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当一辆L2级汽车以116公里/小时的速度撞向高速隔离带,3名乘客在事故中丧生时,一个问题被推向舆论风暴中心:如果代码成为“杀人工具”,背后的程序员是否该承担刑事责任?
一、事故背后:责任迷宫中的“替罪羊”在小米SU7高速爆燃案中,车辆在NOA智能辅助驾驶状态下未能及时识别施工改道信息,系统发出警告后仅2秒便发生碰撞。责任链条上,驾驶员、车企、施工方各执一词。类似案件中,车企常以“数据无篡改”自证清白,而车主则陷入“自证陷阱”——唯一能证明系统缺陷的行车数据,却由车企掌控。
更残酷的是,程序员和算法工程师可能成为技术伦理的“隐形靶心”。若事故因代码漏洞或传感器失效引发,法律是否应穿透企业外壳,追究开发者个体的刑事责任?
二、法律困境:代码能否成为“犯罪主体”?技术≠法律主体:当前全球法律体系均未承认人工智能的民事或刑事主体资格,责任最终由人类承担。例如,美国优步L4级测试车致死案中,安全员因分心被判缓刑,车企却免于刑责。
程序员的责任边界:若事故因算法缺陷导致,开发者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法律对此尚无定论。但实践中,车企多以“系统性风险”为由规避个体追责,程序员往往隐身于企业责任之后。
三、全球判例:车企与驾驶员的“责任跷跷板”车企担责案例:德国《自动驾驶法》规定,若事故发生在自动驾驶模式且系统存在缺陷,车企需担责;韩国要求车企对L3级车辆缺陷负连带责任。
驾驶员扛责常态:国内多数L2级辅助驾驶事故中,法院以“驾驶员未及时接管”为由判定全责,车企责任仅存于产品缺陷举证成功时。
灰色地带:北京《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虽允许追偿车企,但车主需跨过“数据真实性”鸿沟,胜诉案例至今为零。
四、伦理拷问:技术中立还是人性之恶?自动驾驶的“电车难题”已从哲学假设变为现实:系统在极端场景下如何抉择?若算法优先保护乘客,是否构成对行人的“故意伤害”?若选择最小伤亡路径,程序员是否需为伦理代码的“主观恶意”担责?
更讽刺的是,车企的“过度宣传”加剧了责任混乱。部分厂商将L2级辅助驾驶包装为“自动驾驶”,导致用户误判系统能力。例如,特斯拉因夸大Autopilot功能遭德国法院处罚。
五、2025年的选择:重构法律,还是牺牲“技术祭品”?立法突破:中国正推动《L3及以上自动驾驶准入管理办法》,拟明确车企对系统缺陷的绝对责任,并强制数据黑匣子第三方存证。
技术透明化:要求车企开源部分算法逻辑,建立独立机构审查代码安全性。
程序员“护身符”:行业呼吁区分“技术瑕疵”与“重大过失”,避免将开发者个体置于法律绞刑架下。
结语:代码无罪,但人性有价当方向盘交给算法,法律的天平必须在技术创新与社会正义间寻找平衡。2025年,我们或许不必回答“程序员该不该坐牢”,但必须直面一个更尖锐的问题:如果技术失控的代价是生命,谁有权按下“暂停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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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老司机对于现在吹得天花乱坠的所谓“智驾”都是嗤之以鼻的,命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好。就算真的开了装有“智驾”的电车,他们潜意识里的安全底线根本就不会指望“智驾”帮忙,危险时刻能不BUG死机OTA升级添乱就谢天谢地了。只有那些刚拿驾照两三年的菜鸟,因为自己的无知无畏,被无德的车企忽悠得虚荣心爆棚,花了冤枉钱不说,关键上路以后还真的敢笃信“智驾”是保命符,然后被各种所谓“睡着了电车自动开回家”的网络段子洗脑,最后不知不觉放松了警惕,再加上电车“一撞火化”功能,白白丢掉性命。最后车企再发个只有自己能看的“后台数据”成功甩锅,加上雇佣水军网络洗地,继续祸害后来人。
缺德企业就是把用户和自家员工推出去,一个质量不行的产品,上市发生事故,肯定是法人或领导担责啊!小米不,雷军宁愿吃屎,也不肯担负它应该的责任。
犹太的ppt,国内拿命去给实验、训练AI,该追究谁?
如果我买了自动驾驶的车,不过我没有驾驶证,警察拦住,会怎样?我都没有开🚗,自动驾驶的
应该判虚假宣传的骗子刑事责任。
第一,截止到现在没有自动驾驶,只有辅助驾驶;第二,掌控车的是司机,出什么问题责任还是在驾车人身上。
一直很好奇,当一辆人工智能电车面对必不得己发生事故的时候,面对行人和车辆,只有两种选择的情况下,会怎么选择
出问题,是智驾坐牢,和人没关系,和开发者没关系,和卖的没关系,
程序员没一个能活着
全天下的都有责任,水滴筹吧!
车企应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