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面积?已经买了房的人,能获得补偿吗?靠谱回应来了!
关于公摊面积,我国老百姓已受苦久矣。近来,有关公摊面积的新闻屡见不鲜,比如山西临汾的一位网友就曾贴出一张图片,显示孩子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做作业。然而,这并非在家中的书房或客厅,而是公寓外面的走廊。
这位网友提到,自己购买的住房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时被告知公摊面积为25平方米,她认为这还算合理。但到了交房时,公摊面积竟增至40平方米,得房率仅为66%。更让人惊讶的是,外部走廊(属于公摊部分)的面积甚至超过了自家的客厅,而且由于该层楼目前只有她家入住,因此她让孩子在走廊里写作业。
实际上,33%的公摊比例并不算极端,在山东的高密市有个楼盘的公摊比例高达52%,几乎占到了一半。
自1998年商品房时代开始以来,购房者需要分摊一部分共有建筑面积的做法便已存在,而且这部分分摊没有上限,这实在是个大漏洞。也就是说,开发商声称的公摊面积多少便是多少,购房者能拥有多少实际住房面积完全取决于开发商。
公摊面积到底包括哪些公共区域呢?简而言之,主要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等,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等。
那么,公摊面积的一般比例是多少呢?
根据当前市场上常见的建筑类型,通常情况下,无电梯的多层楼房公摊面积比例在10%-20%,有电梯的普通住宅为20%-30%,而有电梯的公寓为30%-40%。
正如之前所述,公摊面积没有明确的上限,因此,实际中遇到的公摊比例超出这些标准是有可能的。
长期以来,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争论一直存在。一些专家认为,即使取消公摊面积,开发商也可能在其他方面进行计算或提价,所以不如保留。但公摊面积问题实在存在,比如背后的巨大利益空间非常不透明,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如公摊面积被用于商业用途;公摊面积对应的物业费等费用被重复征收。
例如,物业管理用房被出租,收入却未与业主共享,物业费、取暖费按建筑面积征收,而实际使用面积远小于此。
因此,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愈演愈烈。此外,人民日报和新华社也曾多次发声,批评公摊面积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违反了市场的公平性,呼吁主管部门在整顿房地产市场乱象时,回应公众关切,以保护购房者利益。尤其是人民日报提到,“长期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直指公摊面积的问题。
公摊面积能否被取消?来看看国家的反应。新华社在一篇标题为《公摊伤民,矛盾亟需解决》的文章中明确指出,公摊面积确实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这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尽管公摊问题由来已久,但长期存在并不意味着它是合理的。
就如同取消物业一样,在没有替代方案之前,详细规定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并给出明确的标准才是正确的解决方法。
同时,住建部不久前也下发了征求意见稿,建议住宅按套内使用面积建设。虽然目前仍处于意见征集阶段,但预计未来实施的可能性很高。
那么,如果公摊面积取消,已购房者是否会得到补偿?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已经成立并执行完毕的合同,不能因为新的规定或制度改变之前的协议。
香港在取消公摊面积时也未对之前购房的业主提供任何补偿。
虽然不会提供补偿,但取消公摊面积后,未来的物业费、取暖费以及可能实施的房产税都将按实际使用面积收取,这将为业主节省一笔不小的费用。
本文章由齐家小编整理发布,部分作品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直接联系小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