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份公示,没有人能够想得到,一位被判刑15年的女罪犯,居然一直在家监外执行。而这一切的依据就是因为她四年生了三胎,而相关部门也对此非常无奈。
由这份公示可以看得出来,每一次这位女罪犯要被收监时都刚好怀孕了,而按照法律规定确实可以监外执行。很多网友非常不解,这不是在钻我们法律的漏洞吗?
其实,按照我们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起案例中女罪犯,如果确认其已经怀孕确实可以进行监外执行。
但是,很多网友不解的是,如果只有一次可以理解,但是四年三胎,这么频繁,难道我们就没有任何办法来避免吗?如果这种事无可奈何的话,是不是以后凡是女罪犯都可以采取这种方式避免被收监了?
因此,法律有例外情形是为了照顾因为意外而怀孕的女性,而不是为了逃避被收监而刻意去怀孕的女性。
很多网友提出质疑,这样的女罪犯,为了逃避被收监,而一直这么怀孕和生育,那么她的孩子抚养和教育怎么办?以后是不是都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负担?对于这么一位只管生而不管养的母亲,许多网友建议,真的不能对她太好了,一定想办法堵住这个漏洞。
其实,对于网友们的质疑可以理解,法律照顾弱者或者怀孕的女性,目的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而不是让一些人来钻这个漏洞的。否则的话,我们这一条法律的所存在的意义就没有了,反而因为这一条的存在而给下一代的教育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因此,是时候堵上这个漏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