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什么?
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一位法律专家称,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长期契约关系。
一位美食学家比喻:婚姻犹如一桌饭席,包容、理解、陪伴是桌子上的一道道蔬菜,而爱则是桌子上的主食。由于每一个人的口味和偏好不同,因此,不管饭菜可不可口,好不好吃,两个人均能够互相陪同将这一桌子饭菜吃完。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婚姻是爱情的归宿,是责任的分担,是履行不离不弃义务的开始。
一位婚姻恋爱专家指出,婚姻是柴米油盐的畅想,是锅碗瓢盆的碰撞,是互相争吵后还能够彼此妥协的一对男女。
然而,婚姻具有不稳定性,当婚姻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后,婚姻就有可能解体,而婚姻解体的过程就是人们常说的“离婚”。
“离婚”是法律上的一个术语,其意思是婚姻中的男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法律行为。在古代的时候,是没有“离婚”这个术语的。
一位历史学家指出,在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模式,不过,那个时候的婚姻模式是一个非常混乱的模式,由于原始人类都属于群居制,因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非常混乱,估计谁都搞不懂谁是谁的丈夫或者妻子,是一种非常野蛮的婚姻模式。
野蛮的婚姻模式所带来的后果是:血统混乱和族群退化。当人们意识到这一点后,便有了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固定的婚姻关系,应该说,到了这个时候,才有了真正的婚姻制度。
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男人一直主宰着这个世界,应该说,男人一直享受着某种特权。在男人享有某种特权的情况下,纵然是女人觉得婚姻不幸福,心里有想离开这个男人的想法,也是办不到的。但是,如果男人觉得某个女人不适合自己,是可以将女人休掉的,而男人休掉女人的行为就叫“休妻”,相当于今天的离婚。
“休妻”一词出自宋朝魏泰所著的《东轩笔录》卷七中,在该卷中有这么一句话:“京师有谚语曰: 王太祝生前嫁妇, 侯工部死后休妻。”自此以后,便有了“休妻”一词。
当然,封建统治阶级对于“休妻”也规定了标准,也并不是说,一个男人想不要自己的老婆就可以不要自己的老婆的。据史料记载,古代的“休妻制度”有七条标准,这七条标准就是所谓的“七出和七去”,当一个男人认为自己的妻子符合其中一个条件时,男人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了。而从“休妻制度”的七条标准来看,这些标准全部是站在男人及其家族的角度并考量其利益的,应该说,古代的“休妻制度”是对于女人的一种压迫。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女人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显著提高,在女人地位提高的情况下,国家才颁布了“离婚制度”,当“离婚制度”颁布实施后,当女人对自己的婚姻产生不满时,也是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与丈夫离婚的。
不过,离婚须慎重,如果男女双方不经过冷静思考就离婚,其结局未必就很美妙。
这不,江苏江阴女子侯某就是在没有经过冷静思考的情况下与丈夫离婚的,如今,她的肠子都悔青了呢!
事件9月3日,江苏江阴女子侯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偶遇前夫的视频,在视频中侯某哭着说:“离婚两年,偶遇前夫,我心如刀割,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我竟然离开了他,我好后悔啊!”
那么,侯某为什么要离开前夫呢?她如今后悔什么呢?
知情人贾先生说:“侯某与前夫仝某是经过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两人结婚一年后,侯某生下了一个儿子。”
知情人贾先生接着说:“仝某是一个非常踏实的人,没有什么雄心壮志,脾气非常好,自从与侯某结婚后,尽管他的收入不是很高,但他从来没有让侯某受过委屈,在侯某面前,应该是一个百依百顺的男人。”
知情人贾先生继续说:“侯某长得非常漂亮,应该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人,正是出于这种原因 ,尽管侯某已经是一个有家室的人了,但在她的周围,也有众多男人在追求她。而在追求她的人当中,有一个她单位里的主管苏某,也许是她觉得主管苏某可以利用,于是,她便投入了主管苏某的怀抱,成为了主管苏某的情人。”
知情人贾先生最后说:“在侯某与她的主管苏某厮混了半年后,她便在主管苏某的各项承诺下与丈夫仝某离了婚,也许是因为她害怕她的主管苏某不接受她的儿子,所以她在与仝某离婚时主动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在她与仝某离婚一个月后,她便与尚是单身,而且,还比她小四岁的主管苏某结了婚。但令侯某没有想到的是:苏某竟然是一个‘花心大萝卜’,在没有与她结婚之前,外边就发展了多个情人,由于苏某其中的一个情人怀孕了,因此,在苏某其中一个情人的逼迫下,苏某竟然提出不要侯某了。侯某出于无奈,便与苏某离了婚。现如今,侯某已经是孤家寡人了。”
关于侯某的前夫-----仝某离婚后的情况,知情人贾先生如是说:“仝某离婚后也单了一年多,后来,在别人的介绍下,与一位同是离婚的女人结了婚。目前来看,仝某的第二次婚姻还是蛮幸福的。”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大致过程了。
网友声音许多网友认为:侯某现在的情况完全属于咎由自取,人们没有必要同情她。对于像侯某这样的女人,就应该让她们吃一些苦头,以便让她们长一些记性,否则,她们是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睛的。
老胡观点中国有句俗语:看景不如听景。这句俗语是什么意思呢?凡是喜欢旅游的人都知道,在听某一个景点的介绍时,自己会觉得这个景点很美,而当自己实际去看了之后,就会大失所望了。其实,这句俗语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尽管婚姻不能够与旅游景点相比较,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有雷同之处。当婚姻中的男女刚刚有外遇的时候,会觉得外遇对象的身上满是优点而没有缺点,但当自己实际与外遇对象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会发现:自己原先的看法是错误的,他(她)的身上的缺点甚至比自己原配身上的缺点还多得多呢!
基于此,老胡认为:千万不要轻言离婚,因为,下一个结婚对象也许是一个披着光鲜外衣的恶魔,当你与他(她)走进婚姻殿堂之后,他(她)便会原形毕露,从而使你痛不欲生呢!
大家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