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名女子在院子里休息,突然一名陌生男子闯了进来,询问她家狗卖不卖,女子说了不卖后,本以为对方会离开,没想到,男子竟然去而复返,拿来一个笼子,将狗给装走了,后知后觉的女子赶紧追了出去,可是对方早已没了踪影。
张女士家在二戈寨,房子是自建房,总共有三层。平时他和儿子住在3楼,狗狗养在2楼,1楼的大铁门只在睡觉时关闭,并不上锁。
张女士的母亲陈阿姨回忆,她当时在3楼洗衣服,陌生男子进来后,四处张望,随后询问她狗狗卖不卖,陈阿姨明确表示不卖,男子听到后就离开了,陈阿姨也没在意,可没过多久,他又回来了,这次他手里拿着笼子。
她只记得,狗狗一直在闻男子,就跟着他走了,陈阿姨当时感觉头晕乎乎的,等他走了两三分钟才清醒,追出去已经晚了。
这只狗张女士一家养了10多年了,很有感情,也不是什么名贵品质,为何对方会盯上它?
张女士知道后直接报了警,通过监控显示,是一名骑着三轮车的男子,带走的她的狗,路人也表示,看见张女士家狗在笼子里面抓笼子,咬笼子想要回家的样子。
种种迹象表面,这名男子很可能是一名惯犯。
其一,先一步踩点,确定家里人员情况。
陌生男子进来时,先是试探的询问,狗狗卖不卖,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观察,家里有没有其他人。
然后他又询问有没有笼子,若是狗在笼子里,那么,他就不用自己拿笼子了,若没有,他肯定不能直接抱着狗走,目标太明显。
在得到这些信息后。他确认,家里只有陈阿姨一人,也没有笼子,随即就转身离开了。陈阿姨见对方离开,也没有太在意。#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其二,轻易带走狗狗,当事人犯迷糊,怀疑使用药物。
男子去而复返,让陈阿姨感到很诧异,然而,更让他不理解的是,男子进来之后,狗狗也跟着下楼来,不停在男子身边闻,像是有什么味道吸引它一样。
男子进来后一句话都没说,过了会转身就走,而狗狗也跟着其离开,按理说,身为主人的陈阿姨,肯定会出来询问的,但是此时的陈阿姨呆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
直接过去了两三分钟,陈阿姨才反应过来,追出去已经完了,据她介绍,当时自己迷迷糊糊的,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所以,很可能男子进来时,使用了类似迷药的东西,导致狗狗听话地跟他走,陈阿姨也处于迷糊状态无法阻止。
那么,当着他人的面,抓走狗狗,到底是算抢劫罪还是盗窃罪?
《刑法》第26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们仔细读一读这条文,并没有说需要秘密进行才是盗窃。而通常,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印象中,都觉得偷偷拿才叫偷,而公然拿那叫抢,但是显然法律并不如此觉得。
是不是秘密进行的,不是一个必要条件。无论是公然还是秘密,只要实行者没有暴力行为,都可以认为是盗窃,而不认为是抢夺抢劫等更严重的行为。
当然如果数额不够大,有后面几种特殊情况也成,比如多次、入户、扒窃、携带凶器啥的。如果数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那事情就闹大了,盗窃也能无期徒刑。
根据张女士所说,狗狗不是名贵品质,贵州地区关于盗窃罪的犯罪金额起点是1000元,若是这只狗的价值小于1000,是不是男子就不构成犯罪呢?其实不然,若查明男子使用了药物手段,情节恶劣,会构成犯罪。
张女士最后表示,花点钱都行,只要狗狗能活着,如果对方把狗还回来,她不追究他责任。
也提醒这名男子,不要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技高一筹,能逃脱法律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被依法打击,劝你好自为之。
有两个臭钱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遇到个把愣头青狠狠来几下,票子房子孩子妻子都变成别人的。
撩妹失败脑羞成怒[汗][汗][汗]
在医院睡他一年半载,趁机养好身体,他不是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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