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斋爱国思想的形成初探——以民国史料为观察点

拓客说宗教 2024-04-03 21:58:44

王根明/文

王静斋(1879年-1949年),名文清,以字行,回族,天津人,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学家、翻译家,毕生潜心从事伊斯兰教学术研究,翻译伊斯兰经典,译著极富,被誉为“现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学大师” “学通古今中外、品学兼优的伊玛目”。王静斋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早在民国十年(1921)就在清真寺内宣讲“爱护国家,乃属信仰”,并撰文广为宣传,在中国伊斯兰教界引起共鸣,使之成为当时回回民族团结爱国的共同心声。“九一八”事变以后,王静斋更是奔走呼号全体中国穆斯林和全体中国人民团结一致抵御外侮,引领中国宗教界爱国爱教、兴教建国。本文通过新发现的民国史料,再现了王静斋爱国思想的形成过程和内容,阐释了其爱国思想的内涵。

爱国主义自鸦片战争以来就成为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和民族团结的力量源泉。爱国思想自20世纪伊始一直贯穿于王静斋学术和社会活动的始终,王静斋始终思考、表述和实践这一目标和理想。今天,爱国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而20世纪初叶,王静斋经历了国内外列强和侵略者的凌辱、欺压和颠沛流离等一桩桩、一件件血泪事实之后成为一个为中华民族团结、强大和复兴而用实际行动呐喊宣传爱国团结、抵御外侮的爱国主义者。

一、爱国思想形成的背景

20世纪伊始,八国联军占领京津,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国弱民贫,民不聊生。王静斋亲眼目睹,感同身受。之后王静斋赴海外考察留学,而国家的积弱,致使他这个普通的公民被欺压与凌辱,溢于言表。

国内的遭遇:1900年王静斋自天津赴北京求学途中,看到八国联军到处横行霸道欺压百姓,道路旁边死尸遍地,触目惊心。半途中更遭到洋兵突然用步枪射击,王静斋一路狂奔,险遭惨死。到达北京的郊区,土匪猖獗,枪声不断。国家的首都混乱不堪,外侮侵略、强盗横行,民不聊生。“光绪二十六年(1900)……六月十八日义和团势败,洋兵占领天津,京都相继失陷。……入秋,知于翁已离河涧升任京都禄米仓,乃毅然独自离津北上。时当联军遍地,路上不见行人。腐尸横卧道旁,触目皆是,臭味扑鼻。将抵北仓河沿,见有木舟为洋兵载什物,余唤船家靠岸,欲乘之赴通县,押船洋兵见我与船家搭话,乃用步枪射击。余骇极狂奔,未遭惨死。势不得已,折回天津。隔数日,在河坝搭刘姓木船溯流北上,先抵通津,再与印度同教士兵同行入都,得见于翁,各道别后境遇。居无何,于翁受聘于京南安育村,乃奉师命偕班、马二君赴安育代理职务。当时,京郊土匪猖獗,我等三人乘大车夜抵马驹桥,路上枪声不绝于耳。”

国外的境遇:1922年秋天王静斋乘船抵达埃及苏伊士即将登陆时,埃及海关除查验护照外,三等舱的乘客还必须携带最低“十金镑”才可以入境。回想在我国,外国人如出入无人之地,横行霸道。“船抵苏彝士,照例对三等搭客,除施以检查及验看护照外,每人至低限度须携有十金镑。不然则候原船载回,不得登岸入境。此国外之通例,非若我国门户大开,外宾往返,如入无人之地,国权放弃之甚也。”

1923年秋天自开罗出发到达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7月23日在麦加阿拉法特山展示中国国旗作为标示被当局禁止而撤下,深切感受到国弱民贫被欺压之痛:“民十二秋间,离埃及赴麦加朝觐。是年中国朝觐人止二十余名,半多西北籍。在未向亚喇法台山出发以前,由喇秀山先生主张制一中华国旗,备作本国同仁目标。因朝觐人不下十余万,抵亚喇法台山扎下帐房后,幕顶上各悬本国国徽,裨出游者望而知返。我人援例照办,原非法外行动。讵麦加王见我特色国徵,禁不准悬,同仁等反抗无术,乃忍辱撤下。呜呼!值此时代,国家无力,虽求与异国之同教兄弟一视同仁而竟不可得也!”

