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平桥检察工作现代化,区检察院涌现出了一大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的先进典型人物。
胡姗:深耕专业 精益求精
胡姗,现任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荣获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入选全市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全市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全省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人员。
座右铭: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永葆初心,砥砺前行,做检察事业的“书写者”
2016年7月从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胡姗考入信阳市农林学院工作,2018年又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平桥区人民检察院,问起为何要放弃大学老师的工作时,她总是说:那一身“检察蓝”象征着公平和正义,代表着希望和守护,是包括她在内无数法学生的“心向往之”。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胡姗始终以“开口能讲、提笔能写、交案能办”的标准锤炼自己,在岗位上深耕细作,在专业上精益求精。工作伊始,她先后担任部门内勤、检察官助理、副主任职务,在一次次数据统计、一份份工作总结、一本本案件卷宗的陪伴下,她逐渐熟悉了检察业务、摸索到了工作方法,从一开始的“蹒跚学步”慢慢变得“应付自如”,她始终以“求极致”的标准完成每一项工作,逐渐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一名“检察尖兵”。这段从陌生到熟悉、从挑战到成长的过程不仅提升了她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也塑造了她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忠诚担当,如我在诉,做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2022年其参与办理一起民事申诉案时,为查明事实,胡姗积极开展大量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发现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经向市院提请抗诉后,该案最终得以重审,原审错误的调解书被撤销,挽回了当事人30余万元的损失。最终,《某农信社与胡某、赵某伟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最高检选定为典型案例。案件办结后,她敏锐地发现该案并非个案,通过调取案涉当事人的全部诉讼卷宗,经过严谨细致的审查,胡姗发现多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通过抗诉,案件均得以改判。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在胡姗眼里已不仅仅是人民期待、工作要求,而是转化成为了一种自我约束,由表及里,铭刻于心。
严谨务实,勇于挑战,做能动履职的“多面手”
案例是检察业务工作的镜子。工作中,胡姗十分注重总结提炼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累累硕果。她办理且撰写的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纳2篇,被省院采纳4篇,撰写的经验信息被省院采纳3篇,撰写的宣传信息被《检察日报》转发4篇、《河南法制报》转发2篇,撰写的调研论文被期刊采用1篇,撰写并宣讲的涉军民事支持起诉案例,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代表委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事例”。
以“小”案书写数字检察“大”文章。为了响应“数字检察”战略要求,胡姗在办理一起审判程序违法案件中发现“推荐型公民违规代理”乱象,遂创建了“推荐型公民违规代理民事检察类案监督模型”,该模型被成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并顺利上架省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在全省推广应用,基于该案撰写《某农村信用社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违法公民代理类案监督案》被最高检采纳为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纳为经验办法并在全省推广。她用深厚的理论功底反哺检察业务,为创新实践打下扎实基础。
唯实唯勤、苦练内功。在勤学善思的基础上,胡姗凭借着一贯秉持的求知、专注、钻研的态度,通过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代练,以用促学,将竞赛比拼作为检验自身实务能力的试金石,追求“内外兼修”,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荣获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的称号。
星光不负赶路人,江河眷顾奋楫者。从检六年,胡姗从一名怀揣着朴素正义梦的检察新人,一步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她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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