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正式发布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其中关于楼市的内容备受关注。此次实施意见在楼市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首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其中实施意见提出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商品房预售制度或将逐步向现房销售转变,以更好地保障购房者权益,防范市场风险。同时,政府将优化房地产开发融资环境,为房企提供更加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重要性。虽然短期内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较弱,但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相关立法和改革将持续推进。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政府将更好地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实施意见还提出将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和各类资源高效配置。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打破城乡土地市场壁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