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 近日,一位67岁老人在市城区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上路,被交警依法查获。
10月23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在市城区人民路与龙港路交会处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9时40分许,一辆无牌电动四轮汽车被执勤民警依法拦下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周某持C1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车辆未在交警部门登记上牌。民警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向驾驶人耐心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驾驶未登记上牌的四轮电动车上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驾驶人周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老年代步车”大部分属于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安全性、防护性极差,上路行驶极易发生侧翻,刹车性能、车架防护力极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