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小岗村的十八位村民冒着巨大的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实行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从而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包产到户”并不合法,所以说小岗村的十八位村民是冒着巨大风险按下手印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大集体”,也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直到1982年1月,中央发布《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一号文件之后,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正式确定了“包产到户”的合法性。
由此可见,从“大集体”到“包产到户”,是几十年时间的探索过程。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到了1980年,中央召开各省市第一书记的座谈会上,大部分省份的省委第一书记都不赞成“包产到户”,当时只有池必卿、周惠、任仲夷三位省委第一书记(相当于今天的省委书记)赞同“包产到户”。
池必卿
池必卿是1978年调到贵州工作的,当时他担任了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池必卿担任了代理省委第一书记,1980年,他正式担任了贵州省委第一书记。值得一提的是,池必卿是个特别有想法的干部,到贵州工作后,他迅速消除了“四人帮”的影响,坚持把全省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层面,并为此制定了“富民强黔”的发展规划。
池必卿尊重群众的意愿与要求,他冲破重重阻力,坚持在全省的农村推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推进农业与农村改革,把土地的生产经营权交给农民。在1980年下半年中央召开的座谈会上,即便大部分省委第一书记不同意“包产到户”,池必卿依然坚持己见,支持推广“包产到户”,历史也证明了池必卿的选择是正确的。
周惠
1978年,周惠被调到内蒙古,先是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委第二书记,同年,他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委第一书记。在内蒙古期间,周惠几乎跑遍了内蒙古的基层,他认为必须要实行“包产到户”,只有实行“包产到户”,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口粮问题。
在基层调查期间,周惠一路走,一路宣布“包产到户”。在当时的背景下,“包产到户”并不合法,但周惠一心为民,并说:“出了问题我扛着。”1980年,在中央召开了座谈会上,在大部分省委第一书记都不赞成“包产到户”的前提下,周惠依然旗帜鲜明地支持“包产到户”,并继续在内蒙古推进“包产到户”,历史也证明了周惠的正确与前瞻性。
任仲夷
任仲夷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先锋人物,粉碎“四人帮”后,任仲夷被调到辽宁省,担任了辽宁省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等职务。刚到辽宁后不久,任仲夷就率先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反对“两个凡是”,同时,他也在辽宁努力消除“四人帮”的影响,迅速把全省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层面。
在农业改革方面,任仲夷也旗帜鲜明地支持“包产到户”,并在全省大力推广“包产到户”,支持把土地的生产经营权交给农民,也是在任仲夷的带领下,辽宁成为全国改革开放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中央正是看中了任仲夷的工作能力,后续才把他调到广东省,让他主持广东的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