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靖年间苏州府长州县,当时长州县的新任知县是进士出身的赵九思!
按照以往的惯例,新任知县要复核前任知县办理的各种案件,就在他复核一件“因奸杀人案”时,发现了一些疑点!
原审认定,嫌犯张荩与叫春兰的女子私定终身,互送信物,并且在媒婆的帮助下长期私会。后来被春兰的父母发现,便阻止了二人的来往!惹得张荩不悦,随即杀死春兰的父母!
在这这起案件中,张荩与春兰互赠定情信物之后,以“红绣鞋”为凭夜夜相会,可张荩宁可承认杀人,也不承认偷情一事;
而春兰与张荩半年以来夜夜相会,却不能准确的描述出张荩的相貌特征!
这其中到底有何蹊跷?
赵知县认为,事实认定有悖常理!为查明实情,赵知县决定重新审理此案!
然而,此时的张荩却把原有的招供全部推翻!
赵知县提审张荩,见此人20余岁,生得白净斯文!虽然在监狱关押数月,但其衣衫整理得还算齐整,面上还傅粉装饰!
都已经判了死刑,还有心思梳妆打扮;赵知县看到这一幕,便觉着这张荩不似杀人犯。对他也没有用刑,只亲声细语问道:
“你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为什么奸人女,还杀其父母?”
张荩本怀着惊恐的心情到堂听审,以为又要对他用刑,但没想到,赵知县对他如此和颜悦色!
惊恐之情也就足渐消失,便把原来所招供的全部推翻!讲出他与春兰的相识经过!
原来,张荩家住长州东城下,其父是苏州有名的富人,仗着父亲的家财,张荩便不务正业!
这一天,张荩原本是约着几个熟人去茶楼吃茶。因自己早到,便临窗找了个座位,椅窗观望。
见对面的小楼,一女郎提着梅花灯,准备挂在窗外。那女郎年十八九,身穿素衣,容貌娇美,那窈窕的身材,有如绝世之貌!
女郎在不知意的情况下,向对面的茶楼张看了一眼,见张荩竟在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四目相对,女郎不由得脸红,嫣然一笑,关上窗户!
那娇羞的样子,更是使张荩难以自持!
从那以后,张荩经常来女郎的楼下寻找机会,偶尔能看上一眼!
这一天,恰逢明月夜,张荩发现女郎凭窗远眺,便把自己随身携带的题诗汗巾,包上两根金簪扔上楼去。
女郎打开一看,便明白了张荩的心意,随即把自己的红绣鞋扔下来,这等于是彼此交换了定情信物!
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两人都不能够如意!
为了能够相会,张荩遍访了女郎家熟识的左邻右舍,最终找到女郎家对门卖花粉的陆婆婆。
把自己对女郎的衷情向陆婆婆表明,并且送了不少银钱,希望陆婆婆为自己保媒拉线。
陆婆婆贪图钱财,并不与女郎父母详谈,却带着张荩交给她的红绣鞋去找女郎,用言语挑明与其私自定情之事!
这个女郎叫“春兰”,当她听说自己与人私自定情一事被人得知,也百般不认!
最终陆婆婆出示红绣鞋,并把张荩的思念之情添油加醋地讲述一番,说得春兰面红耳赤,知好将自己也喜欢张荩的事也对其讲出!
陆婆婆认为,既然是郎有情女有意,就该成就此姻缘!
但陆婆婆贪财心切,并没有出什么光明正大的主意,而是让春兰用布带编成长绳等张荩来到,咳嗽为号,将长绳放下来,张荩顺绳而上,以红绣鞋为凭,便可以成就他们的好事!
春兰年轻不懂事,耐不住陆婆婆一番劝解,便同意了!
张荩一直等待着陆婆婆的消息,曾多次催促,陆婆婆总是推三阻四的讲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好事多磨之类的话!
半年过去了,非但没与春兰谋上一面,连红绣鞋也一去不复返。
却不料,春兰的父母被人杀害,邻右认为这是人命案件,怕承担责任,便把春兰押送官府。
当时的知县听说是“通奸杀人”,不由分说的就给春兰上了大刑。春兰只好把张荩交代出来。
两条人命,县令岂能轻饶。
更何况有题诗汗巾和金簪为证,所以对张荩严刑拷打,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张荩只好屈打成招!
结果和春兰一起被拟为“斩刑”,就等着刑部批复回来,便可以执行了!
听完张荩的招供,赵知县问:
“你果真没有和春兰偷情?红绣鞋究竟在何处?”
“小的真没有爬过春兰的楼,也不可能偷情,那红绣鞋早交与那陆婆婆,她也没有还给我。
前任知县以我有题诗汗巾和金簪为证,认为这是证据确凿,春兰又一口咬定是我所为,所以小的是百口莫辩啊,实在是冤枉!”张荩说!
赵知县没有再问,便把张荩押入牢中。
再提审春兰!
但见此时的春兰,因饱受刑讯,加上父母双亡,日夜以泪洗面。如今已是蓬头垢面犹如一个老太婆一般。赵知县问:
“你与张荩私定终身,应该是彼此两情相悦,为什么说是他杀死你的父母呢?”
春兰此时已经是万念俱灰,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春兰说:
“奴家原本喜欢张荩,但不应该互送信物,更不应该听从陆婆婆的谗言与张荩私自往来,后来被父母察觉,要将我打死。
我害怕,便告知张荩,要他不要偷偷往来。托媒人来提亲,等父母的谅解,再成百年之好?
