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继承”有变化?2024年起继承父母房产,全部“这样”处理

巢客HOME 2024-09-03 17:46:16

自古以来,咱们的老传统都有点偏向儿子。比如过去,有财产的家庭或者是有技术的家庭,都比较流行“传男不传女”,“儿子才是财产的合理继承人”,甚至有的家庭的传统思维始终认为,姑娘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这样的逻辑,似乎在传统观念中形成了一种定格。以至于,过去很多家庭的老人,去世以后留下的财产也不用立遗嘱,很顺理成章地就落在了儿子身上。

当然了,别以为现在人文水平提升了,就没有这样的事,如今在一些偏远地区同样传承了这种百年前遗留下来的习俗。

比如最近在网上看到的消息:

儿子提前将即将拆迁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甚至在和三个姐姐对簿公堂时,直言:“你都嫁出去了,凭什么来分我的房产”“我自己的房子,自己说了算”…

再比如,四川某乡村的老人,在房产确权时,未告知远在外地工作的女儿,而是直接将两套房产全部登记在了儿子的名下,结果,女儿与老人对簿公堂。

老人觉得,“女儿早晚要嫁人”,“迟早都是别人家的人”,房子肯定不能给外姓。但是女儿认为,当初老人修时自己也出钱出力了,即便父母重男轻女,也不能将自己应得的那一份给弟弟。

最后呢,父女反目、姐弟从此似仇人一般。

所以现实生活中,别以为只有富人家庭才会有这种问题,即使是再普通,哪怕是在农村地区,也同样会出现这种继承财产引发的各种矛盾。

毕竟现在土地稀缺、房价也不便宜,动辄几百万的财产,如果分配不公允,兄弟反目甚至对簿公堂就很常见。而为了更好地解决类似的问题,国家对继承权已经有明文规定,2024年起继承父母房产,全部“这样”处理:

.01子女不是100%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根据现行的规定,不仅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且儿女都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

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子女就能100%继承父母的财产,因为咱们国家还特意增加了一个财产分配新形势——立遗嘱,也就是说,父母享有自己财产的绝对支配权,他们也可以立遗嘱,决定将财产只留给谁。

如果子女不孝顺老人,而且挣钱的日常生活起居不是由子女照料,全是由朋友或者子子子女来照料,那么,这种情况下,那人完全有权利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他们。

这种指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女即使再争,最后也是徒劳。

不过,这种继承方式,要实现法律效力,也是有条件的,前提是不能简简单单的以口头承诺的方式,立遗嘱就必须是书面上的遗嘱,如果老人录视频或者音频指定继承人也是可以的。

而且,按照民法典相关的规定,除了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形式都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的。而且,也不是所有见证人都有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02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

这规定,打破了咱们几百年“传男不传女”的老传统。儿女即是有同样赡养老人的义务,自然就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即便女儿出嫁,这权利,女儿照样享有。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有意偏袒儿子,或是传统思想僵化,就爱传承老一辈的逻辑,那么这种情况下,女儿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但是,《民法典》另外还有几项规定: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也就是说,如果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和父母一起生活,分配遗产时,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可以多分。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或者女儿有能力赡养父母,但不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3.如果女儿或者儿子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比如说,如果女儿身体残疾无法劳动,家庭困难,即便已经佳人,在分遗产时,也应该对这个女儿照顾。

结语:

房价经历多年,暴涨的不是零星半点,如今,买房成了人生大事,财产分割也不能马虎。为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提前了解这事、转发给家人朋友,都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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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4 16:15

    请问父母过户房子给自己的孩子,只需要交印花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