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一女子发现网上卖儿童毛衣,只要3.8元一件,于是她就下了500单!哪曾想,当收到货时,竟然发现这些毛衣全是旧的,发现被骗后,她就联系卖家退款退货,可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
(案例来源:环球Tech)
在一个普通的周末,张女士闲来无事,不经意间在网上看到了一条令人心动的消息:童装毛衣,价格只要3.8元一件!
这些毛衣看上去质量非常不错,毛衣也是这个季节必备的衣物,居然这么便宜?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她怀疑自己可能看错了价格,但好奇心却在驱使着她,于是她果断地联系了卖家。
卖家很快回应了张女士,再次确认价格的时候,卖家对她说:“这些毛衣都是全新的,而且都有吊牌。”这番话,似乎给了张女士一些信心。
毕竟,有吊牌的新衣物,价格低廉,这似乎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好生意。
尽管卖家声称货物是全新的,但张女士心里依然有些不太相信。毕竟,如此低廉的价格难免让人产生怀疑。
所以,她要求卖家提供一些图片和视频,以确保这些毛衣的质量。
不久之后,卖家发来了一些照片和视频。张女士仔细一看,这些毛衣看起来似乎真的很不错,不仅款式新颖,色彩也很鲜艳,她相信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随后,她一次性买了500件,卖家很快发来了快递单号,说明这笔交易即将完成。
张女士按照事先的约定,直接转账1900元给对方,可她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她痛苦不堪。
当包裹送到张女士的门前时,她立即拆开包裹,当她看到里面的毛衣时,她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些毛衣不仅旧,而且脏得令人发指。远非卖家承诺的全新品质,吊牌更是消失无踪,她当即拒绝签收这批货物。
发现上当后,她迅速联系卖家,质问对方为什么给她发了一些旧衣服?
起初,卖家试图解释,但面对张女士的愤怒,对方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最终,对方竟然直接把她给拉黑了。
张女士发现被愚弄后,她明白自己可能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于是她决定采取行动,在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同时,也能保护其他潜在的受害者。于是,她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们开始调查这桩骗局,结果发现还有十几名受害者,都像张女士一样被骗了。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欺诈是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导致消费者处于错误认知下做出购买决策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店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
注意!消费者必须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为目的购买,才能提出退一赔三的主张。
因此,虽然张女士被欺诈,但由于一次性购买了500件毛衣,不能算是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所以无法要求退一赔三。
虽然张女士不满足退一赔三的条件,但她仍可以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在这个案例中,卖家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毛衣,违反了合同义务。虽然价格低廉,但样品和价格都是卖家提供的,所以卖家有责任按照合同提供商品。
因此,卖家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张女士因此受到的损失。
除此之外,本案还符合诈骗的定义,因为卖家提供的商品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如果受害者报案,就可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卖家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所谓的欺诈罪,是指行为人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导致他人错误认知,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
这在案例中,张女士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如果多名受害者,联合证明卖家故意欺骗,那么对方很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典型的贪小便宜了
前天不是南宁吗?今天应该轮到柳州桂林啊?怎么这么快到贵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