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犯罪团伙成立两家公司,专门倒卖境外礼品卡赚汇率差,非法营收6330万元

盼波大河 2025-04-18 03:11:08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和跨境支付的快速发展,一种新型犯罪形态逐渐浮出水面——利用境外礼品卡倒卖赚取汇率差。4月16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一起专门非法倒卖境外礼品卡赚取汇率差,非法营收高达6330万元的犯罪案件。20名被告人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5个月拘役,并处145万至14万不等罚金。

倒卖境外礼品卡,两家公司营收6330万元

2022年4月,以周某、郑某、卢某、李某4人为股东的河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郑州市管城区一写字楼内成立,该公司专门从事倒卖境外礼品卡业务。

“境外礼品卡是指由境外企业或金融机构发行的预付储值卡,通常以虚拟形式(电子卡)或实体卡形式存在,用户可通过卡内预存金额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办案人员介绍,这类礼品卡主要面向国际市场流通,常见类型为商品储值卡、支付平台卡、电信服务卡等。

该公司成立后,招募业务员,设立卡商部A、B两组,由卢某负责卡商部A组和公司财务,周某负责卡商部B组,郑某负责拉业务,李某负责后勤。该公司基本的运营模式为:通过 WhatsApp聊天软件寻找礼品卡拥有者尼日利亚人,以低于奈拉(尼日利亚法定货币)汇率的价格,通过中间人“林石桥”提供的尼日利亚账户使用奈拉向其付款买卡。拿到卡后再出售给境内收卡人员,收卡人员以低于美元汇率的价格,使用人民币跟该公司结算。该公司低买高卖,根据汇率差从中赚取差价。

2022年5月,芦某经郑某介绍,在该公司学习业务模式,并成立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共用公司上下游资源,以相同模式开展倒卖境外礼品卡活动。

2023年10月,芦某又介绍周某参与进来,在新密市一写字楼内成立首席团队工作室开展业务。

至此,上述两家公司及其工作室共计20人的非法经营倒卖礼品卡团伙成立,且生意越做越大。

倒卖境外礼品卡,为何构成非法经营?办案人员解释,案涉国外礼品卡内预存的金额都是以美金计价,表面上交易的是卡,实际上是通过买卖卡的行为,以人民币为桥梁,实现美金和奈拉的兑换,在汇率差中谋取经济利益。

截至案发,上述两家公司分别非法营收5372万元、958万元。

20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

其间,为掩人耳目,周某等人还在公司开设国内电商部,在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售卖面膜、装饰画等产品,但该业务仅有两人参与,其目的为掩盖主营业务即倒卖境外礼品卡。

2024年3月,新密市公安局接到上级线索,提示辖区内有人非法从事境外业务,遂前往查看,至此案发。到案后,周某等人辩称其行为不违法,以人民币结算也不涉及外汇。

2024年9月,新密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周某、郑某、卢某、李某、芦某等20人提起公诉。根据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2024年12月1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名被告人被判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至5个月拘役,并处145万至14万不等罚金。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2025年2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人员介绍,此类犯罪具有几个特征,给司法监管增加了难度。隐蔽性强,跨境特征明显,犯罪分子利用VPN技术突破网络监管,搭建起境内外勾连的非法交易平台。交易过程中,双方不进行实名认证,仅通过虚拟身份完成资金流转,使得监管部门难以追溯源头。

支付手段复杂,资金链条隐蔽。此类犯罪往往涉及多种支付工具混用,形成复杂的资金流转网络。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此类犯罪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人员。各环节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网络。

(线索提供 王瑞 张胜利 魏慧芳)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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