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原因,距离上一篇聊周琦与广汇退出事件间隔的时间有些过于长了,足有4个月出头。结果,已经“掀桌离席”的新疆广汇俱乐部早以“神奇”的重新回归,与周琦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辽宁队再夺CBA总冠军。至于这个“归来”,恐怕将来会是比“离开”更加有话题性的“大瓜”,但毕竟这种事情太多的细节和内幕都不为人所知。而且,现在CBA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周期,国家队也即将开始世界杯的征战,近期,周琦新赛季的去向问题再次成为网络媒体报道的关注点。
那么,由于这篇文章与上一篇相隔的时间有些过长,所以,咱们就先顺着这几天爆出的关于周琦去向的新闻聊起来。就在前天,也就是7月12日,原北京队球员常林在微博上发了一篇古文体的文章,名为“爱江山更爱美人”。全文如下“所闻西域贾地,惊今一猛将,十步一人,千里不留名。社稷既固,预图之,西域请以金八千万两,加公主易之,岁禄四千六百万,公主以社稷,许后必青史留名,长公以义,含泪预嫁。良辰日,朝长公主携万聘之际,得西域使者传报曰:马三立师名段子《挠卿玩》!”
这篇微博刚一发出,就受到了众多媒体人的高度评价。当然,绝大多数人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单就其文学性与娱乐性上大加赞扬。然而,但凡明眼之人,都能看出其实这篇博文所说之事,其实正是与周琦近期的动向有关!这里面的文字,其实说的就是周琦在之前已经基本谈好从新疆广汇“转会”北京首钢,首钢付出的代价除了巨额的“转会费”之外,还有球员范子铭。而当范子铭已经“含泪”点头同意转会的时候,双方的谈判又突然进入了僵持,于是,就有了马三立大师的名段。这点还是体现了有留美经历的常林对于传统文化还是略有疏忽,马大师的作品并无“挠卿玩”一说,怕是把“挠挠”和“逗你玩”给整混了。
至于周琦的“转会”,为啥会出现如此变故呢?现在网络上可谓是众说纷纭,什么原理分析都有。但一个比较敏感的原因正被热炒,那就是出在了在这次“转会”中,周琦团队索要巨额“签字费”上。其实了解欧洲足球的朋友都对这个签字费再熟悉不过,但在篮球世界里,这三个字似乎还是比较冷门的。而且,如果按照国际体育的惯例,这个签字费是买方俱乐部单独给运动员及其团队的,和卖家俱乐部无关。据爆,周琦这次“转会”的费用是8000万现金(培养费)和4600万的年薪和签字费。参考现在CBA的薪资政策,球队顶薪为600万,也就是说周琦的签字费高达4000万!这个金额,即便放在欧洲足坛,也算相当惊人的。
然而问题也正在于此,根据现行的CBA运营规则,官方是明令禁止球员向俱乐部索要签字费的,因为这会严重影响CBA健康发展,从而脱离了工资帽设定的意义。倘若每一位球员都可以向所在俱乐部索要签字费,那么未来CBA联赛也必然会成为资本运作的游戏,大俱乐部独大,小俱乐部将更加举步维艰。这样看,原本已经在公众面前逐渐失去舆论支持的周琦团队,真的会采用这种明目张胆的违规方式来影响广汇和首钢的谈判进程吗?个人看法,周琦的转会距离彻底完成实际已经不远,只是一些细节上面还存在着探讨。而之所以会传出涉嫌违规的传言出来,恐怕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周琦的经纪团队对于绝大多数CBA球队而言都并不算友好,甚至出现过剑拔弩张的状况。而据说姚主席也已经被琦的经纪团队的“出尔反尔”激怒......
