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钱“包夜”女学生,强行发生四次关系被判强奸,你怎么看?
“警官,他强奸我,你们快点把他抓起来。”
2020年6月,广东某地派出所内一位年轻女子正向警方哭诉着。
根据警方的调查,二人的身份也被查了出来。让警方意外的是,男子的工作竟然还是一位记者。而女子更是一位在校的女大学生。
正当警方准备审问男子的时候,男子情绪激动的反驳到:“我给了钱的,明明说好了一整晚,可才做了4次,她就喊着不行了。分明就是诈骗!”
遇见这样的情况警察也是懵了,说到:“什么情况?让我捋一捋,你们这是卖Y嫖C啊?失足女控告嫖客用强,怎么感觉怪怪的。”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面对这样的案子,又该怎么定性呢?
男子名叫王蒙(化名),28岁,是当地的一个电视台的小记者。按理说到了这个年纪而且又有这么好的工作,也应该有女朋友甚至结婚了。而王蒙却不想谈恋爱。
王蒙觉得谈恋爱会让自己失去自由,不能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结了婚之后还要承担经济责任、情感责任等等。这些让王蒙觉得压力很大,因此他宁愿选择单身也不想承担这些。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父母的关系对王蒙的影响也很大。在他小的时候,父母就经常的吵架,哪怕是长大后父母吵架次数虽然减少但也存在。因此,婚姻在王蒙看来就是一个牢笼,哪有自由自在来的快活。
况且他觉得男女之间就那点事,于是便选择流连在各种娱乐场所。既不耽误自己的快乐,又能解决自己的需求。这让他乐在其中。
2020年6月的一天,王蒙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来到了一间酒吧放松心情。在酒吧里他认识了案件中的女主人公——孙悦(化名)。
孙悦是当地大学的一名大三的学生,她的家在外省的一个小乡村之中。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两位老人家好不容易把姑娘给供养起来送她上了大学。但是孙悦进入大学之后却逐渐的被周围的一切所吸引。
花花世界,灯红酒绿成为孙悦所追求的东西。奈何父母亲能给自己资金有限,孙悦为了追求这样的生活但是又不想付出努力,于是便走了弯路。成了一名失足女。
由于自己年轻貌美,且顶着大学生的头衔。找孙悦的客人自然非常的多,她也因此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每天晚上都泡在酒吧当中,一方面是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另一方面自然是为了寻找优质的资源。
就是在这一天,她在酒吧遇上了王蒙。
起初,孙悦只是坐在吧台边上独自饮酒,她一边喝着一边扫视着周围的人群。而这时,王蒙刚好坐了过来。当然,他也并非是碰巧坐在旁边的。王蒙也是盯了孙悦好久。他发现,这个女孩似乎是独自一人过来酒吧这边的。当然,最吸引王蒙的还是孙悦的穿着打扮。久经沙场的王蒙似乎感觉出这名女子就是一个风尘女。因此,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前来搭讪。
果不其然,在二人沟通过后,王蒙也确认了这一点。这也让他见猎心喜,随即和孙悦商量具体的细节。最终,二人以2000元的价格进行包夜。期间,王蒙问到:“几次啊?”孙悦则挑逗着回答道:“看你本事喽。”这让王蒙格外兴奋。
随即,二人便离开了酒吧,王蒙则立刻订了一间房,直入主题。王蒙为了让这2000块钱花的有意义,偷偷的磕了药。此时的孙悦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强悍。两个小时之内就发生了3次,此时孙悦早已筋疲力尽,而王蒙在休息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准备第四次。
这可把孙悦给吓坏了,说什么也不让对方继续。王蒙哪能听得进去,在对方强烈反对之下,又拉着孙悦进行了第四次。这次孙悦生气了,虽然自己收了钱,但也不是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啊!自己都明确要求拒绝了,对方还强迫自己。分明就是糟蹋我。于是她和王蒙爆发了争吵,而王蒙觉得自己花了钱了,而且当初可是孙悦自己说的看自己的本事,现在反而来埋怨自己,简直没有操守。二人越吵越激烈,气急败坏的孙悦于是拿起电话就报了警,称:自己被人糟蹋了。
到了警局之后,孙悦哭哭啼啼的像警察讲述了自己如何遭到对方的暴力对待,对于自己卖Y的行为是只字不提。眼看警方选择相信了对方的话语,王蒙也顾不得什么了,便把二人的关系吐露了出来。他说:“我给了钱的,她说一晚上不限次数,结果才4次,她就不让了,你说她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警方也没想到对方竟然是这种关系。可是面对这样的案件又该如何处理呢?
二人的行为构成了卖淫嫖娼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按照这个规定,王蒙要被处以10-15天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孙悦则会受到顶格处罚,15天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王蒙的行为构成强奸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而构成的犯罪。这里的主要客观条件在于是否违背妇女的意愿。
王蒙和孙悦的行为在本质上是属于卖淫嫖娼,并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因此,前三次并不构成强奸。
但是,当第四次的时候,孙悦已经明确表示不想再继续,可是王蒙却不听劝阻,强行于孙悦进行第四次,属于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因此构成了强奸。
而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身份和关系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无论任何关系,只要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于对方发生关系的,都可以算作强奸罪。
孙悦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条罪责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在这里,只有合法的财物才能被认定为公私财物。本案中涉及到的2000元本质上属于嫖资,属于不合法的财物。因此,也就不存在诈骗罪一说。
判决
最终,王蒙被判强奸罪,处以3年的有期徒刑,并且涉嫌嫖娼,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并处罚金2000元。孙悦因涉嫌卖淫,被行政拘留15天,没收2000元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0元。
结语
王蒙的一辈子就这样毁了,因为自己的贪欲不仅让自己丢掉了这份光鲜亮丽的工作,更是让自己背上了罪名。在监狱当中,是有鄙视链存在的,而处在最底层的,就是强奸犯。哪怕是在监狱中也不会过的舒坦。
孙悦多好的青春年华,可也经受不住外界的诱惑,导致自己误入歧途。也许她的经历能藏得住一时,但却藏不住一世。她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是自己的父母,辜负了父母的期望。真的希望她能及时悔过。
人生漫漫,世事纷繁,物欲横流,人心浮躁。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事物吸引着我们,面对不良事物的诱惑,要学会抵制。只有抵制住诱惑,我们才能做好自己的事情,成就自己的完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