不曾想到,张荩竟然是狠心之人,将我父母杀死。我是个不孝、不洁的女子,已经无颜活在世上,死不足惜。但父母之仇不报,我死不瞑目!”
春兰一口咬定,张荩与自己来往半年,父母也是他所杀。
而张荩却高呼“冤枉”,称从来就没与春兰偷过情,春兰父母的死更是与自己没有关系,二人所供互相矛盾,赵知县决定让他们当堂对质!
春兰一见张荩便失声痛哭地说:
“我一时被你迷惑,后来失身于你,并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要狠心杀我的父母呢?我如今不孝不洁,还要被枭首示众,你于心何忍?”
张荩说:
“我确实是很喜欢你,因此赠你题诗汗巾和金簪,而你回赠红绣鞋。我曾经托陆婆婆为我们保媒拉线,谁知,陆婆婆先是推三阻四,后来说是你不愿意,我便绝望了。
我什么时候上过你的楼呢?又怎么可能与你相好半年?”
春兰道:
“是陆婆婆定计,让我以布带为绳,当天晚上你便来到,以咳嗽为号,以红绣鞋为凭才入得我房,从那以后,你每晚便来。后来你杀了我父母,到底是何居心?”
张荩说:
“这真是天大的冤枉,红绣鞋早就不在我处,想必是奸人知道此事,以红绣鞋为凭,欺骗了你。
如果我每晚都到你处,将近半年,我的声音和形体你还看不出来吗?
你仔细看看,我的相貌如何?声音你是否相识?”
春兰听罢,便仔细打量张荩。努力回忆,觉得确实有所不同。寻思许久才说:
“你的声音确实有所区别,也难保不是你装出来的,至于样貌,似乎是你瘦了些,不过那时都是夜间往来,为怕父母得知,从未点灯。而你事毕便去,也从来没有打量过你。
不过我记得你腰间有疮疤肿起,大如铜钱,县太爷可以验视,则辨真伪。”
赵知县听罢,当既命张荩脱衣检验,并没有发现所说的疮疤。
显然此时张荩是可以摆脱干系了,然而,到底是谁移花接木,顶替了张荩进入了春兰的绣楼?
赵知县不由得把嫌疑对象锁定了陆婆婆!便提审陆婆婆。
只见她头发上了头油,脸上涂了脂粉,身穿红裤绿袄,装扮得如十八九岁的姑娘。实际上50来岁,看上去让人感到厌恶。所以不等她报上姓名,赵知县就给她用了刑,要她招供!
陆婆婆先是抵赖,但耐不住用刑的疼痛,只好招供!
原来,当初陆婆婆受到张荩的委托,觉得这是赚钱的好机会。便要春兰与张荩私会,定好计后,回到家中,正好见到自己身为屠夫的儿子在杀猪,上前帮忙捆猪。
不想,红绣鞋掉落在了地上,被儿子拿在手中,逼问缘由。
陆婆婆平时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儿子!所以就把张荩与春兰以红绣鞋为凭私自约会的事情说出。
没想她的儿子却把红绣鞋没收了,还说“老不正经的,如果你再敢伸张,我就拿这红绣鞋报官,把你严惩!”
陆婆婆哪还敢说别的,只好不说话了!后来张荩来找,陆婆婆便用言语搪塞。
说什么是春兰不同意,让自己慢慢地去劝说她!
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心怀不轨,当夜便潜到春兰的住处。果然见楼窗半启,春兰椅窗凝望,若有所候!
于是,屠夫就轻轻咳嗽一声,见布带垂下,便顺绳而上,以红绣鞋为凭,春兰也就深信不疑了。
二人便成就好事,事毕,屠夫再顺带而下!这样夜来朝去地将近半年。
等春兰的父母察觉异常,斥责了春兰,说“再不检点,必将你勒死!”
春兰害怕,在当夜相见的时候,就劝屠夫暂时不要偷偷的来往了。等将来能够明媒正娶之时再重叙旧好耶不迟!
却不知,屠夫是恶人,口中答应,内心却起了杀机。
等春兰熟睡之后,就起身来到厨房,拿起菜刀将老两口杀死于梦中,便悄然离去!
第二天正午,邻居见春兰的父母还没有开门,大声呼叫,惊醒了春兰!
等打开门,发现父母已经身首异处!楼内只有三人,春兰自然难逃干系,所以邻居们就把春兰押送到县衙。
没想到,当时的知县一用刑,春兰便把奸夫张荩交代了出来,再对张荩实施刑讯,因受不了刑讯之路,便屈打成招了,结果二人都被拟为斩刑。
万万没有想到,新任的赵知县能够审出他们的冤屈,案情已大白,就该改判,如何进行判决?赵知县要费一番周折!
因为这是翻案,案子要是翻过来,前任知县要承担刑事责任,巡抚因牵连也要受到处罚,要如何不得罪前任知县,又不得罪巡抚呢!
赵知县思来想去,决定采取“倒填月日”的办法,将此案的时间更改,由于更改了日期,这个案件便成为赵知县亲自办理的了!
依照《大明律·刑律·人命·谋杀人》条例判决:
屠夫斩刑,陆婆婆杖一百,徒三年!
依照《大明律·刑律·犯奸》条例判决:
春兰杖八十!
张荩通奸未成,但也不应该和春兰互递信物。依照《大明律·刑律·杂犯·不应为》条例判决:
念其并没有参与犯罪,又深受酷刑,便免予处罚,释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