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声!遭遇医疗事故我们该怎样维权?

产经视窗 2021-09-09 10:14:58

老王今年60岁,前年因右腿突发麻痹疼痛到医院看病,经诊断老王的病情需要手术治疗,医生告知老王手术后最多半个月就可以正常行走。看见邻床80岁高龄的张大爷做了同样的手术后,不到半个月就自行走出了医院,老王同意接受手术。但是老王术后又经过半年多的住院治疗,不但右腿没能恢复正常,连以前健全的左腿也无法站立,只能靠轮椅行动。老王虽然怀疑是医院的责任,但因为医院一直以来态度良好,时常打电话关照老王的情况,所以老王和家人一直没有采取任何维权措施。现在两年过去了,老王的女儿眼看父亲后半生都离不开他人照料,母亲渐渐上了年纪,自己需要上班,以后只能请保姆照顾老王,在生活负担的重压下,她说服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父亲开始维权。

老王及家人应当向谁追究责任?该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生犯错,医院赔偿。

由上述规定可见,老王应当向医院而不是向医生护士追究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医院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隐匿、篡改病历等情况下,推定医院有过错。

二、采取合法途径解决,医闹行为不可取。

《民法典》同样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采用过激行为或雇佣职业医闹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自己带来不良的法律后果,严重的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原则上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医疗损害纠纷发生后,患者或家属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科投诉,要求会同医院代表共同封存病例,取得相应回执和病例复印件。原则上可以先行与医院协商处理,还可以向当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医患双方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疑似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情况下,还应当先申请尸检。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对协商或调解结果满意的,应与医院就协商结果签订协议书。如果对鉴定或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经调解等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现实中,诉讼是解决医疗损害纠纷最有效的手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医疗损害纠纷过错认定中最重要的一环,往往是通过法院诉讼进行的。

四、维权行动要及时,鉴定索赔有期限。

一旦怀疑可能遇到医疗事故,维权行动一定要及时,前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向法院提起诉讼都是有时效限制的。鉴定需要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患者死亡,需要尸检的尸检申请应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应当在患者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以侵害人身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1年,超过后只能以医疗服务合同违约为由提起诉讼,以合同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3年。  医疗损害纠纷往往比较复杂,专业性较强,在疑似遭遇医疗事故时,不论是调解、和解协议的签订还是向法院起诉,都建议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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