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有效证据,即使上访告状一辈子也是徒劳!

静思智慧星空 2025-03-04 09:53:03

很多人总觉得自己有理,却打输了官司,认为这是法官枉法裁判,是法官执法不公。

心中不服,先是上诉,失败了;然后申诉,再次失败,最后就走上了无休止的上访告状之路。

其实,他们中的很多人打输了官司,根本不是法官的责任,而是他自己原因。

很多人的案件是有理的,如果再有有效证据证明,是一定能打赢官司的。但是,很多人却因为自己不懂法,拿不出有效证据,无法证明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就是说有理但无据,所以才输了官司。

有一个遗产继承案,当事人有很多“证据”,如他费很大劲弄来了谁得到了多少财产,谁和遗嘱人没有血缘关系等等许多所谓的“证据”,但都不是直接、有效的证据,他无法取得证明“遗嘱”是非法的、无效的,因此,丝毫不会影响他人的财产继承,这样的案子上访告状一辈子也不会有结果。

再如,当事人借给他人二十万元钱,但欠条弄丢了,多次索要无果,就去法院起诉。他的亲朋好友多人出具了多份“要钱和借钱的证据”,还有此外还有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具了“看到”和“听说”借款的证明。另外,当时是从家中提取的现金,没有银行转账证明,此外,再无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曾向他人借过钱。

官司打输了,他大骂法官不采信“充分的证据”,是收了对方的钱,是徇私枉法。

“欠条”才是“铁证”,其他的证明都不是直接、有效的证据。如果这样的证据法官都能采信,那么一定会出现很多以这个办法“搞钱”的人。因为找几个“作证”的人,合伙骗钱太容易了。类似此案,即使有银行转账证明,也无法证明这笔钱是借给了对方当事人。

这些人打输了官司,却认为是法官枉法裁判才输的。他们不从自身找原因,却对法官恨之入骨。他们认为自己有理却打输了官司是执法不公,因此,走上了信访的道路。但是,因为他们始终拿不到有效证据,所以,无论怎么上访,上访多长时间,除了劳民伤财,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可能有任何影响,败诉的事实永远也不可能改变。

因此,在生活和工作中,要学会依法办事,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在涉及重要事务或交易时,应以文字形式记录相关信息。如合同、交接手续、借条,并签字留存。其次,要对一些“证据”进行拍照留存;银行转账、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要注意保存原始文件。

0 阅读:0

静思智慧星空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