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达实在是太可恨。
这个衣冠禽兽,虽然做生意挣了很多钱,表面上还成立了资助基金会,免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在社会上赢得了好口碑。
只是好口碑的背后,是杨伟达兽性的恣意妄为。许多被他资助过的女大学生,基本未能逃脱过他的魔爪,要么被他性侵犯过,要么被他猥亵过。
郭玉实在是受不了杨伟达的行径,才跑到良诚律所找到罗英子和邱华,寻找防止杨伟达对她进一步侵害的对策。结果对策没找着,反而被杨伟达老婆田总直接开除了。本来吧,郭玉在罗英子的劝导下,已经想通了,就走劳动仲裁,让杨伟达赔点钱就算了。
却没想到,杨伟达再次在语言上对郭玉进行了一番侮辱,让她感到非常崩溃,于是下定决心要状告杨伟达“性骚扰”。
决心好下,想赢官司很难一是证据不好找;二是牵扯的利益关系太多。
在此之前,经魏同仁的介绍,罗英子和邱华拿到了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对方非常认同她俩的思路,并且承诺,这个案子只要打赢了,往后公司的法务都交给她俩做。
还真是好事多磨。令她俩没想到的是,杨伟达还有股份在知识产权案所在的公司。对方在综合杨伟达要求和维护公司声誉的基础上,要求良诚律所劝导郭玉不起诉杨伟达“性骚扰”,回到劳动仲裁方向。
因为郭玉的一再坚持,罗英子和邱华最终决定代理这起“性骚扰”案件。但却因此失去了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会。方丽红找到罗英子和邱华,对她俩说,为了让她们专心打郭玉的“性骚扰”案,知识产权案就交给陶正去做。
这么大一块“肥肉”,方丽红说给陶正就给了。其实方丽红是有很大私心的。一方面,陶正是她的心腹,把知识产权案交给陶正,陶正得到了方丽红的好处,那么往后在合伙人会议时,才能让陶正更加坚定地站在她这边,为她说话;
另一方面,方丽红也能从这个案子里分“一杯羹”。方丽红在代理费分成方面,说只给罗英子和邱华三分之一。罗英子和邱华想拿多一点,但却被方丽红驳回了。那么只要案子赢了,方丽红必然能从陶正手中分成。
夏舒终于找到新证据没了知识产权案,罗英子、邱华和夏舒就一心帮郭玉找“性骚扰”案证据。
起初,她们找到了几位被杨伟达骚扰过的女性,但她们却拒绝出庭作证。说来也是,人家早已成家立业,把自己曾经被杨伟达性骚扰过的事情说出去,一方面,自己的丈夫可能会因此心怀芥蒂;另一方面,对自己而言,基本没什么好处。
不过经过夏舒的努力,她终于找到了有愿意为郭玉被性骚扰案出庭作证的女性了。为拿下杨伟达奠定了重要基础。
只是虽然有女性愿意出庭作证,但基本上是“口证”。法官愿不愿意采纳都是个问题。因为也许法官会认为,郭玉为了赢官司,自己找的假“证人”,而不是真受害者。只要实实在在的直接证明猥亵郭玉的证据不充分,那么法庭的判决也不会太倾向于郭玉。
“陈无良”的一个奇怪举动,才是拿下杨伟达的关键因素陈硕被罗英子叫成“陈无良”,是觉得他“唯钱是图”,没底线,没原则,只要对方给钱,什么官司他都敢接,什么钱都敢挣。
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罗英子、邱华和夏舒才代理郭玉这个“性骚扰”案的原告方,这个“陈无良”就成了杨伟达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
之前,陈硕一听杨伟达性骚扰女性的情况,还不停地跟薛律师“吐槽”,他觉得杨伟达太恶心,但却还要帮着杨伟达支招,对付郭玉。
说明原则上,陈硕还是个有良知的人,他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不堪。
在最新剧情中,陈硕的一个奇怪举动,才发现,他表面上是代理了杨伟达当被告律师,但其实他才是那个拿下杨伟达的关键人。
这个奇怪举动就是,陈硕和薛律师提出,在正式代理了杨伟达“性骚扰”郭玉这个案子后,他俩将要问一些与案件相关的问题。这都好理解,打官司当然首先要了解案情。只是他俩却对杨伟达提出一个明显要求,只要是有关这个案子的询问谈话,他都要进行录音。
了解案情要录音?明显是不太正常。从中看出,陈硕表面上是杨伟达的代理人,但实际上,他才是这起案件的“卧底”。陈硕通过跟杨伟达交流,引导杨伟达实话实说,承认他确实性骚扰过郭玉。
有了录音,这不就相当于杨伟达不打自招么?届时只要陈硕把他跟杨伟达谈话的录音成品交给法官,那么杨伟达在性骚扰案上不输才怪。
所以说,陈硕才是那个拿下杨伟达的关键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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