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在超市捞鱼,反被鱼所伤,住院84天,要求超市赔偿22万

一堆小炒 2024-07-24 02:58:39

去超市买鱼,最好是让工作人员帮忙操作,要不然容易操作不当而受伤。

这不,在福建福州,就有一名女子去超市买鱼,结果就因为自己捞鱼的时候不小心,被鱼弄伤了,造成了八级伤残!

根据深圳晚报报道,近日,一起因超市安全管理疏漏引发的消费者伤害案件在鼓楼法院落下帷幕。据悉,当地一女士在前往某超市购买鱼类时,正好遇到没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值班,周围也没有找到可以捞鱼工具。女子犹豫再三之后决定自行下手捕捞,不料在捕鱼的过程中,不慎被鱼刺伤,随后出现了创伤弧菌感染等严重症状,紧急入院治疗长达84天,其伤情经专业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谁也想不到,只是在超市里买条鱼,竟然还能致残?

事情发生后,该女子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22.5万元。

法院经细致审理认为,超市作为经营者,未能提供必要的捕捞服务及工具,且在显著位置缺乏安全警示,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应对此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法院也注意到女子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捕捞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自我保护意识,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认定其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以减轻超市的赔偿比例。最终,鼓楼法院依法判决超市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王女士13.9万元,剩余30%的责任由王女士自行承担。

对此,不少网友替超市喊冤叫屈,明明是顾客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结果责任划分的时候,超市却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以后会不会让人有样学样,只要找到合适的借口就可以碰瓷超市。

此案的判决不仅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也警醒各商家需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确保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总结:通过这个案件也给所有超市的老板和服务人员上了一课。超市除了服务客人之外,还有劝导和阻止顾客的义务,避免因为顾客个人的失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本来就是一件特别小的事,结果超市平白无故赔了13.9万,这笔钱根本就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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