同样,1923年10月28日王静斋自土耳其返回埃及,入境亚历山大港时携带现金不足“十金镑”被拒入境,幸好遇到好心人帮助。“我则返回埃及,拟再入爱资哈尔大学。轮船抵亚力山大,照例索押金十镑,我则仅余两镑,因以被拘于轮船一日夜。后得好施者代垫十镑金,乃被释,得直赴埃及爱资哈尔大学矣。”

多年以后的1939年3月25日,马宗融记述了王静斋在重庆北碚一次演讲的情形:

他在欢迎唐柯三先生大会上所作的演说,颇足表现出他的风趣。现在把来略记于此,以为这篇印象记的结束:“说起爱教与爱国须并重的问题”,王阿訇从容不迫地说:“……诸位,你们看,埃及是回教人统治着的国家,我们仅仅拿回教人的资格到那里,就享受不到他们国民所应享受的权利;可是,在我们出国的时候,中国政府毫不留难地给我们的护照和给予了我们以许多旅行上的便利:这可见我们的宗教是应当爱的,然而,我们的祖国也一样地应当爱护啊。”

国内外的深切感受,王静斋从内心深处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渴望祖国的强大和繁荣。身为一个教长、宗教职业者,中国理所当然是自己的祖国,在今天看来,这不是一个问题。而在20世纪初叶,对于当时人口占中国人口八分之一且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回民族(据民国时期回回报刊的数据观点),是需要解释和回答的一个紧迫的问题。王静斋用自己的方式、宗教的解释,巧妙地回应了这个问题:

“的确,那降给你《古兰》的主,是必使你回到一个归返之地的。”——“这话是预许穆圣终必复返墨克。穆圣出墨克后无时不在盼望复返家乡。这段天经暗示:人们须当爱惜故土。当日穆圣不断的说:‘故乡!故乡!’后来真主果然实现他的希望了。世人常说:‘驼返栏,鸟归巢,人类思故乡。’大贤欧墨尔说:‘设非人们爱乡了,那不繁华的城池益发衰落了,一切繁荣全由爱乡而来。’”

以上看似似是而非的问题,关键词是:人们须当爱喜故土。换言之,作为回族穆斯林,人人当热爱生我养我之地,也就是热爱祖国。作为一个穆斯林,王静斋到达埃及以后,即便是和埃及人一起礼拜,也没有享受到埃及国民所享受到的权利,还必须遵守埃及的法律,因此,穆斯林都有自己的祖国,中国穆斯林也同样要热爱自己的国家。

二、王静斋对“爱国属于信仰”的阐释

1928年山东济南爆发五三惨案以后,王静斋立即专门撰文回应,指出日寇亡我之心不死,我国内忧外患,国难当头,作为中国穆斯林,必须立即改正千百年来“不言国事,宗教与国家毫无关系”的错误认识,立刻警醒,团结一致,保卫祖国。王静斋阐释到:

我教同人其应注意国难

——莫谓国事于我无涉国亡教亦暗淡无光

民国十年,天津成立回教联合会,以兴教爱国为宗旨,每晚清真南寺对厅内,由会员轮流讲演宗教与国事。一日鄙人有事经过其地,便中走入听讲。于无意中适逢某会员,一再挽余讲演。余以情不可却,乃登台引据穆圣所谓“爱国家是属于依玛尼”一语,述说一番。略谓我回教人亦民国之主人翁,当知国家与宗教有密切之关系,“哀代奔丁万敦押”经上曰:国以教存,教以国立,又“马麦亚布杜”氏之史记载亚拉伯语之“卧代尼”其义是人类之居所。在政治家言之,即各族之托足之地,因有相当之组织,得保个人之生命财产,不遭外力之侵犯。但政治家尝言:无自由则无国家。且法国博学士“拉模鲁尔”氏亦谓:专制时代无所谓国家。夫吾人汉族而奉回教者居十之八九,生于斯亡于斯,祖宗之庐墓、各人之财产无不寄于斯,与其他汉族,教虽不同,而于国家应尽之义务,当享之权利则一也。此二尺童子皆能知之,何用喋喋为云云。

讵此语传出后,该寺散班阿衡大哗,以我如此讲解右列一段圣训,为牵强附会,近于异端。于是由冯刘等联合一气拟以武力对付鄙人,当由众会员居间调解,议定引经辩论。首由彼方张某本诸归真要道(即米尔刷得)解释此段圣训之意义,彼方自觉洋洋得意,而识者则嗤之以鼻,此于我个人荣辱固无关系,然若辈之愚顽,颇足以代表一班具有片面智识群众之心理,不亦大可哀乎!恒阅埃及等地新闻纸杂志等,因促人爱护国家,常引申此段圣训,且更进一步而引据大经,据谓古拉尼第二章(牝牛)有云:我等何为不战于安拉乎之道,我等确已被逐离去己之居所与子女矣。犹言为发扬宗教,与破坏党周旋于沙场,此我等应尽之天职,今我等受敌人之驱逐,离乡弃子,备受牵连,而焉可不出以正当之防卫而对付之云云。此是当时之穆氏与敌人交战,不只因教,且因爱护故土,不愿离乡弃子,漂泊外方。此虽属教争而实含有恋土保家之意,犹立国含有保教之意,二者互为表里,不可须臾离也。

中国阿衡之讲演,向来不言国事似以国家与宗教毫无关系者,此诚大谬也。查数百年来,回教人在世界为外人所轻视者,无乃因各回教国政治不良,有以致之乎。宗教须以国力为背景,国事不振,而教亦难兴,此至理也。夫回教在中国,虽无任何发展,而所可幸者,尚不至受外力之压迫。我曾于沿途旅行中,闻埃及一般阿林,因与某教辩理,至遭囹圄之苦。迨余归国时,尚未得释。呜呼!亡国之民,于宗教上亦不得言论自由,亦云可怜矣!

