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两人分手的理由方式有很多,不过山东省临沂市一名男子为了和媳妇分手,竟然想把两人的孩子卖掉换钱。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民警告诉记者,有一名男子怀抱婴儿准备将孩子卖掉,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出警。
民警赶到金一路和临沂三路交会处后,发现一名怀抱婴儿的男子,神色慌张,不时的四处张望。婴儿穿的非常单薄,等了十几分钟,孩子的嘴唇都冻的发紫了。
由于担心男子会做出伤害婴儿的举动,民警赶紧换上便衣,从两边包抄男子,抓获后带到派出所审问。
经过审讯,男子曾在网上发布贩卖婴儿的信息,双方已经在网上约定了7到8万的价格,刚刚就是在等待买主。
不过让民警吃惊的是,张某贩卖的竟然是自己不满五个月的亲生儿子。张某说之所以要卖孩子,是为了方便和妻子分手。
犯罪嫌疑人张某表示,家庭有矛盾,有小孩在不好分手,妻子想买车,他想着把卖了孩子的钱给妻子,他自己就不回家了。张某因涉嫌贩卖人口罪,被刑事拘留。
1、本案焦点是什么?
(1)张某贩卖亲生儿子的行为性质;(2)其妻子是否具有共同贩卖的故意。
2、本案中男子触犯了什么法律?
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的行为。本案中,张某以给妻子买车为由,意欲卖掉亲生儿子,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3、这名妻子属不属于从犯呢?
本案中,婴儿不满五个月,正处于哺乳期。其妻子对张某贩卖行为是否之情,在知情状态下仍然放任或者默示的,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
4、本案中的买家是否需要进行抓获予以处罚刑事责任?
买方和卖方是否同刑的问题,在拐卖案件中,买方与卖方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但买方相对更轻。这种差异也和罪责刑相适应”这一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关,“卖”比“买”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故而对前者行为的处罚更重。
5、本案启示?
作为监护人,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是法定义务,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随意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