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被征收部门非法强拆的情况下,强拆行为构成了对公民财产的非法侵害。公民有权向相关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四条明确了赔偿申请的范围。无论是违法的房屋征收、强制拆除,还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责时的不当行为导致公民人身或财产损害,公民都可以依据这些条款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在征收拆迁中,当被拆迁人因为政府非法强拆房屋的行为产生了财产损失时,被拆迁人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但申请国家赔偿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
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也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