今者,我国内忧外患,接踵而至。凡吾穆民,当振其遇难不苟、视死如归之真精神,与国民同胞携手,不避艰险,与强权相奋斗。此较因细故而逞匹夫之勇,同室操戈,牺牲一切者,可称有声有色矣。

自济南不幸案件发生后,国人凡少有血气者,闻日人之暴行,无不发指,彼倭奴竟以战败国待我,实令人愤死。查英人之于印度,法人之于斐洲,未闻有以剜眼割鼻侮辱亡国民之暴行,况对待独立国之外交官乎。今日军借保侨之名,长驱直入我山东,杀人如麻,盘踞要津,洵国际间从来未有之创闻,此刻吾人纵无实力与之相抗,然亦必须将此奇耻大辱,铭诸肺腑,永远莫忘也。

尽管上述文章,讲述的是王静斋在天津回教联合会的一次演讲,核心是“爱护国家属于信仰”。当时有人有不同意见,甚至有人引经据典和王静斋辩论,其结果是无理取闹。王静斋演讲的中心思想是:爱国属于信仰,回教人也是中国公民,生于斯亡于斯,祖宗之庐墓、各人之财产无不寄于斯;国难当头,回教人也应该视死如归,与国民共同携手,共赴国难,保国就是保教。

其后,王静斋为激发回族教胞的爱国激情,又引经据典,进一步阐明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和回回人报效国家之道:

阿拉伯文之卧代尼(watan),义即居所也。而今之法学家,对于人民权利、义务、生命、财产、寄托之地,称之为卧代尼。故谓人民之自由与国家乃属并立者。换言之,无自由则无国家。法国博学士拉摸鲁威尔氏尝云:专制时代,无国家可言。卧代尼之定义,据古代罗马尼亚人谈,称其即与人民有政治上之权利与义务之地也。(以上译自埃及名阿衡亚布史书第二册二〇一页)

阿拉伯人尝说,爱卧代尼是属依玛尼。直译之,是爱护国家,为穆民所应有。或谓此语发自穆圣,确否我不敢知。但是,以此足可证明吾侪穆民,不仅当遵守回教道理,且当爱护国家也。

曩者,敝友尹光宇氏问余曰:古拉阿尼上,亦记有关于爱国之明文乎?余瞠目无所答。盖以我辈宗教师,平素只以劝人守教为职责,对国家无任何观念。故不曾留意天经上,有无此条。及余客居埃及时,一日,曾向坦达威老师谈到此节,彼当即朗诵天经第二章第二百四十六节之一部分。其义是:“他们说:我们为什么不在真主之道上争战。此时,我们确被人逐出自己的居宅与自己的子女了。”据说,父母之邦,各有维护之责,一旦不幸,财产被夺,妻子离散,尤当振起精神,与强权者相奋斗。不此之图,止知斋拜,不问其他,而独不以国破家亡为耻乎?云云。以上为坦师所言,原稿见埃及民党所办之(Lewa)日报。

一旦有人向尔问及应如何对国家?则曰:国家为吾辈国民同胞生死之地,食毛践土之区。吾人为巩固国本计,自当相亲相爱,国家可藉此亲爱,达到最高之地步。既可保旧有之势力,且得增加若许之尊严。国民最应尽之义务,首推生命与财产。为国貐将,挺身冒险,皆利国利家之道。遇难苟且,贪生畏死者,能得自由之生存乎?人人不免一死,为国捐躯者,其人虽灭,而其名永存于世也。(以上是在香港摩洛庙译自某经,惜我忘其名)

——谨守回教与爱护国家

在同期的《月华》,还登载了王静斋的学生马立身的文章《爱国与爱教》:

国家藉人民以成立,人民赖国家以保存,休戚相关,互为维系,是故国兴民之荣,国亡民之辱也……深愿教胞人人皆具爱国之热忱,振刷精神,激励志趣,本乎穆圣爱国爱教之遗旨,在此竞争剧烈之社会,发奋为雄,视爱国爱教为同一天职,勿再醉生梦死,因循苟且,偷闲而图安,庶乎不致被社会所摈弃。

上述文章,王静斋反复强调,作为回回人“不仅当遵守回教道理,且当爱护国家也。”王静斋一改之前只钻研伊斯兰教的经典理论和宣传宗教的常态,不断探索用伊斯兰教的思想和理论,号召全国的穆斯林同胞,同仇敌忾,万众一心,保家卫国。不断用自己的言行和实践,阐释爱国爱教的真谛。

自此之后,爱国属于信仰已经成为中国穆斯林的共识,如“一三五九年斋月中国回教救国协会告全国回胞书”中所云:“说到我国的回民,更当履行穆圣‘爱护国土,属于信仰’的教训,继承历史上回教保族爱国的光荣史迹,集中意志,团结力量,努力参加抗战建国和复兴宗教的艰巨工作。”

