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植柏木1000株,刚竹300株,爬山虎500株,恢复面积2341平方米。
4月30日,隆回县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会上,毁坏林地生态环境当事人与隆回县林业局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当事人主动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标志该县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结案。
2021年3月,当事人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假借打屋场、安全隐患整改为名擅自采石牟利,导致了违法使用林地的发生。
违法使用林地发生后,县林业局对该阳违法使用林地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其进行生态修复。
当事人主动在原地采用对毁坏地进行铺造林客土、栽植柏木营养苗、营造刚竹绿篱和栽植爬山虎等藤本植物进行生态修复、复绿。
后来,县林业局该生态环境损害案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侦察。公案侦察结束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司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对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
县林业局委托湖南省植物园对当事人非法占用林地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进行评估。
当事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县林业局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协议,并主动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