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战争中,美国使用集束炸弹轰炸出了一条惨绝人寰的“死亡公路”,数千辆坦克和数万条生命在一瞬间消失。小国们见状纷纷坐不住了,因为这种武器可能会让他们遭受灭顶之灾。
集束炸弹,又被称为“蝴蝶炸弹”,不但具有极强的摧毁能力,而且对于区域性的毁灭能力也是超一流的,被誉为“小型原子弹”。第一枚技术炸弹是由德国研制并在第二次大战中使用。
集束炸弹的原理很简单,就像把无数个手榴弹捆在一起扔出去增加威力。集束炸弹是是将小型炸弹集合成一般的空用炸弹的形态,每个小型炸弹称为子炸弹,因此又称子母炸弹。具体是指在与一般炸弹同样大小的弹体中,装入由数个到数百个的子炸弹,子炸弹每颗约网球般大小的球体,通过在空中散布子炸弹到广范的地面造成区域性杀伤。利用其数量的特性增加涵盖面积和杀伤范围,可用于攻击集群坦克,装甲战斗车辆、部队集结地等集群目标,或机场跑道等大面积目标。一般而言,集束炸弹在150米的空中向目标投下,其杀伤面积可达5000平米,基本上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足球场了。
但是,集束炸弹更像是一种无差别攻击的武器,虽然杀伤力惊人,但是一旦在城市中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误伤平民的现象。而且,集束炸弹中众多子炸弹散布到周围后,有百分之三十的子炸弹不能正常爆炸,在爆炸后的几年里会对数平方公里范围内造成巨大的威胁,所以它的伤害是有延续的。
正因为集束炸弹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国际人道主义原则,1999年的《海牙第三宣言》中将其列为明文禁止使用的“极度残酷”的武器。
在2000年9月的时候,国际红十字会就在日内瓦就呼吁: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的军事目标使用集束炸弹。
2008年5月28日全球有111个国家就禁止使用集束炸弹达成一致,承诺在8年内销毁库存的集束炸弹。
2010年8月1日开始,联合国禁止生产、储存、交易以及使用集束炸弹公约正式生效。全球已有38个国家的议会批准了这份公约,其中包括德国。此外,70个国家在这份国际法上有约束力的文件上签了字。
好东西就是要多多生产多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