然而这些都尚未经证实。要提到周琦的经纪团队,就不得不提及一个人,那就是国内知名经纪人,前国手山东名宿睢冉。但那要说起来,恐怕要拿出相当多的篇幅了。所以,本着上下文呼应,本片还是尽可能的与前一篇关于周琦的文章相衔接,睢冉的话题,咱们随后再聊。还是照着原本的节奏,继续接着上文来聊周琦与广汇之间的“恩怨情仇”。
上篇文章聊到世界杯失利与吐槽大会。其实,对于周琦来说,要把中国男篮在2019年本土世界杯上失利的责任都压在他头上,那自然是有失公允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作为球队中的核心运动员,就是需要为比赛的失利承担责任,这和球队赢球了你获得更多的赞扬和掌声是一个道理。所以,在那段时间里,周琦所受到的指责也都可以说是能够理解的。而至于“吐槽大会”所造成的影响,则是进一步将周琦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关于这些,上篇文章已经写了不少,咱们还是掉过头来继续聊2021年周琦的退出事件。周琦是通过微博宣布的自己将退出当赛季的CBA比赛,上篇文章简单的说了一下他和新疆队产生矛盾的原因,那这回咱们就开从更深层次分析一下,当年周琦与新疆决裂的始末缘由。
咱先了解一下周琦是怎么成为新疆广汇俱乐部的球员的。众所周知,周琦出生于河南的新乡,却是成长于辽宁。那是在2005年,不到10岁的周琦就来到了辽宁阜新篮校,2008年,周琦就以“特殊身份”进入了辽宁省青年队,并在辽宁省体育局完成了篮球运动员的注册,这个“特殊身份”咱么随后再说。所以,尽管周琦是河南人,但从关系上讲,他却是辽宁省体育局的球员,这种关系一直存在到2013年。因为当初为了能让“户籍”在河南的周琦为辽宁省少年和青年队打比赛,辽宁省体育局与周琦签订了一份“比赛合同”,这份合同主要内容就是约定在周琦18岁之前,都将以辽宁运动员的身份参加比赛。
周琦是1996年1月份出生,那么这份合同,在2013年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完成了。在当时,辽宁省体育局就面临着如何继续留下周琦的问题,于是就开始联系辽宁篮球俱乐部,希望他们能够签下周琦,为辽宁“保住”这个好苗子。这就有一个问题相当关键,根据当时的规则和制度,就辽宁省体育局与周琦之间的关系来说,其实已经没有实质上的合约或从属关联,也与辽宁俱乐部更是没有任何“合法”关系,可以说,2013年的周琦,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自由身”!说白了,在那个时候,任何球队都是有签下周琦的机会与可能性,当然,辽宁俱乐部是距离周琦最近的那个。
但是,辽宁俱乐部的管理层却在当时做出了一个令他们后悔不已的决定!他们并没有尽全力签下周琦,而是选择用相对消极的方式把周琦和他的家人“晾”在了那里。据说,周琦当时给出的条件,就是一份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在沈阳一套价值100万左右的房,原本辽宁俱乐部已经答应了,可不知道什么原因,到临了却突然变卦,表示只愿意为周琦的这套房子支付首付款,这无疑让原本满心欢喜准备加入辽篮的周琦大失所望!
而与此同时,对于总冠军无限渴望,且财大气粗的新疆广汇俱乐部看准了机会,通过关系找到了辽宁体育局和周琦本人,然后开出了一份让当时的周琦无法抗拒的超大合同,最终,周琦与新疆广汇队签约,正式成为广汇俱乐部的一名球员!至于当年周琦加盟新疆时所签的合同有多大?现在比较公开的数字是4+2总额4000万左右,这在当时无疑是天价了。而且,广汇俱乐部还为周琦父母在乌鲁木齐和郑州各买了一套房,这种实打实的“诚意”恐怕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在这,我们还需要了解周琦签约新疆的另外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为什么生在河南,长在辽宁,却会被认定为是新疆广汇俱乐部的青训球员,而在合同到期的时候,却无法拥有“自由身”呢?这就要从当初以及体育局体系内部的一些相关制度,和中国篮协的一些相关规定说起。前文中提到了周琦的“特殊身份”,这是因为,周琦是当年阜新篮校的校长李明从新乡亲自带回辽宁的,尽管阜新篮校在辽宁乃至全国行业内的名气都挺大,但是这所篮校并不属于辽宁省体育局体制内的体校,而是一个私营性质的篮球专业训练基地,也就可以称作是一个大规模的培训班。所以,周琦当初和辽宁省体育局签订合同的时候,他是作为阜新篮校的一名“在校生”签约的,那么,就资格本身,周琦并不属于辽宁省体育局体系内的球员。
那么周琦与辽宁俱乐部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这个很多人其实自当初还是有着很大的误解的,因为在2013年,周琦代表辽宁省青年队在全运会上赢得了U18组别的男篮冠军,于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周琦就是辽宁队的人了。尽管在实际上辽宁省体育局和辽宁篮球俱乐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从理论上来说,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直属的关联。而且,在全运会的时候,代表本人效力俱乐部所在省份以外的地方出战的也是非常,比如当年在北京和新疆的巴特尔,就是代表山东、北京和辽宁三个省打过全运会。所以,周琦代表辽宁打了全运会,只能证明他在当时与辽宁省体育局有“比赛协议”,并不意味着他与辽篮俱乐部有任何实质性的关联。
依照当时的CBA关于年轻球员的注册规定,如果一名球员仅仅参加俱乐部的训练,而从未代表该俱乐部参加过青年队的正式比赛,那这名年轻球员只能判定是跟随训练,而不能被认为是俱乐部培养的年轻球员。别看只是一个简单的资格,但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可谓是天壤之别,这几乎直接决定了周琦的未来职业生涯。而周琦就恰恰就是仅是为辽宁省体育局打比赛,却从未参与过辽篮俱乐部的青年队正式比赛。但在当时,辽宁省体育局和辽篮俱乐部的领导都早已将周琦视为铁定辽篮的球员了,却反而忽略这个非常关键的点。
而新疆广汇俱乐部的管理层则是敏锐的发现了当时已经年少成名的周琦“特殊身份”这一“漏洞”,便就像前文中所讲,对周琦及其父母展开了游说攻势。最终,在当时的现行规则下,辽宁与新疆的周琦之争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后经篮协的出面协调,辽宁体育局和辽篮俱乐部不得不接受了放走这样一位天赋异禀的青年才俊,仅仅得到了周琦全运会的“使用资格”这一个“保底”,这无疑给原本对周琦已经寄予厚望的辽篮打击巨大,据说,甚至有省体育局局级领导为此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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