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yuan的一则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40 多岁的程序员王某,踏入某计算机科技公司的大门,担任团队技术总监
签署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月薪高达 6 万余元
然而,命运的转折却在 2022 年底悄然降临
公司以他迟到 98 次为由,无情地提出无偿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随即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和加班费
仲裁结果支持了王某除加班费外的请求
可公司并不服气,将这场纠纷诉至法院
fa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66512 元
以及未休年假工资 15179.3 元,合计18万多
然而,公司并不甘心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一年迟到98次,每周都迟到两三次
王某表示该公司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早九晚六
自己实际工作时长是超过了八小时的
且王某作为团队的负责人,手握着团队其他人的考勤打卡和工资发放记录
其他人的上下班打卡时间与他相似,却没有因迟到而被扣罚工资或被解雇
这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的故事,更是社会大众共同关心的话题
究竟是公司不近人情,还是王某的行为该被开除?
网友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先看看网友的看法
刘强东曾经说过对于管理层的迟到早退比一般员工还要严格,管理层应该有积极的带头作用
技术型人才更应该是遵守时间的吧,月薪高不是更应该对得起哪份工资吗?
没利用价值了过河拆桥,正输出的时候不会辞退的
有了合适的替代者才找迟到的理由,即使不迟到,估计也会有其他理由
水平差的能留一年半?降本增效才是公司的目的吧
网络技术人员都要签竞业协议吧,本来就不可能顺利的让你入职同行业公司
说白了,这是给公司创造的价值达不到老板的标准了,无关乎年龄的问题
话说谁当老板能容忍员工一年迟到98次?
不遵守公司制度开除还得赔偿18万,这还有人敢开公司吗?
小编认为:不管公司是出于什么目的开除了王某
但王某作为一个公司的员工,首先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作为一个团队的负责人,更的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
王某作为团队的负责人掌握着其他员工的考勤打卡和工资发放记录
更应该思考为什么这个团队所有的员工不觉得迟到是问题
虽然官司是赢了,得到了18万赔偿,但做人王某却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