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多入户的小伙伴都来咨询小编
入户后我领了租房补贴了
那还有资格申请保障房么?
领了租房补贴
还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申请租房补贴一年内
可以申请公租房轮候
其实,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
你申请租房补贴的时候
是可以同时去申请公租房的
不过从补贴到账起一年内
不可以申请公租房认租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你先申请了公租房
就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咯
为什么一定要先申请租房补贴呢
我们来看看租房补贴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你就懂啦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看完这些
你应该了解了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及为什么要先申请租房补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