三、“爱国”与“附逆”之辩证

“辨证,辨别论定是非。”“辨正,辨明是非,改正错误。”上述两种用法与解释,本文选用前者“辨证”。

1935年4月,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向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报告,王静斋积极协助和配合日本浪人川村狂堂伪满洲国伊斯兰协会全权总代表调查中国回教等事宜,也即王静斋卖国投敌,已经附逆。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也不分青红皂白,密令各地党政机关,严密注意侦查,设法禁止其活动并随时上报。经过审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的结论是王静斋“深明大义,爱国爱教且守正不阿。”下面将举证一些历史资料,回放这一事件,通过史料,再次辨证王静斋是一位爱国主义者。

“……有人向中央党部报告,余与日人川村狂堂有相当之联络,勾结华北回民有所异动。中央党部疑信参半,乃密令全国大小机关,随时侦我行动。余得此消息后,亲赴南京中央党部自首,结果,得当事者充分谅解,通知全国各机关取消前令。于是,仇我者未得如愿以偿。”

王静斋接到云南一位教胞的抄送件后,非常震惊。一方面把有关函件刊登在《伊光月报》上,力求真相大白于天下:

“中华民国廿四年四月十一日,中国国民党云南省执行委员会据中国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第九三七八号函密令,”内称:

据中华回教公会送来截获密函一件提名为“中华全国回民代表团”并附创设伊斯兰调查团征求发起人函件,其内容提要如下:(一)该团系“伪满洲国”伊斯兰(即回教意)协会之分支机关;(二)负有破坏回教公会及吸收我国回教徒为其同志之使命;(三)收信人为回教阿衡王静斋,王在北方回教中素负资望,现与日本回教徒川村狂堂(伪满洲国伊斯兰协会全权总代表也);携手助川村氏在我国活动;(四)请求向川村氏商议挪用东北募款。据查该伊斯兰调查团在山西、南京、北平、蚌埠、杭州、镇江、上海、汉口、郑州、开封、香港等地均有组织,其总团闻设于上海。除分函行政院参谋本部及省市党部外,即希转饬所属一体严密注意侦查,设法禁止其活动并请随时函知本会以便办理为荷等,因准此除分会外相应函达贵府即希转饬所属一体严密注意侦查,设法禁止其活动并希见复为荷。

另一方面,王静斋立即前往南京,主动“投案自首”,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澄”和“行政院”等有关方面,积极反映情况,澄清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王静斋第一次呈中央党部民运会文稿:

为被□□无端陷诬,据实剖白,恳请派员澈查,以明真相而市名誉事。究国家存亡,匹夫有责,凡属国民,莫不共喻斯旨,静斋为回教导师,向以率领民众,守教爱国为分内事,曾于民国十年,漫游海外,若南洋群岛,印度,及阿拉伯,君士但丁等处靡不足迹殆遍,并赴昂戈拉考察新土耳其现状,归国后,著纂基玛尔战史,载之报章,俾国人共知土耳其之复强,而有所取法。翻译古兰圣经,回耶辨真,回耶雄辩录,中亚字典,中阿新字典,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之书籍多种。以资阐扬教义,破除回汉隔阂,并搜集现代文化各书,开通教民知识,更为涤除各方教民对宗教上之俗染沉靡,及纠正教义上之积误计,独创伊光月刊,以为宣传之责。年来苦心孤诣,独立无援。扪心自忖敢谓对教无愧。

对国无迕,讵意近闻者,诬捏静斋接受中华全国代表团所附设伊斯兰调查团之鼓励,勾结日本浪人川村狂堂,向东北挪款,携手在我华北活动,意图扰害国家,并有截留之密函可证。假中华回教公会名义,砌词朦呈钧会,请予密令各地党政机关,注意静斋行动之風说,逖听之下,莫名惶恐。想当此国危民弱,静斋正本守教爱国主义,竭藐縣薄,唤醒民众,捍我国家之际,而竟有不肖之徒,无端加以通敌祸国头衔,诬我清名,殊出人意料之外。查勾结浪人扰害国家之举,多出自高等无业游民,或失意军阀、政客,冀图诓骗金钱,死灰复燃。而静斋乃一介宗教导师,历年膺任平津等处回教教长,现充南京大常巷及山东益都清真寺教长。既属有业,更非失意,惟日奔忙于宗教工作。早无心于名利二途。所谓勾结浪人者,果据何所云?至代表团及调查团等在中国回教团体中,实未之前闻。或以静斋在天津三义庄清真寺教长任内,因修该寺未竟之工,曾向长春、潘阳等处回民,劝募捐款得潘阳南北东三寺合捐三百元,即指勾结浪人欤?查因工募款,本属事理之常,且有该寺盖章可凭。何有丝毫勾结浪人之迹。况该函系外人寄交静斋者。在该团或不免闻风扑影,希图鼓动。在静斋则并未接到该项书信。何得遽行指为通牒?且该公会既非行政机关,自无检查截留函件之权,则其密函来源,亦虽免妄为伪造,以图遂其陷诬野心。一经派员澈查,自不难水落石出。彼者不过以华北各处,嗤其为人,不愿随声附和,成立公会,遂疑静斋从中破坏。究以华北之大,岂静斋一手所能把持。三尺童子,当明此理。苟非丧心病狂,何竟至出此下策,妄为栽诬。理合据实陈情,仰祈

