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女焦尸之谜,2001年浙江金华焚尸案

亦融正直云朵 2024-08-25 13:10:50



2001年7月3日早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镇下渎口村的几个菜农骑着三轮车到城里卖菜。他们看到离公路边不远的田埂上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过去一看竟是一具烧焦的尸体!

下渎口村位于金华市区东北5公里处,村口一条平坦的水泥路连接金华至澧浦的公路。路两旁都是蔬菜田。每天凌晨都有许多菜农到金华城里卖菜,凌晨2时40分以前经过现场的菜农没有看到火光,而3时以后经过的菜农均发现现场有东西在燃烧,直至熄灭,因此焚尸时间应在凌晨2时至3时。

尸体的脸面、躯干和手脚均被烧焦,面目全非,无法辨认。法医确认死者为女性,年龄17至19岁,棕色焗油长发,全身赤裸,上着吊带背心,下穿黄色长裤,脚穿白色人造革凉鞋。法医推断:死者是在7月1日晚上半夜被人打死,藏尸一天后,于3日凌晨被人运至现场焚尸的。侦查人员判断,死者是在地面有较多灰尘的住宅内被人杀死并藏尸的。

专案组根据现场勘察和访问情况,判断:此案是因两性关系引起的杀人案。凶手的运尸工具如果是三轮车,杀人现场很可能在金华市区;如果是机动车,杀人现场可能在周围各县市或金华的农村,因此,侦查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以金华市区为中心的金华地区范围内。

根据死者年龄、穿着、头发等情况分析,死者很可能是刚刚涉足服务行业的“小姐”。凶手之所以移尸并焚烧,说明凶手与死者比较熟悉.并且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

当天下午,专案组请金华电视台于当晚对案件作了公开报道,适当地公布了案情,播放了死者特征及衣着情况。随后《金华日报》和《义乌日报》上刊登了《认尸启事》。

当天晚上,市公安局组织了金东、婺城、江南3个分局的数百名民警对市区和城郊的舞厅、歌厅、美容、美发室等服务行业展开了地毯式的排查走访,并对所有出租私房进行初步的清查。当天并未发现有用的线索。

一、

同时,现场物证的查证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焚尸现场的4段4厘米长、1厘米宽的黄色织带引起刑技人员的注意,上面织着“TONY BOY”的英文。专案组走遍了金华市区的各类百货市场和大小商场,又走访了本市范围内的制衣、制箱包和织带厂,结果发现金华没有类似织带生产和使用。

于是,专案组人员又先后赶赴全国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义乌市调查,终于在市场上找到相同的织带。据店主反映,这种织带是诸暨市某制衣厂委托义乌市某织带厂加工的,剩下的几百米放在店里和摊位上出售,6月份曾有一个男子买去三百多米。

获悉这一重大发现后,侦查员赶赴诸暨市和义乌市调查,对织带厂的在职职工和自3月份之后离厂的员工逐个走访排查。

种种迹象表明,死者可能是义乌人,侦查工作的重点转向义乌。这时一条重要线索使侦查工作出现转机。义乌市区开副食品小店的中年妇女陈阿萍向专案组反映:她的小女儿金小美7月1日晚上外出后迄今未归,传呼也不回,其年龄和穿着与死者相同。侦查员详细询问后,由法医抽取了陈阿萍和丈夫的血样,并与现场提取的物证一起送省厅做亲子鉴定。

二、

7月20日下午,省厅传来消息:死者正是义乌陈阿萍的女儿金小美。刑侦队长立即召回正在全市排查的民警,驱车赶到义乌市。两地刑警围绕金小美生前的亲朋好友和失踪前的活动情况开展调查。

据查,金小美,女,18岁,系上溪镇黄山村人,初中毕业一直无业,喜打扮,交友很广,有多个男朋友,喜欢上网。6月26日离家到义乌市区,经常到其姐从业的美容厅去玩。7月1日晚上10时许,金小美对美容厅里的一个小姐说:“我出去一下,告诉我姐,就回来。”走后一直皆无音讯。

通过访问,侦查员发现了5个对象,其中两个是金小美的男朋友,三个是一般朋友。童伟是金小美比较早的男朋友,20来岁,近期童伟因有了新的女朋友而和金小美经常吵架,并继续与金小美来往。童伟会开车,在金华有住处。还获悉21日中午,当一个与童伟熟悉的人打电话问他金小美时,童伟竟称:“金小美在我这里!”然后立即驾车逃跑。童伟的嫌疑急剧上升。专案组干警迅速赶到在金华的住处守候。半个小时后, 童伟驾车回到住处时,被侦查员当场抓获。然而结果令人失望,经过内审外查,童某并不具备作案的条件,可以完全排除杀人嫌疑。

与此同时,留在义乌市的侦查员对另4个对象开展周密调查,其中三个一般对象被逐个排除了嫌疑,而一个不知姓名的“卖手机人”的嫌疑却急剧上升。他原在金小美母亲陈阿萍食品店隔壁开手机店,6月底搬走了。金小美生前曾和女朋友讲,自己最喜欢的是卖手机的大哥哥,而此人已有好几个女朋友,该人二十五六岁,会开汽车,曾在联防队工作过。陈阿萍曾向他打听金小美的下落,并告诉他自己已报案,岂料此人听后大为惊慌:“这种事,不好报案的,公安局的人来查,还以为我做了什么坏事。”

