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含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收费项目。
一、车辆通行费
普通公路(桥梁):一类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拖车费: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使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三类车1100元/次,四类车1300元/次,五、六类车1600元/车次。更换车头牵引的,按1300元/车次计收。
吊车费:一至五、六类车分别为400、800、1200、1600、2500元/车次,吊货物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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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块钱一公里,山东贵一半还多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