核,并请明白批示,派员澈查,准静斋亲赴中央,听候侦查,以明真相。不胜屏营待命之至,谨呈中央党部民运会。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

王静斋谨呈

王静斋第二次呈中央党部民运会文稿:

为遵批先将伊光月刊全份送呈钧会考察,仰恳核实转请中央通令,准予撤销个人部分,以重名誉事。案奉钧会第九八〇三号批令,以据静斋为□□无端栽诬,具呈恳请派员澈查,以明真像一案。缘由奉批略开,该员果能体念时艰守教爱国,不为奸人利用,如来文所云,尚希能有事实证明,以凭核办,仰即先将伊光月刊全份送会,借备考查等因。奉此,查中国回教因源于天方,但以汉族而归信者十居八九。生于斯,食于斯,聚家族于斯。虽与其他汉人所奉之教不同,而于国家关系则一。苟非自外生成,当无甘为汉奸之理。且考之经典有国以教存、教以国立之明文。而穆圣亦有爱国即属信仰之先训。是以静斋谨本训谟创设赠阅。

民运会第二次批答: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批答第10467号:

批王静斋

呈为怨请雪冤,俾归梓里,而获安居。

呈悉。

前呈早经批答在案。该员既能深明大义,爱国爱教,本会自可免予查究。仰即回乡安居。除分函山东省党部查照外,此批:伊光月刊存查。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壹日

主任委员陈至理

副主任委员王陆一

行政院“汪兆铭院长”署名的批示第一九七号说:“并未接到是筹呈文,所请应毋庸议,仰即知照。”也就是“行政院”并未接到“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的秘密报告。

“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是何组织呢?“中国伊斯兰教全国性组织。1934年9月由马良、童仁甫等人发起在南京组织,经国民党中央党部备案并颁发许可证,指派马良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柯三、王曾善、艾沙、马宏道等10人为委员。会址设在南京市净觉寺。江苏、河北、陕西、甘肃、河南、山东、湖北等省分会先后筹备。原拟在此基础上由各地分会推派代表选举总会负责人,但因各地穆斯林对该组织的政治背景多提出异议和质疑,更兼唐柯三、达浦生、王曾善等在报刊毅然公开发表声明,函请辞去筹备委员的职务,遂使总会正式选举工作陷入困境。1936年3月,马良亦因人事矛盾激化,向国民党中央党部呈请辞职。该会自行消失。”另说:“中华回教总会,1934年济南马子贞、镇江童仁甫发起组织。成立总会于南京。各省成立分会。江苏童仁甫、刘彬如等成立分会于镇江,河北刘髯公等成立分会于天津,陕西分会成立于西安,甘肃分会成立于兰州,河南、河北、山东等亦有分会。各县设支会。”达凤轩、唐柯三和王曾善等闻讯后随即登报声明,通告辞职(见《月华》1934年第6卷第25至27期)。

上述组织,后者“中华回教总会”名称有误。“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发起人为马良(1875~1947),字子贞,回族,河北保定人。1903年入北洋速成武备学堂学习,后东渡日本,入日本士官学校。1905年回国任北洋军第一混成协参谋长。1919年担任济南镇守使。1933年接受国民政府委任,为军事参议院中将参议。1936年任陆军中将。1938年被日军委任为山东省伪省长。1940年为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遭国民政府明令通缉。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作为回奸被国民政府逮捕,死于狱中。

当时东北沦陷区伊斯兰教的情况与川村狂堂其人主要活动如下:

“民国初年,日本黑龙会就派川村狂堂,伙同一些日本浪人窜到中国东北地区,以日本穆斯林名义搞亲善宣传,用阿拉伯语搞调查,以鼓动穆斯林夺取民国政权为宗旨,煽动与汉民族分裂。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插手宗教事务,于1933年8月在日本关东军的直接策划下,以及伪北平回教联合总会首席顾问日本特务须田正继的操纵下,在长春成立了‘新京伊斯兰教协会筹备会’。同年,成立‘哈尔滨伊斯兰教协进会’。会址设在哈尔滨清真东寺。东北地区的少数市县也相继成立了‘伊斯兰教分会’。1934年7月3日在长春市成立了东北地区‘满洲伊斯兰协会’,川村狂堂任总裁……除了长春本部和沈阳本部以外,在东北各地设有147个公会,网罗职员3378名,会员11317名。1936年,伪‘满洲伊斯兰教协会’改称为‘满洲回教协会’,统治东北各地支部和分会。支部和分会所在地,凡20岁以上回族穆斯林均为会员。企图全面控制东北地区的伊斯兰教,推行殖民统治。”

