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纪女士的30万元保单因漏缴一期保费被单方面作废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起案例不仅暴露了保险行业售后服务的缺失,更引发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
2017年,纪女士通过银行理财经理推介,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畅享财富年金保险”,约定连续4年每年缴纳10万元保费,期满后可享终身受益。前三年,理财经理均通过电话、短信提醒续费,纪女士按时完成缴费。然而,2020年第四期保费到期时,她未收到任何通知,直到2022年查询才发现保单因逾期未缴已失效,且无法复效。
保险公司解释称,原对接的理财经理已离职,新经理误称纪女士“当时在国外”,而实际上她从未出国。经媒体介入协调,保险公司最终于2025年4月25日恢复保单效力。但类似案例中,部分消费者因错过60天宽限期及2年中止期,面临保单“永久失效”和巨额损失。
争议焦点通知义务的履行:合同虽未明确约定提醒责任,但消费者质疑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关键节点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尤其是理财经理离职后服务断层。
复效流程的合理性:部分失效保单因涉及跨年补缴、健康告知重置等复杂流程被驳回,消费者被迫转投新险种,可能损失已缴保费的60%以上。
行业“重销售轻服务”现象:网友批评部分机构“投保时热情,售后冷漠”,甚至怀疑“沉默失效”条款存在诱导消费者被动违约的嫌疑。
行业反思与建议消费者:需主动通过官方渠道定期核查保单状态,避免过度依赖单一服务人员。
机构:应完善客户信息管理流程,尤其在人员变动时确保服务衔接,并优化续期提醒机制(如多通道通知)。
监管:有必要对“失效条款”的公平性及通知义务的行业标准进行审查,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
这起事件再次警示:保险服务的长期价值不应止于销售,而需贯穿合同全周期。唯有强化责任意识与制度保障,才能重建消费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