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宣威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兴早,中共党员,宣威市热水镇干海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0月10日22时0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英凡,中共党员,宣威市西宁街道靖外村委会箐脚村村民,2024年11月10日09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缪斌,中共党员,宣威市西泽乡迤那村委会吉乐村村民,2024年11月15日02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中共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宣威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来源:宣威市纪委监委
编辑:胡楠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