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引发了社会关注。原告董先生称,他在联系原审判法官李某,希望约见院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时,被对方辱骂“你算哪根葱”、“神经病”等。董先生提供了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并在网上发布了相关信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该方面的情况反映,但会进行核实了解,并重视处理。
据潇湘晨报报道,董先生是汉口北批发城商铺买卖纠纷案的原告业主之一。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后,他们不服判决,希望可以约见院长走审判监督程序。其中一位业主于2023年7月24日,向督查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对方表示要见院长,需要案件当事人联系原来的承办法官进行预约。
董先生得知后,打通了李某的电话。董先生说,他向李某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诉求,但李某却对他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他如果觉得案子有问题应该直接去申诉,不应该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的时候披露他的名字。两人在争论过程中,李某气急败坏地说“你算哪根葱”、“我看你稀巴烂的很”、“神经病”等。
在董先生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一个声音问“请问是李某法官吗”,对方回“我是的,你哪位。”之后,前一个男声表明是身份是董某某,想通过李某法官约见院长,在对方表示疑惑后,他进行了解释。而李某则表示,“你认为案子有问题可以申诉”,在询问是哪一年的案子后,他表示“你为什么发到网上,有一点‘稀巴烂’”,“你为什么写我的名字,我会告你,(你这是)侵权”。董某某多次质疑对方“抄别人的东西”后,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争执。
董某某称,“你这种法官,当什么法官”,李某则回复“你算哪根葱”、“我看你稀巴烂”。此后,董某某回道,“你才稀巴烂”,李某则说对方“神经病”。之后,董某某多次质疑对方“枉法裁判”,李某则指出对方“你有点勺吧(武汉话,意为:有点傻)”。李某在电话中解释,“你不要争,不要吵,你认为你的案子判错了,该依法怎么办就办,该维权就维权,案子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是由组成的合议庭决定的,有法律依据”。再经过几句简短争执后,电话被挂断。
8月1日,记者多次拨打董先生提供的李某法官的座机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拨通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察举报电话,对方表示李某是该院民一庭法官,目前他没有接到该方面的情况反映。之后会进行核实了解,如果有此类情况,院里非常重视,会去联系处理。
这并不是第一次有当事人称被法官辱骂或恐吓的事件发生。2021年4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建华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据检察机关指控,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中,王建华作为二审合议庭主审法官,在开庭审理时对原告进行辱骂、恫吓,并以暴力相向。王建华还涉嫌收受被告方律师提供的财物和其他利益,并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2020年12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某某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中,对原告进行辱骂、威胁,并在开庭时扔掉原告的诉状。原告将此事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质疑。南京市中院表示,已经对王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原告道歉。同时,该院还对该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并作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有网友认为,法官是司法机关的代表,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为原则,以文明为风范,不应该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或歧视。有网友表示,法官的言行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正义感,如果真如董先生所说,李某法官的行为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的,应该受到相应的惩处。也有网友质疑,董先生提供的录音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有删减或篡改的嫌疑,是否有其他隐情或利益纠葛。
这起事件不仅反映了个别法官的素质问题和职业操守问题,也暴露了司法体制和监督机制的不足和缺陷。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准,如何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和问责制度,如何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权威的信任和尊重,都是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核实此事,并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依规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