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丨如何认定?如何申领?如何发放?青岛市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细则来了

半岛都市报 2025-04-17 10:11:21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放青岛市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发放5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发放1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按照申领条件,家庭生育的子女,符合生育时的相关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家庭现有2个以上子女,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家庭现有3个以上子女,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多子女家庭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含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认定口径】

按照提交申请时家庭现有子女数确定孩次,一经确定不再受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的影响,申请人不得以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等原因再次申领购房补贴。收养或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根据相关法律文书认定是否计入家庭子女数。

(一)初婚家庭

双方初婚,按家庭实有子女出生日期先后顺序计算孩次。

(二)再婚家庭

1.一方或双方再婚,原家庭均未生育过子女的,比照双方初婚家庭认定孩次。

2.再婚前由一方生育且相关法律文书确认由该方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双方共同生育或收养的子女,按照子女的出生时间,合并计算孩次。

(三)“双(多)胞胎”生育

符合政策规定的多胞胎生育,按照子女出生时间顺延计算孩次。

(四)单方抚养

离异或配偶死亡,单方抚养子女的,比照双方初婚家庭认定孩次。

上述认定口径仅适用于为二孩家庭、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遇有特殊情况的,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申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应共同向女方户籍地镇(街)申请,如女方户籍为非青岛市户籍的,则到男方户籍地镇(街)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见附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家庭现有子女的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4.结婚证;

5.家庭现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购房人的银行卡(购房人为夫妻双方的,夫妻双方共同指定一方);

8.离婚的,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9.合法收养的,提交领养证明;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镇(街)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录入《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对上述材料应核验原件,并留存除1、6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截止期限为2026年7月31日。

(二)镇(街)初审

镇(街)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需要协查的,可以请求公安、民政、数据管理等部门协查。初审通过的,于次月的第1个工作日报送至区(市)卫生健康部门。

(三)审核发放

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进行复审,符合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条件的,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推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推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房屋所在区(市)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由房屋所在区(市)政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发放购房补贴。

【孩次认定】

(一)问:一对夫妻生育了2个孩子,其中二孩属于政策外生育,是否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不符合《关于发放青岛市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条件。

(二)问:一对夫妻生育了3个孩子,其中一孩、二孩属于政策内生育,三孩属于政策外生育,是否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不符合《通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条件,但如果二孩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三)问:一对夫妻生育了2个孩子,离婚后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其中男方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再婚家庭是否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通知》第三部分规定,以家庭现有子女数计算孩次,男方再婚后的家庭只有1个孩子,不符合申领条件。

(四)问:再婚家庭中,男方带有一个孩子,女方带有两个孩子,夫妻未再共同生育子女,是否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如果最小的孩子于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如果最小的孩子于2016年1月1日以后、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如果最小的孩子于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符合申领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条件。

(五)问:一对夫妻久怀不上,合法收养一女孩,后经中医调理,于2022年9月9日喜诞双胞胎,如何计算孩次?是否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家庭现有3个子女。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六)问:一对夫妻生育了3个孩子,其中一孩为新加坡国籍,二孩为北京市户籍,三孩为青岛市户籍,如何计算孩次?是否可以申领购房补贴?

答:根据《通知》的规定,在申领购房补贴时,按照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子女数计算孩次,该家庭只有1个孩子为青岛市户籍,不符合申领购房补贴的条件。

(七)问:离婚后男方未再婚,单方抚养2个子女,是否向男方户籍地镇(街)申领购房补贴?

答:根据《通知》规定,夫妻双方应共同向女方户籍地镇(街)申请领取购房补贴。对于男方单方抚养的,男方应到本人户籍地镇(街)提出申请。

(八)问:一对夫妻已生育一孩,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又生育了二孩,可否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如果该夫妻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其二孩在购买新建商品房后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出生,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九)问:一对夫妻于2018年1月生育二孩,2025年6月购买新建商品房,2025年8月领取二孩购房补贴后,又于2026年3月生育三孩,是否可以申领三孩购房补贴?

答:《通知》规定,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按照提交申请时家庭现有子女数确定孩次,一经确定不再受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的影响,申请人不得以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等原因再次申领购房补贴。考虑该家庭女方在2025年8月已怀孕,该家庭可以暂不申领二孩购房补贴,待生育三孩后,可直接申领三孩购房补贴。

【购房认定】

(十)问:多子女家庭买什么房子能领补贴?

答:符合《通知》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购买的二手房、拆迁安置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集资建房等房屋不得申领购房补贴。

(十一)问:多子女家庭什么时候买房可以申领补贴?

答: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多子女家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完成网签备案,在2026年7月31前按规定提请申请的,可领取购房补贴。

2025年4月1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多子女家庭,在2025年4月11后撤销网签备案,再行网签备案同一套房屋的除外。

【补贴发放】

(十二)问:购房补贴如何发放到位?

答:申领二孩/三孩购房补贴的家庭,通过审核和区(市)政府公示无异议后,由新购房屋所在的区(市)政府按规定发放至个人提交申请时预留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符合二孩家庭条件的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符合三孩家庭条件的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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