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绝在车内发生关系被镇干部打伤”?男女均被撤职!

无主之弟 2024-08-09 18:02:46

“女子拒绝在车内发生关系被镇干部打伤”?8月7日当地做出了通报,唐某某(男)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人均被撤职。

01 女子发视频称,因拒绝和前男友发生关系被打,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对前男友提起诉讼。

近日,威海刘女士的一则视频,在网上火了。网友们纷纷表示了愤慨,当然也存在怀疑,毕竟,这位刘女士的说法,仍旧是一面之词。

刘女士在视频中称,自己与前男友唐某某(镇干部)早已分手,但唐某某将她约至地下停车场的车里,想与她发生关系。被她拒绝后,唐某某对其进行殴打,造成自己鼻子部位轻伤二级。

愤怒之下,刘女士报了警,警方按照故意伤害罪向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但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对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是刘女士的说法。

02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这事上了网,那当地肯定是重视的,于是环翠区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于刘女士的说辞,以及整个事件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8月7日做出了官方情况通报。

①刘女士和唐某某的身份。

两个当事人,均是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干部。男子唐某某,1976年生,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人大原副主席;女子刘某某,1982年生,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部工作人员。

②刘某某和唐某某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两人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此处,不太好理解,不正当是指的什么?难道这两人中有人还在婚内?

③2023年6月9日,两人在车内发生冲突。

当时两人是在车内因为情感纠葛而发生冲突,并不存在唐某某违背刘某某意志强行发生关系的情形。因冲突刘某某面部受伤。

④两人和解,唐某某给刘某某1万元,断绝关系。

在发生冲突的第三天,也就是6月11日,两人和解,表示以后断绝关系,唐某某给刘某某1万块钱。

⑤刘某某收到钱之后,又报警,做了伤情鉴定。

刘某某在和唐某某和解、收了1万元之后,又报了警,自己还做了伤情鉴定。经鉴定,刘某某鼻部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右眼部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⑥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以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环翠区检察院全面审查在案证据,认为唐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唐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⑦联合调查组经过全面调查,认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没有问题。

此处主要是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视频监控、第三方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03 唐某某和刘某某均受到相应的处分。不打不舒服斯基!

联合调查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某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刘某某政务撤职处分。

其实,这事情在和解之后就应当结束了,毕竟也不是什么体面事。现在好了,事情弄大了,两个人都挨了板子,每人五十大板。

不打不舒服斯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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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四年八月八日 于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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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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