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之谦盗摄的事,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多位业内人士站出来发声。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2月15日下午,薛之谦在微博发长文分享了《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
电影很棒,他被感动哭了,写了篇小作文附带了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画面图片。
之后连续3天,热搜上都是关于薛之谦盗摄的争议。
薛之谦粉丝认为,不就是拍了几张照片,多大的事,既不违法也不侵权。
薛之谦也不认为自己有错,还暧昧回应:“本尊在谢,你在塞脸。”
意思是人家《飞驰人生2》感谢我宣传还来不及,就你们(网友们)事多。
薛之谦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
央视六公主曾在电影频道普法:“在电影院拍摄正片、彩蛋、拍照片发朋友圈,只拍摄不传播都属于盗摄。”
当时主持人也称:“龙标亮起的时候,我们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
“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
薛之谦的行为有些特殊,他没有录音录像,只是拍了几张照片作为观后感的配图。
又是在片方默许的情况下,没有侵害著作权,再加上法律上又没有盗摄这一定义,因此看似占理。
《飞驰人生2》没有说话,此刻它帮谁都不对。帮薛之谦就是默许大家可以在电影院录屏拍照。
帮网友斥责薛之谦?更不可能,就是他们请薛之谦帮忙宣传的。
《年会不能停》的导演董润年是第一个发声的圈内人,他直言:“反对摄屏,摄屏违反版权法。”
《逐梦演艺圈》的导演毕志飞也来凑热闹,称想拍一部低于2.2分的电影。
想来想去只有请薛之谦来拍《屏摄》,这样才能打破自己的最低记录。
还说为了保证评分不能高于2.2,不能让薛之谦来演唱主题曲,谱曲和演唱必须导演他自己来。
最先说薛之谦盗摄的媒体人娱超人向薛之谦道歉了,当然,他不是真的道歉。
而是阴阳怪气的斥责薛之谦带坏粉丝,称他是“中国电影进入摄屏是时代的领军人”。
这一说不得了,不仅被薛之谦粉丝网暴,还被说没有父母教,缺乏家教。
于是薛之谦粉丝纷纷晒出盗摄图抗议网络舆论,2024年“盗摄元年”正式开启。
线下无规矩,线上争论不休。“拍照留念”“法不责众,图个乐子”“没有商用,不必在意”等心态充斥着每个人。
其实,整个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薛之谦是否违法,而是他作为知名艺人,是否应该向大众做出这样的示范。
因为薛之谦态度强硬不道歉,粉丝争相模仿屏摄晒图的行为很荒诞。
作为原创歌手,薛之谦应该最懂版权意识。法律不追责,不代表行为是文明的。
2021年春节,百余位明星发视频反对摄屏,提倡尊重版权意识。
首先,观众之所以去电影院看电影,是为了享受影院暗灯之后所营造的沉浸式观影环境。
在影院拿出手机拍摄屏幕,发出的声音,亮起的光线,很容易让人从专注的观影中抽离,对他人造成干扰。
其次,像素模糊、色彩偏差的屏摄照片,缺乏情节连接的几个片段,根本反映不出影片的真实质量,甚至起不到宣传作用。
有些人摄屏只是为了提前剧透获得流量和点赞,行为已经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想宣传,片方发布的带着logo的海报每张都是高清的,不一定非要对着屏幕拍。
该普及法律的要普及,该树立文明公约的要树立,文明的秩序需要大家一起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