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苗被轧,大妈怒砸奔驰?警方:双方就财产损失达成谅解

泉城夜话 2024-04-08 18:12:46

近日,网传河南太康县一乡村小路上,一辆小汽车轧到村民家的蒜苗,村民抄起石头砸向了小汽车。此事在网上引发不少关注。

4月7日,太康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4年4月5日上午10时许,张某(男,太康县人)驾驶奔驰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太康县王集乡田间道路时,碾压了村民刘某某(女)田边蒜苗后驶离。随后,刘某某骑电动车追上张某所驾车辆,用手掰轿车倒车镜,用砖块砸挡风玻璃、引擎盖等处,造成车辆损坏。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出警开展调查。目前,双方当事人均已认识到自身过错,并就财产损失达成谅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6日,车主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不认识她(砸车者),已报警,去派出所才得知车子压到她家蒜苗了。她上来就砸车,我们赔蒜苗,她该咋赔俺咋赔。”(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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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4-09 06:42

    处警还是出警啊?

  • 2024-04-08 22:11

    应该赔钱,到时奔驰车应该算造事逃逸

  • 2024-04-08 19:13

    个人谅解不行啊。既然已经报警了,且已达到毁坏财物刑责起步标准,已经达到公诉条件了,检察机关应及时介入,发起公诉啊?而且公诉案件不以双方谅解为取消前提啊。就像杀人,杀人者和被杀家属达成和解,双方各自不追究了,检察机关能不继续发起公诉么?

    与你挚终 回复:
    当事人只要不强烈反对与要求,派出所一般还是可以走简易调解程序,但是不能有一方吵事!否则立案,侦查,抓人,公诉!估计对方赔车主款项到位!要不就是车主真的很有钱不在乎。
  • 2024-04-09 07:13

    河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