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马向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向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向东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调研员、新能源办公室调研员、新能源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
违反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
马向东,男,汉族,1961年3月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3月27日消息,马向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9月18日消息,马向东被开除党籍。
经查,马向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评审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0月18日消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对马向东决定逮捕。
新黄河客户端综合:高检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资料等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