更令人怀疑的是,当7月21日,侦查员到手机店里找他时,店里却是个自称为义乌市赤岸镇的冯飞鼓。冯飞鼓称,这个手机店是他7月11日花7000多元钱,从一个叫洪超运的江西人手里转来的,此人到龙游开店去了。在义乌刑侦大队,冯飞鼓煞有介事地拿出一张转让协议书。转让人一栏清楚地写着:“洪超运,江西黎川县大庄村”。奇怪,周围的人都说手机店店主讲义乌话,怎么突然间变为江西人了!这其中必有蹊跷!侦查员最终查明这个“洪超运”叫冯潮云,是义乌赤岸人。

当天晚上,侦查员再次审讯冯飞鼓,自知无法隐瞒的冯飞鼓承认冯潮云是他的亲弟弟,并交待了事实真相:7月11日左右,冯潮云把他从赤岸叫到店里说:“最近出了点事,是女人的,想出去到外面做生意,这个店盘给你做,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是江西人,到外面去了!”冯飞鼓追问他出了什么事?他竟恼怒地回答:“我杀人了!你想干嘛?”冯潮云以前曾因抢劫在广州服刑6年。

当天深夜,冯飞鼓为侦查员指认了冯潮云的居住地。一幢三层楼房的一个单间,屋内已空无一人。房东说,今天上午冯从房间内出去再未回来。侦察员进屋仔细检查,衣箱内已无冯潮云的衣裤,抽斗内也无冯潮云的一张照片和底片,而藏在缝隙中的存折清楚地表明,冯已取走所有的18000元现金逃跑。种种迹象表明,冯潮云是重要疑犯。

从22日开始,专案组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追捕冯潮云的工作中。凡冯潮云经常出没的场合都派员守候,凡冯潮云经常接触的社会关系,都进行了布控、跟踪。7月24日21:30分,当冯潮云与他女朋友的父亲带着大包小包进入诸暨火车站,准备乘坐列车逃往重庆时,被追踪至此的侦查员抓获归案。

然而结果再次让人失望。经过一天一夜的内审外查,冯潮云缺乏杀人藏尸的场所,时间条件也很不充足,尤其是没有与现场物证相同的物品。他自称,他之所以用假名字、假转让,然后携款潜逃,因为自己是个盗窃摩托车的大盗。他曾盗窃过数辆高档摩托车。

三、

7月25日,侦查人员重新梳理了访问美容店小姐的情况。有个姓潘的小姐提供:“6月29日和30日晚上,金小美从网吧回店后,有个穿白衬衣的高个子男青年跟着她,要请她吃夜宵、跳舞,她都未去。”这个男青年是谁?长得什么样?除了金小美谁也没见过。

考虑到杀手在义乌杀人必须有机动车运输的条件,26日上午,专案组领导决定对义乌市所有汽车租赁公司在7月2日晚上外借的30多辆汽车逐辆核实,从中发现线索。

当天傍晚,负责查车的侦查员发现租借义乌某租赁公司的桑塔纳的客户有嫌疑。此人叫杨朋,25岁,山东省昌邑县人,在小百货市场摆摊。他7月2日晚上租车,3日晚上还车。杨朋和妻子住在与金小美失踪地的附近。7月3日凌晨,杨朋到过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

27日清晨,两个缉捕小组分别前往贝村街和小百货市场摊位守候。7时许,守候在贝村街的刑警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男青年从一梯楼房里出来买早点,很像照片中的杨朋。确认身份后,侦查员--拥而上,将杨朋擒获。

杨朋根本就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要突破口供,必须确认第一现场和找到证据。杨朋留在房内的一串钥匙引起了痕技员的注意。这上面除了此屋子的防盗门和木门钥匙外,还有一只不同的防盗门和木门钥匙,这说明杨朋还有一处房子。侦查员很快查明:杨朋的姐姐曾在义乌市区租了一套住房,现空着,杨朋有钥匙。

刑侦队员们迅速前往杨朋姐姐的出租房。打开房门,眼尖的痕技员立即发现了地上的拖痕,看到了与现场物证相同的多种物品,还有许多可以认定犯罪的微量物证。28日凌晨,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杨朋终于低头认罪。

三、

25岁的杨朋毕业于安徽省财贸学院,当年12月参军在北京某部,1999年退伍后,到姐姐所在的义乌工作。那年,他结婚成家,在小百货市场摆摊经商。2001年6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他在摊位上认识了金小美。经过短暂接触,金小美性感的服装和挑逗的眼光使他神魂颠倒。7月1日晚上金小美主动约杨朋到街上去玩。之后,又来到杨朋姐姐租来的房子里。晚上11时余,杨朋与金小美发生了关系,后来两人因故发生争吵。当金小美以将此事告诉杨妻作为要挟时,杨朋顿起杀意,采用扼脖手段将金杀死。

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7月2日,杨朋从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并于3日凌晨,将包扎后的女尸运到50多公里外的金东区多湖镇的公路旁,并点上汽油将金小美的尸体彻底烧毁,之后,他又对杀人现场进行了彻底清洗。20多天过去了,杨朋以为风头已过,可以轻松一下了,没想到刑警还是找到了他。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老张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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