海挑起事变的日军即又声称一名士兵“被架走,行踪不明”。

其二,由于“十日前如决战,日军尚无多”,日军需要时间将足够兵力派到华北,因此以“和谈”作为缓兵之计,日本政府声称日军“历二十余日之久,并未积极的军事行动”。在此期间,日军断挑衅第29军,侦察第29军防地,却指责第29军的“不法射击”“不法行为”。松井久太郎7月27日午夜照会宋哲元,“例”证“华军屡次‘挑衅'行为,如广安门之枪击日兵,实属侮辱日军而不可恕”。他“要求北平之华军全行退出”,否则“危及本城与寓于本城之外侨等生命”。7月28日7时,记者询问今井武夫:“日本何故要在二十八日正午以前开始行动呢”?今井武夫回答:“因为广安门事件,情势一变。八宝山方面的二十九军应该在昨日正午以前撤退,城区及西苑的部队,也未见有准备撤退的样子。”记者又问:第29军不撤退,“就攻打北平吗?不撤退就成正当攻击的理由吗?”今井武夫回答:“不撤退,显然地可以认为是挑战行为。”这样,日本政府“名正言顺”地宣布:“对平津地方华军屡次挑战及不法行为,日本驻屯军为确保交通线、保护日侨立场上,不得不出自卫行动耳。

(三)指责中方反对华北“明朗化”,因而日军“不得不取独自行动”。

其一,指责第29军“不诚意”。虽然驻防八宝山一带的第37师按照双方同时撤军协议而于7月12日20时许“已完全撤退完毕”但这“仅实行协定中之一条”。至于取缔共产党的抗日活动等各项,还未实行。虽然第29军接受这几项要求而签订“细目协定”,日军仍然指责第29军反对华北“明朗化”,“真可谓不诚意已达极点了”。因此,《盛京时报》声称“此次事变之性质复杂异常,非区区一二协定所能解决,事已至此,宜直截了当,痛痛快快,决一死战。窃以为越快越好,越烈越好,须有似暴风雷雨一般的一大战争也”。

其二,指责国民政府“不反省”。一方面,在第29军打算接受所谓“细目协定”时,蒋介石对宋哲元、秦德纯指出:“倭寇不重信义,一切条约皆不足为凭。当上海‘一二八'之战,本于开战以前,已签订和解条约,承认其四条件;乃于签字八时以后,仍向我沪军进攻,此为实际之经验,故特贡参考,勿受其欺为要。”一方面,国民政府针对日军调军华北,不得不派遣军队北上。日本政府对此指责宣称:国民政府“毫不示反省”,一面“蹂躏‘何梅协定',陆续调派直属部队,以威胁帝国之军队”,一面“煽动当地之华军,遂使事态发展至全面的冲突”,因此,“日本政府,其隐忍业达限度,膺惩华军暴戾以促南京政府反省起见,今已至不得不采断然措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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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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