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运河樾府小区问题投诉!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08-16 10:31:41

刊发媒体: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留言对象:河北省沧州市市长向辉

投诉标题:运河樾府小区问题

留言时间:2024-08-14 16:46

求助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沧州市运河区运河樾府小区的一名业主。小区物业定位收费和服务水平不符。

小区目前由前期物业宏懿物业管理,按一级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用

1、小区内绿化

杂草丛生。种植方式毫无观赏价值。根本没人修剪,多处裸露地皮,花卉干枯发黄。很多地方被业主改建种植蔬菜,期间物业并未出面阻拦。让物业拿出绿化规划图,物业无法提供。(是否有相关文件作为支撑?)

2、小区路面和建筑物外表面

小区北半部分于2023年6月1日正式交房,小区路面和建筑外墙于同年出现不同损伤。小区路面出现鼓包和裂纹。墙面出现不同程度脱落。多次向物业反映,只是向上级反映。至今未作出实质性维修动作。(仅仅交房4个多月就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建筑质量是否过关)。

3、物业收费

物业费:物业此时按一级服务收取相关物业费用,物业备案为一级资质。但物业费的收取是按服务程度定义。(是否有相关文件作为佐证,每级物业的服务细则)

二次加压费:二次加压费每平米0.05元。个人感觉家中水压无变化。我们怎么能了解是否真正在运行加压泵。

照明费:每户每年50元的照明费用。

没有单独电表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单独收取电费的。有单独电表应按实收取。多次找物业沟通本问题,物业只表示有单独电表,但他们也不知道在哪。后来又说收取照明费是说整个小区的。那试问物业费是干嘛用的,算不算重复收费。(烦请相关部门现场查验)

4、热水器问题

家居热水器按照购房合同,单独收费在开发商手中购买。现个人需要热水器发票,经询问物业,物业经理说该发票无法开具,只有收据。那该热水器发票是否为正规产品,出了问题,对个人产生了危险又该找谁负责。发票无法开取,开发商是否有漏税之嫌。

5、车位只售不租情况

有租车位想法,开发商方面只售不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其次该小区车位建设是否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

6、河北省已出台电动车公用充电桩的收费标准,小区至今未作响应,望领导重视推动落地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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