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审判“四人帮”的问题,指导委员会主任彭真作了明确指示:
“只审查‘四人帮’的罪行,不追究路线问题,审讯要两头抓,一头抓罪行,一头抓事实。”
按照彭真的指示,公安部开始筹备预审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监督,随着中央下达红头文件,办案人员开始提取资料。
四个月后,办案人员向中央递交了起诉意见书,彭真在政治局会议上作了说明,最终会议通过了起诉意见书。
就在办案人员将“四人帮”的罪行调查清楚时,公安部也终结了侦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准备对“四人帮”提起公诉。
为了将“两案”区分开来,特别法庭成立了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并规定由第一审判庭来审理“四人帮”案。
不久,特别法庭召开全体审判员会议,确定了最终的审判法则,彭真提出增加律师辩护,以增加审判的公正性。
当时,中国刚刚恢复律师制度,彭真此举是为了向世界展示全新的中国,司法部据此聘请了10位律师。
1980年11月20日,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公开审理“四人帮”集团4名主犯,审判整整持续了两个月,4名主犯均被判刑。
作为“四人帮”头面人物,江青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被送入秦城监狱关押,在监狱服刑期间,江青一直声称要继续“斗争”。
90年代初,江青的身体越来越差,中央允许她保外就医,江青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趁看守人员不注意上吊自杀。
江青临死前,曾留下遗嘱,希望死后可以葬到家乡诸城,可是最后李讷没有同意,理由是诸城太远,无法扫墓。
经过协调,组织上允许江青葬到北京,李讷选择了依山傍水的福田公墓,这里离毛主席纪念堂仅17公里,算得上一款风水宝地。
张春桥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刑期结束时,张春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走出了监狱,并活到了2005年。
张春桥去世后,其骨灰安葬地一直是保密状态,但是根据一些资料显示,张春桥的骨灰就葬在其老家山东巨野县。
姚文元的结局是4名主犯中比较最幸运的,特别法庭判处其20年有期徒刑,而且刑期从1976年开始算起。
到1996年时,姚文元刑期结束,组织上安排其保外就医,姚文元算是恢复了一部分自由,并与家人在一起共度了晚年。
姚文元去世后,与妻子合葬在上海青浦区的福寿园内,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姚文元的墓碑上没有写任何字。
王洪文与江青一样,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王洪文还没有等到保外就医,就因为肝癌发作死在了监狱中。
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有情有义,一直在外面等着王洪文,还长期照顾着公公婆婆,可惜天不遂人愿,崔根娣最终只等到了王洪文的死讯。
王洪文病逝后,遗体被送往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之后崔根娣将骨灰盒带回家中,为的是与王洪文朝夕相伴。
时至今日,王洪文的骨灰依旧没有入土,或许在崔根娣的眼中,王洪文的身份仅仅是自己的丈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