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需要长久保持和培养的,在夫妻结婚后生活变得平淡并不代表两人的感情可以不再去培养,毕竟再热忱的心被冷漠以待也会变得麻木。而在婚姻关系中,结了婚就代表着要对自己的家庭和伴侣负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就不能做出伤害对方的行为。
(涉及隐私,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何斌和他的妻子刘盼结婚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但是在这三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没有感受到来自妻子的温情。而且在外工作的他回家想吃口热乎饭的愿望也很难达成,而这都是因为他的妻子从不做家务,这么多年来他都是在食堂或小饭馆吃过后才回家。
饭不给做,衣服不给洗也就算了,结婚三年来,妻子的生日他都牢记在心,每次都会买些礼物回家给妻子庆生。但当他过生日时,妻子给他的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哦”字,妻子的这种敷衍的态度令他感到心寒。
但,刘盼并不是不会做家务,而是不愿意做。在和何斌结婚前她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关系,当时的她为了自己的家起早贪黑,把家里收拾得妥妥帖帖,还和前夫生下了女儿。但这一切都没有让前夫对这个家产生留恋,最终还是选择了背叛和抛弃,离婚后女儿判给了她,在那之后刘盼就对婚姻没了信心,她在乎的也只有自己的家人。
看着女儿如此消沉,她的母亲也有些心疼,就一直劝她再找个人搭伴过日子,最后她就在母亲的劝说下同意去相亲,于是她就和何斌在相亲的过程中认识了。
而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刘盼在相亲时也不是很积极,并且在相亲时也说过:“我不会喜欢任何人”,在一起逛街时也不让他牵自己的手。而面对不冷不热的刘盼何斌并没有表示不耐,希望对方可以给一次机会,感情也是需要慢慢培养的。
而何斌之所以会这样做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他在相亲时,一眼就相中了对方,尤其是身高上,刘盼比他还高一些,让他极为满意。另一方面,是他当时已经28了但却没有感情经历,年龄越大,成婚的希望也就越小,所以他对于结婚的心思比较急切。
同时,何斌的父亲在他小的时候就离世了,自幼跟着母亲生活,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而他的学历也不高,长大之后便来到工地上打工赚钱,攒下一笔钱后年纪也就大了,在相亲时就没有太多优势,所以对于另一半的要求并不高。
于是,拥有不同经历的两人便这样走到了一起,恋爱了一段时间后便领了结婚证筹办了婚礼成为了一对新人,而何斌也接纳了她的女儿,一起组建了新的家庭。后来在两人结婚期间,刘盼又生下了一个女儿,何斌对两个女儿的起居生活也都格外的用心,在外工作时也更卖力了,只希望可以多赚一些钱回家,让一家人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
而这时,刘盼对于他的态度依旧没有改变,还是很冷漠地对待着他,而何斌也只是认为两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培养起来,只不过在两人结婚三年后,他就对妻子的行为产生了疑问,最终也挖出了妻子隐瞒了自己三年的秘密。
带着心里的疑问,他带着小女儿来到了鉴定部门进行DNA比对,比对结果上显示,两人没有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排除何斌与小女儿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也就意味着他一直以为是自己骨肉的小女儿,其实是妻子和另一个人所生。而对方是谁妻子并未明说,但刘盼很直接地就承认了自己在婚姻中犯了错误,向他道歉。
何斌无法面对这样的结果,对妻子的道歉也不接受,于是二人便因此大吵了一架,而在这之前他们都没有说过重话。次日,刘盼带着两个女儿离开了他的家,并带走了她所购买的一切东西,连碗筷都没有放过。面对妻子的背叛和突然离去,他对于这段婚姻也失去了挽回的想法,将这件事公开之后,于是便向刘家提出了离婚。
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财产和债务问题需要由两人协商解决,在协商的过程中,何斌希望妻子能够将他之间所花费了15万元都还给他。而两个孩子都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因此孩子的抚养权自然归刘盼,而他也不用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
刘盼的母亲却不希望两人就此离婚,还表示说自己老家的拆迁款就要下来了,只要何斌不离婚,那么这里面就有他的一份。但此时的何斌去意已决,三年来他都没有从妻子身上感受过温情,还遭受了妻子的背叛,他心底里仅存那点对妻子的感情也在这次事件之后消失了。双方在协商离婚时未达成一致意见,何斌决定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新的婚姻代表新的开始,而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不是仅靠一个人就可以撑起来的,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努力把生活过好。刘盼被不幸的婚姻伤害过一次,对婚姻产生了不信任感,但她却没有看到何斌在这份感情上的付出,最终做出了和她前夫同样的选择。
这女人太幸福了马上找下家
这样的女人不打留着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