上述资料中提到的3个人物:马良、川村狂堂和马宏道,都与王静斋关系复杂。在这一事件中,可以说是出卖王静斋,置王静斋于死地的人物。在王静斋的笔下,对这3位都有记述,都有较多的交往。自1914年,王静斋赴山东潍县见马子贞(马良)到此事的发生,王静斋与马良有20年的交往史。马良登记和筹备“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的时间与“伪‘满洲伊斯兰教协会’”的成立时间相距1个月左右,这两者有怎样的内在关系迄今无人研究。马良曾留学日本,入士官学校,在叛国投敌前与日方有无联络与勾结?是否里应外合,以伊斯兰教协会这样的组织分化中华民族?尽管王静斋与川村狂堂等日本人有交往,但是王静斋爱憎分明,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鲜明,从未到日本考察,也从未在有日本人背景的伊斯兰组织中担任任何职务那怕是委员之类。

马宏道是王静斋的学生,王静斋在发表于1937年4月的《五十年求学自述》记述到:“民十一年三月间,未经双亲许可,偕马联华毅然离津,先到南京与马榕轩先生一晤,继到上海搭轮赴香港。登轮之日,始致函双亲,说明海外远游。马生较我大贫,除却单衣数件,棉被一床外,孑然一身,不名一钱。其路资尚完全须由余个人筹借。马生从我海游二十阅月,终送之于土耳其。余所以期望之者甚殷,惜后竟不能终其所学也!”

在携马宏道出国之前的“中华民国十年一月一号至三月十八号”,马宏道担任清真书报社编辑部主任,其主编的《清真周刊》第一卷第一号至十一号刊发王静斋的署名文章达32篇。马宏道的名字出现在马良发起的“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10人委员名单上,而王静斋没有。马宏道和马良联合举报王静斋。

几年之后,马良投靠日本人,当上山东省伪省长之后,王静斋还专门致信讽刺:

“现下公开的说,马良是我的旧友。相交卅年,平素待我很厚。敌人占领济南。他甘心附逆。我们得到这项消息既痛恨又欻息。在去年古历五月间,烦朋友给他带封信去。大致是这么说的:子贞先生:一向可好,听说你当上省长了,好哇。多年的愿望你老算达到了。事前作了什么好梦啦,兄可不可对弟说说(因此公好作梦且好给别人解梦,故切其心理有此一问)。你老当省长,你那左右的亲友当然是全给你老祝贺的。惟我反为致哀,这大年岁,不知修身养性以度晚年,而尚有余兴,自陷泥塘。你老不为个人名誉计,不为同教大众颜面计,难道不为儿孙前途计么?在华北一般亲日派的心理,认为目前的陷落区域,永久在日本的统制之下,在中央政府再无有夺回的可能了。你老亦作如是想么?大都华北的人们竟听到那一面敌人不利于中国的谣传与呓语,而不知道这一面的民气昌旺,以及国力的充实。比如华北恢复的时候,你老是逃到天津租界地啊,或是追随着日本出国逃亡到东邻呢。你老年已七十,纵使长寿,还能再活二十年么。而今弄个汉奸的头衔,个人在民国史上留下骂名。子子孙孙跟着挨骂,而今的同教们全都随着难堪。前二年你老受马宏道的嗾使,在南京中央党部民运会告我是勾结川村狂堂作乱的汉奸。历时未久,你老怎么居然汉奸自当呢。你老生平耳软心活,朝三暮四,弟是很知道的。怎么这回当汉奸竟自有决心呢,奇怪。我的意思是盼望你老赶紧下台。如果即时离开济南,匿居在天津英法租界,今而后的生活费不成问题。到时候弟可联合你老那般学生们,给你老想办法,云云。

这封信发出之后,相隔两个多月,某友自天津法租界寄我一函。除自述个人近况外,提及马良。略谓老马想当山东主席已非一日。从前郑士琦、张宗昌,当督军,老马时常大犯牢骚。这次日本利用他当傀儡,他是如愿以偿,你来信劝他那片话,我在济南听他的戚党对我讲了。说老马接到你那封信拆读之后,哼了一声,说你跑到中央给国府当走狗了。据我想着,你不该与他通信,更不该用那么多的良言规劝他,因为他已然钻入牛犄角,绝对退不回来了。去年夏天,他那长子还去了一次日本献媚。回教人的脸面算被给涂黑了。从此你不要再理他了,千万千万。”

从上文中看出,马良、马宏道一起诬告王静斋、成立“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居心何在,不得而知。而所谓的“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毕竟昙花一现。马良叛国投敌,并派长子到日本献媚等,经王静斋在《伊光月报》及时刊发文章揭露,回教人人人皆知,“不约而同地通电宣言开除马良的教籍,并另组织中国回民救国协会”。王静斋也对此老友苦口婆心相劝,无济于事。此时(1934年3至4月)马宏道在哪里呢?据1934年的《正道》记载:“马宏道硕士,于上月二十五日……达济南,下榻于马子贞上将军公馆……在北大寺于二十九日举行扩大欢迎会……是日省市党政军各界代表及回教徒等到会人数约千余人……”,马宏道自3月22日到山东至4月29日到沧州,一个多月在山东各地巡回演讲。其时,受马良器重,与马良关系亲密。

