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不得进行的行为?金宝每日说法总结就是几个方面

金宝每日说法 2024-08-14 16:13:53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不得进行的行为?

金宝每日说法总结就是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自己委托人方面的;

然后是关于与对方当事人的;

然后是关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方面的;

然后是与法庭和仲裁庭关系方面的;

最后是关于与社会公共秩序的;

答:(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 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 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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