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和李萌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举办的联谊酒会上相识。她说非常喜欢我的设计作品,整个晚上,两人聊得热火朝天。
也许是看够了痴男怨女被爱折磨得遍体鳞伤的痛苦,也许是惧怕貌合神离、互相算计的婚姻,我对爱情的虔诚一点点消退。“相爱容易相处难”,如果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那我宁愿将同居进行到底。李萌说她从不去想爱情有没有明天,只要现在喜欢就足够了。我们会心一笑,交往不到一个月,就搬到了一起。
我们在一起时,很少谈感情。有一次,激情过后,我试探着问她:“如果我爱你,你会不会跟我结婚?”她睁大了眼睛,作难以置信状:“你现在爱我,怎么保证以后也爱我呢?”我若有所思,问她如果一直都离不开我怎么办。李萌狡黠地望着我,说:“你不会是害怕我真的缠上你吧?”看我支支吾吾,李萌哈哈大笑,马上跳下床,草拟了一份同居协议,说为了避免以后撕破脸,我们先小人后君子,约定双方以情侣关系同居,互不干扰,各自自由,生活费用共同承担,不能干涉对方的私生活。
在同居协议上签字后,我感觉心情特别轻松,我心想,没有婚姻的束缚,那么我们只是一对做着恋爱游戏的好朋友,不需要承担责任,却可以享受到婚姻的精华和甜蜜滋味,真是太幸福了。
李萌每天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我出差回来,偶尔给李萌带回一两件精致的小礼物,她接过礼物时,总是微笑着在我额头上深情一吻。周末我们也会像热恋中的男女,去看浪漫的爱情大片,她每次都温柔地靠在我身上。有时,我有点动心,问自己是否应该跟她结婚,但一想到那份同居协议,我又嘲笑自己多此一举。李萌或许只是我的爱情替补,我怎能放弃前面最美的风景?那天,我约会回来,从不过问我感情生活的李萌突然醋意大发,说我有女朋友还和别的女孩见面。我拿出那份同居协议,质问她有什么资格管我?李萌恨恨地望着我,没再说一句话。
她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抱怨我回家晚,而且拒绝跟我过性生活。以前我喜欢看她优雅地吐着烟圈敲打文字,喜欢看她湿着头发,穿着内衣旁若无人地走来走去,现在却充满了对她的厌恶。
一天晚上,李萌很晚才回家,显得很疲惫。我冷着脸问她做什么去了,她若无其事地说见了一个网友。我冷冷地望着她,语带嘲讽:“网恋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吧?”李萌的脸色很难看,冷笑着回答:“是又怎么样?你无权干涉我的自由!”男人的妒忌让我恼羞成怒,我一甩手给了她一耳光。李萌呆住了,怨恨地瞪着我:“你以后别后悔!”她发疯似地摔门而去。
我以为,我和李萌的游戏结束了,只要挥挥手我还是我。但我错了,李萌走后,我心里空荡荡的,不知道是留恋她的体香,还是舍不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直到后来收到她的电子邮件,我才知道,她真的很爱我,但是发现我对爱情没有信心,为了不吓跑我,只好先用同居的自由,慢慢引渡我进入婚姻的港湾。那天她去见的网友只是一个需要帮助的大学生,因为我的心理不够光明,才会误会她。
李萌不肯原谅我,永远地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如果当初我对感情真诚一些、坦荡一些,不是拿着那份同居协议作为游戏感情的理由,我还会失去真正的爱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