此次诬告王静斋事件的第三位关联的人物——川村狂堂,也与王静斋的关系非同一般,非常复杂,下文将专题举证。从上述刘春英的《东北沦陷时期的伊斯兰教》(《日本研究》2001年第4期)文中可证实,日本浪人川村狂堂不是一般的人物,担任日伪“满洲伊斯兰协会”的总裁。再看1941年4月15日在延安出版的《回回民族问题》对川村狂堂的揭露:“远在民国三年,日本浪人涛秀雄即化名马成龙来在甘肃组织‘黑龙会’,滥发宣言,从事挑拨回、汉关系的活动;日人川村乙麻假入教为名,在宁夏实施诱惑工作,当时被马福祥逮送张家口日领署。川村乙麻后改名川村狂堂,二十年来专在东北、平津一带回民中做特务工作。”实际上在此之前的1937年,当时的回族报刊对此就有揭露:“如民国三年有日人名涛秀雄者,化名马成龙,在甘肃组织‘黑龙会’,滥发宣言,极尽煽动挑拨之能事,又民国六年,日人川村乙麻,假入回教为名,实行诱惑工作,幸当时被我们的回教元老前宁夏护军马福祥所破获,解送张家口日领署讯办,后该日人又改名川村狂堂,二十年来,在东北、平津各地,专任对回民特务工作,最近又到平津活动勾结,无非假借回民名义,实施其侵略的计划,我们为防止敌人类似的阴谋起见,所以郑重的向我教胞报告,予以严密的提防。”

诬告、拉拢和利诱等始终没有动摇王静斋爱国爱教的赤诚之心。此时的王静斋连同家人、朋友,被侦查、盯梢和不断盘问,无论环境多么险恶,爱国始终如一,抗日痴心不改。

正如王静斋所言:中国回教因源于天方,但以汉族而归信者十居八九。生于斯,食于斯,聚家族于斯。虽与其他汉人所奉之教不同,而于国家关系则一。苟非自外生成,当无甘为汉奸之理。且考之经典有国以教存、教以国立之明文。而穆圣亦有爱国即属信仰之先训。

1935年7月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的结论是:深明大义,爱国爱教。

四、小结:王静斋的爱国情怀

王静斋是一个倔强的爱国主义者。“……(民国二十七年)九一八,自感沉痛,呆坐了一天。”那时王静斋在宜昌到重庆的轮船上。自从山东济南惨案发生以后,王静斋无时无刻都在忧国忧民、奔走呼号,为抗日救国尽一己之力。

上述“爱国思想形成的背景”,简述了王静斋在国内外感同身受国弱民贫的悲哀与无奈,期盼国家的繁荣昌盛和兴旺发达。王静斋对国家的爱、对民族的情,是自己在国内遭受八国联军的无端突袭,大难不死;国外被无故蔑视,备受凌辱,并非空穴来风,引发了王静斋对国家强盛的长期思考和渴望。

在“王静斋对‘爱国属于信仰’的阐释”部分,引用了王静斋关于爱国思想的一些主要文章和言论,这些文章和言论,在当时影响很大,引起了国民党高层诸如蒋介石、白崇禧等的高度重视,并纷纷以这些文章所阐述的观点撰文并强调“爱护国家,乃属信仰”,以此团结全国穆斯林同胞。民国二十七年十月十七日蒋介石对全国回民的训示(载《回民言论》半月刊创刊号,民国二十八年一月十五日重庆出版)中对回民爱国爱教的认识和理解以及白崇禧《敬告全国回教同胞》(出处同上)中关于发扬民族精神和抵抗强暴侵略所引用的《古兰经》经文、唐柯三的讲话(《唐副理事长在贵阳回胞欢迎会上的讲词》)等皆源于王静斋文章的观点。其后,王静斋关于爱国爱教的主张通过《伊光月报》等报刊,传播到了回族教长阶层、回族知识分子阶层等,得到了回教界的一致认同和响应,在国统区出版的回族报刊中得以广泛传播,并经常讨论和演绎,在当时的回族各界影响较大。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的主办的“会报”“会刊”以及相关负责人的演讲、宣传中常常被引用。

王静斋还就加强宣传对日工作亲自致函朱家骅:“自去年中日战争以后,日方之宣传日益加强,就近东一隅而论,日方除收买各地方有力之报纸作为彼之宣传外,更有东京发出无量数的小册,大致不外自称对华战争系为维持正义、保存人道计,并为铲除中国□□之流毒而维护世界和平计。如此颠倒黑白之反宣传,淆惑一般观听,影响外人对我之同情甚巨。”甚至“第八战区朱司令长官向甘肃教胞借得汉译《古兰经》二部,邮呈委员长批交正中书局翻印(王静斋的《古兰经译解》)”。可见王静斋面对日本人咄咄逼人的侵略心急如焚,为抗日而四处奔走呼号。而王静斋翻译的《古兰经译解》,在当时颇有影响。

