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子称自己被同行醉酒男子强奸:检察官没起诉,她提起申诉

张亮宏 2023-08-05 14:29:39

去年夏天,来自湖南的22岁女子小兰在重庆经历了一场噩梦。

2018年7月18日凌晨1点左右,她喝醉酒后被正在陪她玩耍的邓某某强奸。当天凌晨4点54分,小兰向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新牌坊派出所报了警。

今年4月,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邓某某不起诉。目前,小兰已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申诉。

不起诉决定(部分)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小兰出生于1995年10月,湖南人。

据她自己介绍,她以前在一家二手车公司做销售,邓某某是她的客户,两三年前买了一辆二手车,于是两人认识并加入了微信。

邓某某出生于1990年,家乡是河南商丘。小兰说,两人偶尔会在微信上聊天。去年7月,她从原来的公司辞职,打算和好友小琪一起去重庆旅游。邓某某知道后,提出一起打球。小兰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2018年7月15日,小兰和小琪乘飞机抵达重庆。他们都找到了居住的家园。该房屋位于渝北区的一栋公寓楼内。这家民宿的房间与普通酒店房间不同,而是复式结构:同一个房间分为上下两个房间,两个房间都配有门锁。小兰和朋友住在楼下1607房间。

两天后,邓某某和一位男性朋友开车从河南来到重庆。为了方便出行,小兰在同一家中为邓某某预订了一个房间,而该家的主人则为邓某某安排了顶楼的1607房间。

四个人见面后,一起吃饭,一起玩耍。当晚,邓某某的朋友建议去酒吧喝一杯,其他三人也同意了。当晚10点,四人到达江北区一家酒吧喝酒。与此同时,邓某某的另一位男性朋友抵达重庆后也来到了酒吧。

事件发生后报警

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邓某某和小兰离开酒吧。

至于当时为何离开酒吧,身份又如何,两人向办案民警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和供述。

据相关资料显示,小兰称当时她已经喝了20多杯香槟,邓某某将她拉离了酒吧。走的时候,小琪去了厕所,她的包里的东西还在邓某某的车上。离开酒吧后,邓某某打车回到酒店。当她恢复知觉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由于喝醉了,没有力气,小兰挣扎未果,被强奸。

邓某某说,离开酒吧前,小兰说他想回去,邓某某建议送她回去,小兰同意了。回来的路上,小兰呕吐了。邓某某打开1607房间上门后,小兰躺在床上。邓某某向小兰表达了爱意,两人拥抱在一起,然后发生了性关系。邓某某表示,整个过程中,小兰没有反抗。

此后,小兰没有立即报警。

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她表示,醒来后,她担心小琪的安全,想确保小琪安全后再报警。立即报警。”

小兰回忆说,他找到了她的手机,并指出小琪曾多次给她打电话和视频邀请,但都被挂断或拒绝。她刚给小琪打电话,手机就没电了。小兰让邓某某下楼买充电器后,就带着邓某某回到了之前的酒吧。与小琪会面后,两人一起回到房间。凌晨4点54分,小兰拨打110报警。

事发当天,小琪多次给小兰打电话。

检察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案发当天,渝北警方对小兰强奸案立案。邓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7月24日,渝北警方向渝北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

同年7月31日,渝北检察院认为邓某某涉嫌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渝北警方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邓某某实行监视居住。2018年10月9日,渝北警方将案件移送渝北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4月8日,渝北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查并回国补充侦查,法院仍认为渝北警方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证据不足以证明邓某某故意利用小兰醉酒状态违背女子意愿与小兰发生性关系,因此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小兰不服这一决定,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请公诉人。

小兰表示,去年她回到湖南后发现自己怀孕并堕胎,这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很大伤害。

小兰的律师、重庆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周伟认为,小兰和邓某某彼此认识,但互不信任。他和邓某某住在一起显然是不合理的;此外,公安机关还在案发现场,也就是邓某某的房间里发现了小兰的内衣。如果小兰是自愿的,怎么能不穿内衣,只穿安全裤呢?

周伟表示,虽然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后,小兰和邓某某一起从走廊进入电梯,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抗。但结合小兰被强奸时的时间和环境,他居住在偏僻的地方,孤立无援,与朋友失去了联系,而且他的行李和物品还在邓某某的车里。小兰不敢做出强烈抵抗,但也很正常。

目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尚未作出决定。

(本文中小兰、小琪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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