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对赌失败要靠抵押豪宅才能还债?

洛语树 2020-06-19 19:31:25

昨天有个热议话题「周星驰对赌失败抵押豪宅还债」。

其实周星驰抵押豪宅这个新闻在前天新浪娱乐就发表了。

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令影视产业遭受重挫,有消息表示周星驰似乎因需要资金周转,将山顶价值11亿的超级豪宅“天比高”抵押给银行贷款。

但是这个新闻并没有引起很高的热度。

6月10日博博纳影业副总裁黄巍跳楼身亡,虽然不确定具体的自杀原因,但仍有不少网表示今年电影行业太艰难了。

很多小型电影院倒闭,朋友圈每天都是一群从业者哭天喊地,或者转行。

所以看到星爷抵押贷款的新闻,大家也只是更加感叹了一下行业之艰。

结果到了昨天,话题就变成了「周星驰对赌失败抵押豪宅还债」,一下子引发了网友的争论,直接成了抖音热搜榜第一。

那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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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抵押贷款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用于资金周转、现金回流或者投资,并不等同破产了要拿房子还债。

周星驰2004年跟菱电集团合作以3.2亿元港币购入“天比高”山顶地皮,并向政府申请更改门牌号码,重建成四幢独立洋房,分别命名为普乐道10号、12号、16号及18号,还能俯瞰维港海景,不过当中三间大屋分别在2009年以及2011年转售,共收获14.5亿元港币。

周星驰自己则保留普乐道12号,市值约11亿元。这并不周星驰第一次拿12号屋抵押贷款,他曾于2011年透过汇丰银行将12号屋抵押借贷,之后于2019年赎回。

其次什么是对赌协议,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是一种“估值调整机制”,与赌博无关。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

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2017年,新文化的全资子公司新文化香港与周星驰签约,以10.4亿元人民币购买周星驰持有的PDAL公司40%股权,同时新文化实控人杨震华旗下公司Young & Young以2.86亿元购买PDAL公司11%的股权。

即周星驰以13.26亿的价格将PDAL公司51%的股权卖给了新文化,双方的持股比例分别是49%、51%。

双方约定,周星驰方(PDAL公司)承诺,2016财年、2017财年、2018财年、2019财年实现的净利润目标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2.21亿元、2.87亿元和3.62亿元,合计10.4亿元。

如果实际净利润不足净承诺数,不足部分将由周星驰进行现金补偿及回购。

根据新文化年度报告可知(新浪财经可查询):

PDAL公司2016年业绩与2017年业绩均大于目标业绩。

而2018年净利为2.58亿,与目标业绩2.87亿相差0.29亿;

2019年净利为1.66亿,与目标业绩3.62亿相差1.96亿。

即周星驰方只需自掏腰包补偿2.25亿的目标业绩。

由于周星驰自己还持有PDAL公司49%的股权,即可以获得业绩49%的收入,这一进一出,怎么算都是赚的。

总结:周星驰对赌失败需要补偿的金额仅为目标业绩的差额。而抵押豪宅贷款是正常的商业操作,推测是为了换取资金灵活周转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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