这部分引用的王静斋的文章,系首次公布,对于研究抗日战争史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较多地全文引用,希翼还原历史,用史料更全面地解读和理解王静斋的爱国思想。

“‘爱国’与‘附逆’之辨证”部分阐述了王静斋在国家危亡时刻,以一颗赤子之心呼吁全国教胞团结起来,爱护国家,抵御外侮,遭到了国内外恶势力的嫉恨。回族内部,马良等蓄意制造谣言、诬陷和迫害;而声称王静斋与外部日本人勾结卖国。不久真相大白于天下,国民党中央党部的结论是“爱国爱教守正不阿”。事情的起因是马良和马宏道以所谓的“中华回教公会筹备会”名义向当时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检举揭发所谓“王静斋勾结日本人川村狂堂在我华北活动,危害国家”。王静斋为人正派,坚决抗日,嫉恶如仇,因担任教长、教授经典、培养学生和翻译《古兰经》等经典、主编《伊光月报》等在国内外影响较大。王静斋得知被诬告之后,主动携带其主编的《伊光月报》等到南京“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自首,实际上是辟缪与辩诬,从这些史料可再次证明,王静斋始终坚守和践行伊斯兰教“爱国即属信仰”和“国以教存、教以国立”之经训,作为一个爱国主义者,堂堂正正,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爱护国家,抗战到底!“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的结论是:深明大义,爱国爱教,守正不阿。

佛教、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传入中国的方式及其20世纪上半页在中国的境遇大不相同。

蒋梦麟在《西潮》中说:“如来佛是骑着白象到中国的。耶稣基督是骑在炮弹上飞过来的。”“中国民谚说:基督教是洋人的枪子儿打进来的,佛典是印度大白象驮进来的,伊斯兰是阿拉伯商船和骆驼运进来的。”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是沿着丝绸之路而来,伴随着商贸之旅内部自然发展,根植于中华大地,内敛而从不主动向外宣教。基督教在新中国建立以前被称之为“洋教”,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打开中国的大门之后加速传播,并受到不平等条约的保护。20世纪之交,基督教遭到了中国民众的抵制与反抗。“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也是一次规模巨大的反基督教运动。义和团运动是中国民众对列强侵略的激愤抗争,带有浓重的盲目排外色彩。”但自从随后的《辛丑条约》签订后,“外国教会势力与中国人民的矛盾更加尖锐,‘教案’达到空前高峰。《中国教案史》统计,《辛丑条约》后十年,‘教案’高达225起。”

20世纪以来,国难当头,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大众,保家卫国,抵御外侮成为回回民众的一种风尚和传统。王静斋身边就有很多仁人志士,有很多可歌可泣的爱国事迹,也深深地影响和感动了王静斋。如1900年5月八国联军由天津北上进犯北京,马福禄、马福祥等受命阻击御敌,马福禄帅众闯入敌阵,“喋血相搏”,与百余位回回子弟战死。同一年(1900年),大刀王五王子斌,率领镖客数十人,与八国联军在北京城内搏斗两月余,被侵略者杀害。王子斌是谭嗣同的密友和武术老师,梁启超的《饮冰室诗话》和《谭嗣同全集》中均有记载。马福祥与王静斋交谊深厚,1941年抗日战争正酣,马福祥之子宁夏省主席马鸿逵专门电邀王静斋赴宁夏译经,以激发宁夏回族的爱国热情,其时日军进犯宁夏,宁夏军民誓死抗战,取得了绥西抗战的胜利,止住了日军西进的图谋。

亲赴天津迎请王静斋到北京崇文门外花市清真寺担任教长的《正宗爱国报》总经理丁宝臣,也是一位回族爱国志士。1912年孙中山到北京,丁宝臣和报界发起欢迎会,追随革命。其兄丁竹园,创办《竹园白话报》,兄弟二人以言济世、以文救国。丁竹园首次倡导的“保国就是保教,爱国就是爱身”,其强烈的爱国激情,在当时影响颇大。

上述回教人士,只是王静斋的朋友圈里的一部分,但他们对年轻的教长王静斋影响很大。面对国难当头的残酷现实,王静斋由一个清真寺的教长逐渐转变为一个与时俱进、与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爱国主义者。爱国爱教,经过王静斋的阐释不仅成为当时回教(即伊斯兰教)界的共识、回回民族的共识,同时也成为当时宗教界的共识,成为中华民族的共识。王静斋身体力行,积极号召回教大众以武力抵抗日本侵略者,号召回教教胞与国人并肩作战,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并以笔为旗,不舍昼夜地诠释其爱国爱教的情怀与精神。

参考文献:

[1]王静斋译,《古兰经译解》(丙种),上海:中国回教协会,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月。

[2]白寿彝.中国回回民族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季芳桐.伊儒会通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5.

[4]马景.民国时期伊斯兰教汉文译著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作者系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本文刊《西北民族研究》2018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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