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属于大家的还是个人的?这还用问的么,当然是属于大家的,不是属于个人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是属于大家的,所以不能把它当做是个人的私人领地,为所欲为,而是要顾及到同样在公共场所的他人,或者说,要考虑到公共道德,不能只顾自己而没有了公共道德。
比如广场舞,都成了社会现象。顾名思义,广场舞是在公共场所,那就得考虑到社会公德,不能只顾自己的欢乐而影响到了他人,得有个尺度和分寸,超越了尺度,那就成了过街老鼠般人人讨厌人人喊打的扰民了。这样的纠纷很多,也闹出了一些人命案,而问题是,某些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的大妈大爷们,就是理直气壮,他们说这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谁也管不着,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也确实,就算报警来了警察调解,他们也不让步。这又是法律法规和处罚力度的问题了。现在,上海“游烟”和“二手烟”的整治,成了社会现象。如出一辙。并不是全面禁烟,并不是不让室外吸烟,而是在特定的禁烟区不让吸烟,包括禁烟的公共场所。而那些抗拒的烟民们的理由,就是公共场所是大家的,又不是你家的,我为什么不可以吸烟?这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你们凭什么来管我,你们管不着!什么危害到你们的身体健康,管我屁事!又是谁纵容了他们,导致了他们现在这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