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某自己交代:“我当天晚上就是和几个朋友去吃吃饭,唠唠嗑,他们打架,我没有参与,也没有动手,也曾经多次劝阻朋友,但我却成了团伙,成了嫌疑人。”你觉得你很冤吗?不冤!首先,你在现场没有劝阻你的“朋友”行凶作恶,这说明你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你是没有加入战团,可你是在现场“观敌瞭阵”啊,也不排除你是在望风啊。
其次,事发后,你开着你的迈巴赫带上几个行凶恶徒跑路,就冲这一点,也坐实了你的同伙身份。第三,如果你心里没有鬼,你跑什么?你之所以跑路,是因为你心里很清楚,你和这几个同伙犯的事绝不仅仅是这次行凶伤人。
沈某,在恶徒行凶现场,你镇定自若,乐见其成;几个恶徒行凶后,你驾车带他们跑路,尽显哥们义气;被抓后,你痛哭流涕,其实就是在表演。有用吗?法律会告诉你,没用!
网友:这个男人应该不错的,没有动手,还劝过同伴,但那个时候同伴疯了似的不听,应该无罪释放,就是在一起喝酒这也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