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订婚强奸案”真是看得我一头雾水! 这都什么事儿啊! 订婚、强奸、房产证加名字,还牵扯到双方家属各种说法,简直就是一出狗血剧!
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是男方真的强奸了女方,还是女方事后反悔,想多要点财产? 双方家属各说各的理,听得我晕头转向。
男方家属说,女方是发生性行为后,因为房产证加名字的事情和男方发生了冲突,所以才报案。 还说女方大哥来沟通的时候,也提到了房产证加名字的事情。
女方家属则说,女儿是被男方强暴了,事后男方为了给她个名分,才答应把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还说男方家属一直在骗他们,让他们失去了信任。
这双方说的完全不一样,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双方的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了。 本来是喜事,现在却闹成了这样,真是太可惜了!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证据就是那个电话录音了。 男方在电话里承认了“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这个录音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但是,男方家属说,这个录音是在女方引导下说的,并不是男方的真实意思。 到底是不是这样,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二审开庭了,也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 男方已经被羁押了690天,时间也够长的了。 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判决,给双方一个交代。
说实话,这种事情,外人真的很难评判。 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只能希望法院能够查明真相,做出公正的判决,还双方一个公道。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吸取这个教训,在处理感情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做出决定。 特别是涉及到财产问题的时候,更要谨慎,避免发生纠纷。 哎,真是让人唏嘘!
女方收了彩礼订了婚,双方发生关系不是很正常的事情,怎么反倒告起强奸了呢?在说不能凭女方片面之词,支持男方坚持申诉辩护,必须讨回公道
这女子该查查,有无类似事件。一审到二审为何拖这么长,有罪三年刑期就到了,无罪三年国家就得赔偿。完全可以取押侯保,整清楚了定罪。
如果无罪, 国家赔偿损失,法官必定撤职,如果男方有罪,那么对社会 婚姻价值观是灾难性的,不亚于当年彭宇 扶老人讹诈定罪案
应重证据,轻口供,强奸必须要有精班,处女膜破裂,男子上有伤等实证。只有口供证据链完整?如果是证据链完整,为什么二审连续3次延期开庭?
他说他强暴了,为什么医院出具了处女膜证明,既然是处女又何来强暴一说。法律要是人证,物证!她说强暴就强暴啊!怎么有点误导犯罪的感觉!最多是个强暴未遂,那也不能判人家三年!这个也不合理!我说你想抢银行,你就真抢了吗?不合逻辑啊!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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