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女儿同学,河北一母亲自愿与歹徒发生关系:她们还只是孩子

一身傲气王 2022-01-13 10:37:01

“妇人弱也,而为母则强”,这是梁启超写于《新民说》中一句,现在演变为四字词语“为母则刚”,但不管它如何改变,都在说一个令人动容的事实,那就是每个身体柔弱、性格柔软的母亲,在孩子遭到危险的时候,都会瞬间化身成为“巨人”“超人”。

2012年11月23日江西卫视《传奇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事发地是石家庄,事发时间是春夏之交的某个晚上,张某和女儿以及女儿的同学呆在家中,三个人本来正在看电视,哈哈大笑的,这时候两个持刀的男人闯入了家中。

两个看起来就好战好狠的男人,制服一个40多岁的女人,和两个还未成年的女孩,别提多简单了,所以这种时候绝对不能慌乱,应该要智取,张某本身经历过许多事情,思想上的成熟让她得以镇定自若,还有空招呼他们:“不要着急,先抽根烟。”

也任由他们翻箱倒柜找金银首饰,只盼着他们抢劫完之后就走,然而事情并不如她所愿,其中那个胖一点的劫匪,根本不理会张某的拉近关系、转移话题,而是频频形容猥琐地往女儿敞开的卧室门看,等把衣兜和麻袋都装满之后,竟然对女儿的同学说:“你躺那床上去。”

这句话一出,就令张某的心咯噔一跳,女儿和她的同学年纪小,可能还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反应,杨某却知道如果真的让歹徒如愿以偿,这些事情将成为花朵般的女孩们的噩梦,于是她立马开始打圆场,想把事情岔过去。

这时候那个胖劫匪却一把抓住了女儿同学的手,要往卧室拉,张某想着这可是女儿最好的同学,她们又都还是孩子,这得造成多大的心理创伤,连忙上前阻止,甚至脱口说出一句叫人震惊不已的话:“不要糟蹋她们,要去我去,你看行吗?”

一个母亲,竟然为了女儿,为了女儿的朋友,愿意委身匪徒!愿意自我牺牲!这样的情形简直叫人热泪盈眶!也或许是被这样的伟大所感染,另一个瘦一点的劫匪居然开始劝阻那个胖子,说:“都还是孩子,算了。”然后拉扯他往外走,一场更大的悲剧戛然而止。

也正是因为张某身为母亲的伟大,让这起案件有了一个巨大的突破口,事实上这两个人不是第一次作案了,前面已经有了两起抢劫和强奸案,第一起他们跟踪了4个女孩子,把她们逼进出租屋后抢劫,接着把其中一位女孩侵犯了。

第二起案件是在女孩吃中午饭正准备要睡觉时,突然说她卫生间漏水,非要她开门看一眼,结果那个胖子劫匪进去后就拿刀对着她,不仅抢劫,还侵犯了她,而这两起案件,都因为劫匪带着帽子手套,以及受害人极度恐惧的原因,没有办法得出嫌疑人的具体画像。

不过在杨某这里,因为她的冷静和对两个孩子的维护,所有人都敢于,也有时间去看两个劫匪,于是当警方找到她们的时候,她们能够准确说出嫌疑人的长相,最终两位犯罪嫌疑人在6天之后就被抓了——杨某(胖)和廖某(瘦)。

被抓住的这两个人,即将面临的自然是法律的制裁,根据以上可知,杨某抢劫后进行侵犯,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廖某只参与了抢劫,构成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该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入户抢劫、.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36条规定,犯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强奸多名妇女情况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案中杨某和廖某均存在入户抢劫和多次抢劫的情形,抢劫罪的量刑幅度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杨某还存在强奸多位妇女的情形,强奸罪的量刑幅度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

他们终究要为自己罪恶的灵魂受尽苦楚,被他们伤害的女孩也终于能够脱离他们的阴影,更令人欣慰的是,张某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和勇敢维护,不仅让劫匪成功被抓,其女儿的同学也反复称赞张某,十分感谢张某,说:“要是没有她,就也没有现在的我。”

这也应该算是好人有好报,世界对于好人、对于伟大的母亲给出的良性反馈,真实且温暖,也不经让人多次为张某这样危机时刻冷静机智、关键时刻勇于担当、事发之后还能谈笑风生感到敬佩,她的身躯像水一样,她的品性却像钢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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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傲气王

简介:如果你的选择是地狱的尽头,我愿意陪你一起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