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家人,挤一下就到了”“孩子小,不占座位,挤挤就好”“就这一段路,能有多大事”……这些超员的理由,真是要不得!顾及亲情友情,违法超员上路,殊不知,“挤”进去的是隐患,“超”出来的是危险。
1月18日上午10时许,阳新二中队副中队长张发兵带领中队队员在阳新高速宁陵北收费站执勤时,检查一辆豫NQX牌照小轿车时,发现车辆核载人数为5人,实载人数6人。驾驶人秦某某坦承“都是一家人,觉得超1个人,挤一挤也没事”。民警依法对秦某某教育处罚,转运超员人员。
1月19日15时30分许,十二中队中队长许浩带领中队队员在商登高速睢县西收费站在对豫N5J***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实载人数6人。“孩子放假了,从郑州返家时顺带把孩子的1个同班同学捎回来,为图省事便让他们挤一挤。心存侥幸,以后不会再超员了”,驾驶员张某告诉民警。张某受到教育处罚,分流转运超员人员。
1月19日16时30分许,三中队民警穆擎雷带领中队人员在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收费站例行检查中,一辆浙A牌照小型轿车被其拦下检查。经过清点,该车核载 5人,实载 6人。“图方便省事便挤一挤,带着小孩来商丘办点事走走亲戚”,驾驶员王某告诉民警。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超员人员分流转运,依法对王某予以处罚。
自1月14日春运开始以来,返乡客流迎来高峰,自驾比例大增,亲朋好友搭车回乡极易出现超员现象。仅一周时间,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已查获10多起超员违法行为。针对超员违法行为,商丘高速交警综合采取路面巡逻、站口值守、服务区严查、卡点视频抓拍等手段,严查超员载客、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也许,有不少人会产生疑惑,多载一个婴幼儿算超员吗?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汽车搭载乘客是以人数为单位计算的,无论是婴儿还是成人,都算一个个体;无论“占座位”与否,只要超过车辆核定人数都属于超员!在小型客车设计中,每个核载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超出的人员是没有的,是完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当事故来临时,事故的伤亡人数统计是有一个算一个。
超员将会受到哪些处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客车以外的其他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十项,罚款200元、记3分。此外,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客车以外的其他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十项,罚款200元、记6分。
超员的危害,远比你想象中还要严重!一是致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大,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二是容易爆胎、失控。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三是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四是无座乘员最危险。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为了自己和乘客的安全,切勿贪图一时便利超员行驶,您的安全系着家人的牵挂。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不要开超员车,也不要坐超员车。①
河南法治报记者 杨勇 通讯员 刘传海